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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1/24 18:28:23瀏覽2707|回應19|推薦31 | |
德國高速公路有很多不限速路段,全世界聞名,快車手一上了這些路段,無不磨拳擦掌,想一展身手,試試汽車性能與速度。只要精神飽滿,路上交通順暢,真的能令人享受超快速的奔馳感。幾年前,為了試新車極限,我試開過一次時速兩百公里,感覺像在飛一樣,可是那時開的是VW Golf 小型車,開到那種速度自己會嚇到,因為感覺四輪好像浮在空中沒著地。平常我是那種只超垃圾車的人,車道也懶得換,不耍帥,標準的以車代步族。因為我太膽小了! 不過,我會開手排車哦! 駕照是在德國考到的。
自從和我先生Jens在一起,就沒車開了,不喜歡開他的車,因為很麻煩,上車後得記得調整所有的機關,從三面鏡子、座椅高低、前後到駕駛盤全都得動到,就怕車開出去後,發覺踩不到剎車。這種情形發生過一兩次。所以,己經好幾年沒開車了,都是Jens負責接送,再不然就搭地鐵、公車去,住大城市就是有交通方便這一個好處。我是讀地圖高手,當我們開車出遠門,都是我在掌圖。誰說女生不會讀地圖? 在德國的市區開車,要特別注意限速,大馬路時速50 公里或是住宅區 30公里要遵守,馬虎不得,不然要有心理準備,一旦被隱藏在路邊的照相機逮到,就準備接罰單繳錢吧! 前年九月Jens的生日那天,他特別請了一天假,帶我去吃日本料理,之後去坐昇空汽球 (High Flyer)。這種汽球從地上昇起時,還連接著一條鋼纜,才不會隨風飄走,停在空中150公尺處十幾分鐘可以俯瞰漢堡市區和港區。那天太陽公公特別賞臉,一路上給我們溫煦柔和的陽光,好一個美麗的初秋,我們玩到盡興才打道回府。 兩三個星期後, Jens 的外婆突然接到一張交通警察開的超速罰單, 因為那時候車子還登記在她名下。怎麼會這樣? 啥時候超速了? 兩人丈二金剛摸不著腦袋瓜…哦!原來是生日那天傍晚,時間似乎也吻合,可是 Jens 不記得曾經超速,既使超了五公里,也是可容忍限度, 該不會受罰。 這時候,沒有證據,德國人的標準反應不會是認了,乖乖去繳錢的, 於是 Jens 寫信向開罰單的單位要求照片證據,有了照片作為憑證, 才能接受罰款。 之後,我們回到台灣休假,這其間與外婆通電話時,她告訴我們,警察帶著照片來過了。外婆看了照片,說那不是她的孫子。Jens 的媽媽剛好也在場,看了照片說:「咦? 我有這樣一個兒子嗎? 我怎麼不知道?」 警察無可奈何,也不能結案,只說車號沒錯。可是外婆說車號是沒錯,可是駕駛人不是Jens。那駕駛座旁邊的乘客呢? 是不是我? 看不到, 因為被馬賽克處理掉了。 Jens 做事一向有條有理,不疾不徐,有時候像慢郎中—偏偏我又是急驚風一個—,可是他很沈穩,能夠讓你信賴。回德國後,他又寫了一封信給交通警察單位,要求他們寄那張照片過來。有一天照片副本寄來了,我馬上搶著看。看不出所以然,因為女乘客被馬賽克塗掉,駕駛人看不太不清楚,但絕不是我先生。車牌還放大,真的是我們的車號。可是如何辯解? 「哈!」Jens 這時候很興奮地叫了一聲,福爾摩斯大偵探看出破綻了。Dr.Watson 卻還在納悶當中… 答案很簡單: 照片上這部車是Audi A4, 車頂裝有行李托架; 我們的車是Audi A3,車頂沒有行李托架。 所以,這張照片的人根本也不是我們,不必罰了。Case closed. (車牌有被移花接木的可能?這點我們就不管了,只要證明照片上的車不是我們的就夠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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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雜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