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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7/11 15:16:29瀏覽1661|回應1|推薦38 | |
這篇文章是我應台北市立圖書館「終身學習網通訊季刊」之邀所寫的,但該雜誌因故修改本文甚多,以致前後語氣頗不連貫,特此重貼,與格友們分享。 今年最引人注目的親子教養書,應該就是美國華裔作家蔡美兒所寫的《虎媽的戰歌》了。自從華爾街日報用聳動的標題介紹這本書,並挑起「中美親子教育方式孰優孰劣」的論戰之後,引發激烈的討論,也造成了一股搶購這本書的熱潮。從書籍市場的角度來看,這無疑是一本行銷策略非常成功的書;然而,讀者在看完這本書之後,是否會思索:「我應該像她這樣教孩子嗎?做父母親的是否應該這樣才算盡了父母應盡的責任?我是否應該竭盡所能地訓練孩子,而不管親子關係會變成如何?……」這裡面,有太多值得探討的訊息。 一、 何謂「中國式教養」? 首先,我認為作者最大的謬誤就是:她把一些刻板印象裡重視孩子表現的教養概念稱為「中國式教養」,有別於她所接觸過的、凡事尊重孩子的「西方父母」。這一點,就是以偏概全的錯誤。 不少西方父母也重視孩子的表現,也會給孩子諸多限制;相對地,很多東方父母會給孩子很大的空間發展自己,並不像作者所說的那樣緊迫盯人。從事學術研究工作的人都知道,這樣輕率的歸類是極為冒失的,非常容易誤導人,作者身為著名學府的教授,難道會不知道嗎?我強烈地懷疑作者只因為要將自己的行為合理化,刻意不顧這種邏輯上的不嚴謹。坦白說,我對這一點非常地失望! 假如她不靠「耶魯大學教授」這塊招牌宣傳賣書,我們還可以說這只是她個人的偏見;但很明顯地,任何一家出版社都不會捨棄「耶魯」這塊招牌不用,那麼,我們不禁要問:一個從事學術工作的人,可以這樣不負責任地書寫與說話嗎?儘管她的研究範疇不是心理學,但「大學教授」這種角色素來受到社會景仰推崇,長久以來也都是社會上的意見領袖,說話立論應該更加謹慎才是。 好,回過頭來說「中國式教養」。我想問的是:誰有能力定義什麼是「中國式的教養」?也許,做過上千上百個文化比較研究的親子關係學者這樣說,比較能讓人信服;否則,就算是「耶魯大學教授」這樣說,那也只不過是一些人云亦云的偏見而已。因此,普天下的父母請放心吧!你絕對可以擁有你自己的想法、自己的教育理念,而不必擔心這樣是「中國式」還是「美國式」。 每個人的個別差異如此之大,不應該被這樣分類。假如你的教養理念恰巧跟作者蔡女士非常接近,那也就只是接近而已,請不要把它解讀為「我的教養理念是『中國式』的」。反過來說,假如你正在懷疑自己是不是給孩子太大的壓力,正在考慮要不要調整一下,也不要因為看到這種分類而認為:「原來我只是用『中國式』的方法在教養小孩而已。」而合理化自己。 回顧歷史,我們有為孩子不斷搬家的「孟母」(孟子的母親),也有在孩子背上刺青的「岳母」(岳飛的母親),還有為孩子出言不遜傷心掉淚、耐心規勸的「胡母」(胡適的母親)……;同樣都是受到中華文化的薰陶,為人父母者的風格卻大不相同,有誰能說誰是「中國式」的?誰又不是? 二、誰有權利決定什麼是「最好的」? 先不論動機為何,我想,看過這本書的讀者都會同意,蔡女士應該算是一位關心孩子的母親。她把全副的注意力和家庭的資源都放在兩個女兒身上,而近乎宗教信仰般地緊抓著所謂「中國式的教養」原則不放,做出種種不可思議的判斷。也許你會說:那是她的選擇,她有權利決定用什麼方式教養她的子女,不干別人的事。沒錯,假如她只是在家裡這麼做,不聲張也不炫耀,確實不干別人的事(除非犯了法);但她寫成了書,公諸於世,這就可以被公開評論了。 