律師陳長文是「兒童死亡保單」修法除弊的重要推手,昨天他得知修法通過,連聲稱好;他說,這是立法、行政、媒體共同努力的結果,也是法治社會的進步表現。
陳長文表示,兒童保險修法過程,顯示我們社會的可愛,以及對兒童生命權的關心。
他解釋,如果今天是總統下一個命令,大家照著去修法,沒什麼了不起;事實是,當任何一個好的意見被提出,能經由行政、立法過程,透過法律形式去執行,這是社會進步的表徵。
對於保險法相當了解的民眾戴立維,多次寫信給陳長文,詳敘兒童保險給付死亡喪葬費用達兩百萬元之弊。陳長文研究後,去年四月投書媒體,點出相關規定可能產生父母謀殺子女的道德風險,引發社會關注「兒童死亡保單」的議題,催生修法。
陳長文說,修法前的兩百萬元保險給付規定,就算發生案例不多,但一發生就是百分之百的人命,不能讓孩子冒這個險,行政機關願意重視他提出的問題,立法機關及早修法,加上媒體大幅報導,才能有今天的修法成果,「這不是我的功勞」。
兒童保險是陳長文第二次發揮意見領袖功能,影響修法;他曾為被溢收房屋稅,親自寫訴狀打官司要求政府主動退稅,促成稅捐稽徵法修正「陳長文條款」。
陳長文還說,希望各部會設立「政府律師」,能事先找出例如兒童保險規定有道德風險的瑕疵,或具跨國智識、敏感度,能協助政府處理美國牛肉案等難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