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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8/02 10:28:45瀏覽1008|回應7|推薦86 | |
前些時候兒子的筆記型電腦壞了,送修時店裡的職員說他們最近很忙,請他過幾天再拿去修,沒想到,就過這麼「幾天」,電腦維修的保固期就過了,電腦公司不肯受理,說過期就要付費,兒子一方面懊惱自己沒注意保固期,一方面對第一次送修的時候不肯接單的職員生氣。不過,生氣歸生氣,因為自己沒注意保固期,也要負一些責任,兒子打算自認倒楣,付錢了事,我聽了大大地不以為然。 我認為,電腦確實是在保固期之內壞的,而且已經聯絡了維修站,是對方拖延的,怎麼能夠讓我們承擔這種損失呢?無論如何也得爭取一下,維護自己的權益啊!怎麼能夠這樣就「算了」呢?兒子看我說得慷慨激昂,幽了我一默:「對啊,『叫你們的經理出來!』。」我笑著抗議:「我哪有這麼兇啊?我都是說,我想跟你們的經理談一下,很客氣的啦。」兒子也不跟我爭辯,只是看著我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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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