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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0/21 17:41:46瀏覽425|回應2|推薦19 | |
採購清單送上去,退回來,因為採購單位訪到一個比較低的價格。 改好了送上去,又退回來,因為不足預算的部分金額應該再多買點別的。 加了要多買的東西送上去,又退回來,因為另一家廠商同意優規外加送贈品和服務,要條列在採購清單上。 廠商總是能夠給更低的價格和贈品和升等和免費服務,削價廝殺。 但這樣真的有比較好嗎? 價格並不等於價值。削價競爭之後的售後服務如何?同樣是四年保固,幾個小時到修?同樣是二十四小時內到修,多少時間修復?同樣的時間內修復,用的材料零件如何? 買了便宜貨,後續的維護工作,尤其是資訊設備,羊毛出在羊身上。而來來回回的公文往返,耗費的時日和精神,更不是用金錢能衡量。 一個案子從年初拖到年中,再拖到年尾,好幾次會議上會計主任和校長都關心的詢問。 整個案子就為了金額多寡而反反覆覆,多ㄠ的贈品合乎經濟效益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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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工作職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