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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1/18 11:00:00瀏覽6304|回應13|推薦57 | |
聽了本年度UDN驚喜人物「變男變女變變變」Ricardo接受漢聲電台訪問的錄音,主持人提到Ricardo其實是某大傢俱公司的老闆,但她從不在自己的人氣部落格打廣告,這讓我想起了我的工作。 不止一次有人勸我,為啥不在自己的格子公布自己的工作室電話,好歹利用這個格子打個小廣告什麼的,也不枉每天花這麼多時間浸泡在這裡。我對這些好心的建議,總是搖搖頭。 半年前開始打著「諮商心理師」的名號在UDN 行走,確實是有點私心:很想讓大家更瞭解「心理師」這個行業。儘管匿名寫作,但因為這個專業的職稱,沒辦法完全地放下專業的身段,心裡還是有個包袱:「這樣寫好嗎?人家會不會對心理師這種工作產生誤會?」因此,以前很嚮往的「把部落格當日記簿用」、「喜怒哀樂暢所欲言、抒發負面情緒」的功能,都無法在這個格子裡完成。(呵呵~~這個問題的解決方案早就想好了:再開一個真正匿名的格子就行啦!) 既然打著「心理師」的招牌,免不了有些格友會來跟我說悄悄話,談一點私人的問題;儘管佔去不少時間,但我總是量力而為,當做玩部落格必須繳交的「會費」。哎呀,凡事不能計較得這麼清楚嘛!很多格友到我這裡來鼓勵我、給我打氣,也沒跟我收費啊! 一直以來,以這樣的原則經營這個陽春格子,沒有太大的問題;不過,最近有個新的問題出現了:當格友希望我為她(他)介紹諮商心理師的時候,我該怎麼做呢? 假如我想增加自己的工作經驗和收入,我應該說:「歡迎你到我的工作室來找我。」肥水不落外人田嘛!現在的大環境並不算好,幹嘛把工作往外推呢?可是,已經在部落格交往互動過的,那怕只是筆友,也會妨礙專業關係,我不能把這些格友當成「案主」(client)啊! 看倌一定有些不解:格友、筆友、網友,反正都沒見過面,為啥不能轉為個案呢?話說~我們這一行有個囉唆的規矩,專有名詞叫做「雙重關係」,意思就是:除了專業的諮商關係,還有其他的「人際關係」存在,那就會污染了專業的判斷,使諮商變得不客觀。 舉個例子:假如某個網友在與我互動時極力表現得幽默活潑、親和力強,就會讓我多少有些誤判,以為那是他(她)的人格特質;……ㄟ,慢著!謎之音出現了:「Rachel你不是很專業嗎?怎麼判斷不出來呢?」唉,你沒聽過「先入為主」嗎?假如互動已久,刻板印象已深,要轉過來已經不容易,倘若再加上曾經極力讚美或出言不遜等因素,諮商心理師也是人,情緒怎會不受影響? 這樣,您明白了嗎? 所以,我一向分得很清楚:朋友就是朋友,案主就是案主。做我的朋友可能會跟我去吃飯聊天逛花市,會互吐苦水,也會在我失意的時候安慰我(其實也不輕鬆呢!);做我的案主可以得到我最專業的服務,同理心絕不匱乏,但我絕不會跟案主去喝咖啡聊是非,也沒辦法在夜深人靜時接聽案主的訴苦電話。 一個專業工作要做得好、做得久,有些堅持是必要的。 所以,到底是做我的朋友好、還是做我的案主好?真的很難說呢!先在這裡提醒有意要來跟我做諮商會談的人:您若想「指定」我做您的諮商心理師,就跟我保持距離吧!理由如上。 延伸閱讀: 歡迎參閱底下這些文章(這些文章您也可以在我的格子裡的「心理漫談」類找到)。 我為什麼自稱「第一名的心理師」? 心理師為何需要保密? 你知道怎麼稱呼心理師嗎? 台灣有沒有「心理醫師」? 什麼時候該找心理師? 諮商心理師的苦水往哪裡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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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