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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朋友還是案主好?
2010/01/18 11:00:00瀏覽6303|回應13|推薦57

聽了本年度UDN驚喜人物「變男變女變變變」Ricardo受漢聲電台訪問的錄音,主持人提到Ricardo其實是某大傢俱公司的老闆,但她從不在自己的人氣部落格打廣告,這讓我想起了我的工作。

不止一次有人勸我,為啥不在自己的格子公布自己的工作室電話,好歹利用這個格子打個小廣告什麼的,也不枉每天花這麼多時間浸泡在這裡。我對這些好心的建議,總是搖搖頭。

半年前開始打著「諮商心理師」的名號在UDN 行走,確實是有點私心:很想讓大家更瞭解「心理師」這個行業。儘管匿名寫作,但因為這個專業的職稱,沒辦法完全地放下專業的身段,心裡還是有個包袱:「這樣寫好嗎?人家會不會對心理師這種工作產生誤會?」因此,以前很嚮往的「把部落格當日記簿用」、「喜怒哀樂暢所欲言、抒發負面情緒」的功能,都無法在這個格子裡完成。(呵呵~~這個問題的解決方案早就想好了:再開一個真正匿名的格子就行啦!)

既然打著「心理師」的招牌,免不了有些格友會來跟我說悄悄話,談一點私人的問題;儘管佔去不少時間,但我總是量力而為,當做玩部落格必須繳交的「會費」。哎呀,凡事不能計較得這麼清楚嘛!很多格友到我這裡來鼓勵我、給我打氣,也沒跟我收費啊!

一直以來,以這樣的原則經營這個陽春格子,沒有太大的問題;不過,最近有個新的問題出現了:當格友希望我為她(他)介紹諮商心理師的時候,我該怎麼做呢?

假如我想增加自己的工作經驗和收入,我應該說:「歡迎你到我的工作室來找我。」肥水不落外人田嘛!現在的大環境並不算好,幹嘛把工作往外推呢?可是,已經在部落格交往互動過的,那怕只是筆友,也會妨礙專業關係,我不能把這些格友當成「案主」(client)啊!

看倌一定有些不解:格友、筆友、網友,反正都沒見過面,為啥不能轉為個案呢?話說~我們這一行有個囉唆的規矩,專有名詞叫做「雙重關係」,意思就是:除了專業的諮商關係,還有其他的「人際關係」存在,那就會污染了專業的判斷,使諮商變得不客觀。

舉個例子:假如某個網友在與我互動時極力表現得幽默
活潑、親和力強,就會讓我多少有些誤判,以為那是他(她)的人格特質;……ㄟ,慢著!謎之音出現了:「Rachel你不是很專業嗎?怎麼判斷不出來呢?」唉,你沒聽過「先入為主」嗎?假如互動已久,刻板印象已深,要轉過來已經不容易,倘若再加上曾經極力讚美或出言不遜等因素,諮商心理師也是人,情緒怎會不受影響?

這樣,您明白了嗎?

所以,我一向分得很清楚:朋友就是朋友,案主就是案主。做我的朋友可能會跟我去吃飯聊天逛花市,會互吐苦水,也會在我失意的時候安慰我(其實也不輕鬆
呢!);做我的案主可以得到我最專業的服務,同理心絕不匱乏,但我絕不會跟案主去喝咖啡聊是非,也沒辦法在夜深人靜時接聽案主的訴苦電話。

一個專業工作要做得好、做得久,有些堅持是必要的。

所以,到底是做我的朋友好、還是做我的案主好?真的很難說呢!先在這裡提醒有意要來跟我做諮商會談的人:您若想「指定」我做您的諮商心理師,就跟我保持距離吧!理由如上。


延伸閱讀:
歡迎參閱底下這些文章(這些文章您也可以在我的格子裡的「心理漫談」類找到)。

我為什麼自稱「第一名的心理師」?

心理師為何需要保密?
你知道怎麼稱呼心理師嗎?
台灣有沒有「心理醫師」?
什麼時候該找心理師?
 
諮商心理師的苦水往哪裡倒?

(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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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counselorNo1&aid=3677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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圓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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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簡單
2010/01/21 19:08
能把案主與朋友的立場堅持不紊,才能勝任諮商師的艱鉅任務。
心理師Rachel(counselorNo1) 於 2010-01-21 19:18 回覆:
哪裡,哪裡!謝謝您的謬讚。

我覺得這是從事「助人專業」最基本的要求呢!

伊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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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私分明
2010/01/21 00:52
公私分明,就不會把"私生活"帶到專業領域,妨礙客觀的立場!我們做朋友好了,半夜找您,可要理的喔!
心理師Rachel(counselorNo1) 於 2010-01-21 07:44 回覆:
哈哈!那可真該慶幸你的「半夜」就是我的中午啊!