作者在書中記述她對孩子所做的事:要求孩子以超長的時間練習樂器(鋼琴或小提琴),不准孩子去朋友家過夜(這是西方社會常見的社交活動)、不准看電視或打電動、不准自己選擇課外活動、不准有任何學科達不到「A」,甚至會用「垃圾」這類字眼罵女兒;最不可思議的是,只因為孩子不願意練鋼琴,蔡女士竟然把穿著單薄的三歲孩子趕到攝氏零下六、七度的酷寒院子裡……。這些,全都只有一個基本假設:她認為這是為孩子好,為了孩子好,她自願扮「黑臉」,付出一切代價,在所不惜。 諷刺的是,這種邏輯我也在很多自稱非常愛孩子、但會對孩子施暴的父母嘴裡聽到過。 從小我就對一個畫面非常不解:在電視或電影上,常常可以看到一些父母用近乎殘酷的方式鞭打自己的孩子,嘴裡還要大聲地說:「我打你是為你好!我打你是為你好!」遺憾的是,長大以後,我在馬路上、在朋友家裡,也看過這種令人心疼的場景。 「為你好」只能以這種方式表現嗎?這個「好」到底是父母自己的「好」還是孩子的?在責打之前,父母真的已經窮盡了一切方法嗎?誰有權利對另一個人施加這樣的痛苦?這裡我說的「痛苦」不只是身體上的,有時候還要加上心理的痛苦,而那痛苦所造成的陰影很可能是一輩子的。 換句話說,誰有權利認定什麼是對孩子「最好的」? 就以最常見的「進食」為例。父母都希望孩子吃得營養、健康,但你能把你認為「健康」的食物強灌在孩子的嘴裡嗎?那是一種不折不扣的酷刑啊!你是父母,又不是正在刑求犯人的秘密警察,為什麼要用這麼不人道的手段呢?大部分的孩子需要的只是一些和善的引導和規勸,加上一些小小的策略(例如:父母自己不偏食的身教、用心烹煮食物等),就能成功地讓孩子符合父母的期待,哪裡需要用這樣殘忍的手段?不愛吃青菜蔬果的孩子,很容易在幾次便秘之後就學會了應該攝取均衡的食物,而不是在父母親面前吃一點、等父母轉身就吐出來。經過教訓的學習,效果不是更能持久嗎?在我來看,很多餐桌上的親子戰爭根本是可以避免的啊! 為了自己所以為的「好」,強迫孩子接受父母的安排,已經違反了最重要的教育價值觀:「尊重」。是的,我認為人與人之間最重要的就是要彼此尊重,親子之間雖然有明顯的年齡差距、權力差距,但還是需要一份尊重,做為彼此相處時的最高指導原則。假如父母提供建議而孩子欣然接受,當然沒有問題;倘若孩子不接受父母的建議,父母可能要多費點心,才能讓孩子接受,但我還是不認為身為父母的我們有權力把那些「好」的東西硬塞在孩子身上,除非那件事明顯危及孩子的生命。 從人本主義的角度來看,除非有立即性的危險,父母對孩子的選擇必須予以尊重。因為,無論如何孩子都是一個獨立的個體,那是他的身體,也是他的人生,父母沒有辦法替他做選擇。假如你硬要將你認為的「好」強加在孩子身上,非常有可能孩子會陽奉陰違,在你面前做一套,在你背後又是另一套;或者,就像蔡女士的小女兒一樣,不斷地反抗父母,造成無數次的親子衝突。試問,這樣值得嗎? 人生有那麼多值得下功夫的事,不練小提琴,那就打網球嘛!世界會因此毀滅嗎?也許有人會拿「練習樂器的黃金時間」這種說法,來主張父母有強迫孩子練習的正當性;但,有必要把鼓勵和督促搞成像一場父母與子女的「意志力之戰」嗎?很多父母到最後已經忘了自己原先希望孩子學音樂的初衷(大家都說學音樂是要陶冶性情的,不是嗎?),而只執著在「到底是聽你的還是聽我的?」到最後像蔡女士這樣玉石俱焚、搞到孩子甚至有一段時間仇恨母親,豈不荒謬至極? (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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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