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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歲的我摔傷了腳踝(公共場所的安全誰把關?)
2020/12/26 04:10:48瀏覽1397|回應13|推薦24
(突然想到:自己的格子還留著投書媒體時的標題作甚?換個標題吧~)

兩個月前我在捷運站絆了一跤,骨頭裂了,還移了位。後來緊急開了刀,除健保能涵蓋的範圍以外,其他部份負擔和自費項目林林總總花了約十萬元,不只荷包大失血,身心也飽受折磨。

事情是這樣的:那是星期五下午,我陪87歲的媽媽去板橋亞東醫院看病,結束時送媽媽上了計程車,轉身進了亞東醫院捷運站,打算趕緊回家,沒想到就在我上完廁所要出來的時候,竟然在廁所門口的階梯摔倒了!我發誓,我真的沒看見那張不起眼的「小心階梯」告示(會有那張告示顯然是不少人也在那兒跌倒過?);我也絕對想不到廁所門外竟然跟地面有大約十公分的段差(誰會低著頭走路呢?),我一腳踩空,就慘摔到了地上,當下右腳只是表皮擦傷,左腳踝卻以肉眼可見的速度腫起來,疼痛指數破表!

骨科醫師說,以我六十幾歲的年紀,骨裂加上骨頭移位,想要它自然復原是不必指望了,反而會因此產生諸多後遺症。我聽了心裡更加害怕!每天在捷運站進出的人,比我年邁的長者(包括我的長輩和親人)比比皆是,如果他們因為這些設計不良的段差而摔傷了呢?豈不是比我的情形更加嚴重!

後來我的家人去找捷運站的人員了解情況,並聽到了捷運站的工作人員在第一時間確認旅客受傷程度時還記得按下的錄音紀錄,在旅客痛得七葷八素的時候,站長不忘詢問是不是沒注意到階梯,並且也錄到旅客回覆「對,我沒注意到那裡有階梯」這句話,於是在捷運公司出具的送診單中註明「未注意階梯而跌倒」,撇清責任的態度一覽無遺。

聽到家人轉述,直到已經出院的現在,只要想到那個畫面:我坐在地上痛得哀嚎,捷運站的人員卻好整以暇地在一旁誘導式的問話、錄音,我心中就會燃起一把無名火!發生了這種事情,最重要的難道不是解決問題、避免將來有人再摔倒嗎?而不是害怕民眾追究責任甚或求償吧?可不要騙我這個段差不算什麼;試想,如果門後突然下降的十公分段差不會造成問題,為何所有捷運站的出入口都是一片平坦?反過來說,假如它是危險的,這樣掩耳盜鈴就能當作沒事嗎?每天有成千上萬的民眾出入捷運站,他(她)們的安全該由誰負責?由誰來把關?

捷運站的工作人員說,因為當初建造的是「捷運局」,他們接手的「捷運公司」只是負責營運管理,這種說法實在是太可笑了!如果公共場地有安全上的疑慮,負責建造的人固然有責任,難道負責管理的人就沒有責任?即便營造的人責任比較重,現在負責管理的捷運公司不能去改善嗎?那我們常年看到捷運站在進行出口和電扶梯維修工程,這又怎麼說?我寧願相信這只是一名怕事的站務人員的說詞,而不是整個捷運公司的態度。

總之,我的這件倒楣事讓我看見了許多以前沒想過的事。工作和生活上的不便提醒著我,每個星期要做兩、三次的辛苦復健也提醒著我:這件事還沒完!我無比期待所有的公共場所是安全無虞的無障礙空間,也在此呼籲捷運公司,並邀請大家共同來呼籲:盡快將所有廁所的段差填平吧!

(本文刊登於2020/10/27自由電子報「自由開講」評論網)
(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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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line_公私兩忙暫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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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26 09:17

Dear Rachel:

歡迎回到 udn blog 園地 ~~~

個人覺得台灣的公共設施有時僅注重門面,看起來光鮮亮麗但沒有設顧及使用上的方便性(或可能造成的潛在危險 詫異)。我之前下雨天在住家附近的人行道飾邊上滑倒,還好摔到手臂和臀部沒有大礙。我居住的區域常下雨,誰想到那一段人行道飾邊竟然是用光滑的大理石鋪設 ~~~ 尖叫

我還有朋友在任職校園的階梯上摔倒導致兩邊小腿骨骨折,她說懷疑是階梯有高低差造成。但別人就都沒有事,她也只能怪自己不該手捧著教科書和一疊作業下階梯,這 ~~~ 無言....

心理師Rachel(counselorNo1) 於 2020-12-26 18:14 回覆:
親愛的Celine,

其實我從來沒有離開過呀!不是潛水看文,就是有一搭沒一搭地貼文,真難為你一直還關注我,謝謝啦!

你說的大理石人行道我好像也看到過,真是恐怖啊!下雨天豈不是成了老人幼兒和所有人的殺手?你那個朋友更是倒楣,兩邊小腿都骨折那是何等痛苦的酷刑啊?這怎能怪自己呢?懷疑階梯有高低差就去丈量,總可以預防將來有下一個倒楣的人吧?

◆◆網路謬誤◆◆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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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26 07:05
根本設計有問題。在美國的話,早就找律師告死他們了。
心理師Rachel(counselorNo1) 於 2020-12-26 18:08 回覆:
謝謝來訪!

剛發生此事的時候,我也想過要「告」;但對方是有官股的大公司,我們這種小蝦米,如何告得過那樣的大鯨魚?現在決定先採哀兵姿態,申請賠償,看看對方的誠意如何再說。

心理師Rachel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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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關心的朋友做個現況報告
2020/12/26 04:43
大家都說:「傷筋動骨一百天」,可能是有些道理的,人類身體的傷病要修復,就是需要這麼多時間。經過第一個月拄著助行器和柺杖的不便,到第二個月了,已經輕鬆很多。外出仍然要穿著護具,行動仍有稍許不方便,但已經比住院那幾天好得太多!

如今我體內有一支價值六萬五、健保還不給付的鈦合金鋼釘,必須在一年後評估,才知道要不要再動手術取出來。所以,要等到一年後,我才能告訴親愛的好友們,我是否真的沒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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