羽絨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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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主抑或朋友
2010/01/20 22:35

"一日心理師,終身心理師"這句話我倒還真第一次聽過
案主和朋友~~
真的是不同層次~~曾經身在其中~所以可以體會~
當純粹是案主時~因為就是純粹的個案~所以可以很專業的判斷
但當是朋友時~就摻雜了先入為主的觀念及顧及他人的反應會導致判斷沒這麼的果斷
要在這當中拿捏妥當~還真要一番功夫呢

By the way
這倒讓我想到~我在照顧病人時~我寧願照顧我不認識的人也不希望是認識的人
不然這樣照顧起來~有點尷尬耶



心理師Rachel(counselorNo1) 於 2010-01-21 00:20 回覆:
就知道你能懂。我們的專業性質很像。

鄭重聲明:「一日心理師,終身心理師」的原始版權是救國團「張老師」的口號:「一日張老師,終身張老師」~~我拿來借用一下,好像也滿貼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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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解答:)
2010/01/20 17:06
「一日心理師,終身心理師」說的真是好!

曾聽過某個心理師說過:每個個案對她來說都是重要的,不管是否正式結案,只要有需要就可以再回去找她。這大概就像是你說的,「心理師永遠不會遺棄案主」吧!

換個角度想,你提出來的角度挺不賴的。
其實有些時候維持治療關係,真的會比變成一般的人際關係好。

真的很謝謝你的解釋和回答唷!
心理師Rachel(counselorNo1) 於 2010-01-20 18:04 回覆:
不客氣!

螞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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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吧!
2010/01/20 00:51
希望大家心理都健健康康,不要成為案主。
 
只是這樣的話,諮商師就要餓肚子,要找朋友訴訴苦了!

心理師Rachel(counselorNo1) 於 2010-01-20 14:52 回覆:

螞蟻早就是朋友啦!你現在「選」已經來不及啦!

放心啦,我才不擔心「餓肚子」呢!有誰可以一輩子不感冒的嗎?生理的感冒要看醫生,心理的感冒也要看醫生啊!


鈴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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氣味相投
2010/01/19 19:45

真的吔,我尤其喜歡在朋友堆裡頭找朋友

氣味相投自然就能成為朋友啦..

心理師Rachel(counselorNo1) 於 2010-01-19 21:08 回覆:
妳說得太好啦!就是「氣味相投」這四個字。有些人哪,也不是不好,說到做朋友,總是少了點緣份,就是覺得「調子」不合,不搭旮,那真的半點都不能勉強哩!

至於,要怎樣才叫做「氣味相投」,只有多互動、多相處才會知曉。


鈴鈴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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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
2010/01/19 19:08

嘿...那我要跟你做朋友就好了

你說好不好啊....

心理師Rachel(counselorNo1) 於 2010-01-19 19:26 回覆:
當然好啊!謝謝你這麼看得起我。做朋友,也是需要緣份的呢!
感謝udn這個平台,把大家「兜」在一起,天涯若比鄰。

牛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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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01/19 16:45

再怎麼專業還是會有盲點阿

不然奧運選手就不用找教練指導啦

所以~~~真的想找妳諮商的話.....我覺得也不用太刻意保持距離啦

....這是我個人這樣認為

寫寫部落就不用介意太多啦

不過

老實說

我也盡量不在自己格子說到自己工作的~哈~

心理師Rachel(counselorNo1) 於 2010-01-19 19:37 回覆:
就是要盡量避免盲點、就是要盡力維持客觀,才會立下一個又一個的規矩,當作專業守則啊!人嘛!又不是神,總有不足之處。對吧?


李璧如醫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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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理的重點不一樣
2010/01/19 11:42

醫師與病人這方面的界限相對是比較寬鬆,因為處理的重點不一樣。不過,也要小心掌握其中的分寸。我初出道時,有一次,碰到一個手臂內側滿是燒傷疤痕的病人,隨口問了幾句,沒想到觸發病人說了一堆,我們兩個可能都有點「嚇到」,我呢,是不小心走進人家的「秘密花園」;病人可能也沒心理準備。

現在比較成熟了,但即使如此,只有碰到比較熟悉或成熟的病人,我才會視狀況給一些建議。當然,比較深入的結,還是要找專業人士處理。

心理師Rachel(counselorNo1) 於 2010-01-19 19:33 回覆:
謝謝李醫師的分享。您說的那種「兩人可能都有點嚇到」的情況我也碰過;有經驗的心理師通常能將打開來的(或不小心挖掘到的)傷口蓋起來,有時候不好處理,會覺得還不如從來沒去掀開過。

總而言之,醫病關係是相當微妙的,我在您的文章中收穫很多。


牛小妹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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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主或朋友
2010/01/19 09:14

就像你說的,要分開,免得影響你判斷,

朋友真可傾訴心裡的話,對案主又是有距離的,在商言商

人的心都在左邊,還好你不是法官.

但有個心理醫生的朋友,也不錯,倒可以訴說一下心理的話

我選擇是你的案主,因你會用專業的水準,幫我解決事情.

心理師Rachel(counselorNo1) 於 2010-01-19 09:44 回覆:
謝謝你對我的專業如此肯定,假如你不是住在「北美地區」,而是住在台灣,我就生意興隆囉!

有時候心理師和案主之間也要有點緣分。有些案主我不管怎麼努力都幫不了他(她),這時就要盡快介紹給其他心理師,不能因為「在商言商」、硬把案主留在手上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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