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片來源:TWNIC IPv6 Showroom
IPv6 即時影像屏東海生館-企鵝
IPv6,Internet Protocol Version 6 。
1. 通訊協定 Protocol
不同國家的人們使用不同的語言與文法規則,兩人之間若不使用相同的語言便無法溝通,網路上的各項設備之間也是如此。
通訊協定即是用來規範網路節點間訊息的傳遞方式、訊息格式、如何進行錯誤偵測等資訊傳送相關事項,讓傳送與接收雙方經由一致性的通訊規範而能夠相互溝通。
目前網際網路上最通用的協定是 TCP / IP。
2. 網際網路協定 Internet Protocol
Internet Protocol,簡稱 IP。
目的是讓使用者能夠在網際網路上找到某一部特定的電腦,並與其相互溝通。依規定每部網路設備都必須有一個獨一無二的編號,稱為 IP 位址 ( IP Address ) 。
3. IPv4
IP 位址由 32 位元組成,分為 4 組,用小數點隔開,常換算成十進位數來表達。
例如:11001011.01001000.00111011.00000011,換算成十進位即為 203.72.59.3。
理論上,可使用的IP位址約42億個。但由於通訊協定的一些規範,使得很多位址實際上並不能使用在網際網路上。
隨著網際網路的發展,以及網路電腦的普及,未來將會出現 IP 位址不敷使用的窘境。
4. IPv6
為了增強 IP 協定的功能及擴充性,國際網際網路標準組織 IETF(Internet Engineering Task Force)自 1990 年起便開始進行下一代 IP 通訊協定的發展工作,在數個建議方案中,IPv6 脫穎而出,於 1998 年正式成為標準。
IPv6 位址為 128 位元,分為 8 組,用冒號隔開,每組 4 個十六進位數來表達。
例如:2001:0db8:85a3:08d3:1319:8a2e:0370:7344。
IPv6 可提供的位址數約有(2 的 128 次方)≒(3.4 × 10 的 38 次方)個。除了提供更多的位址之外,在安全認證機制、網路傳輸品質和速度上,IPv6 也都大幅優於 IPv4。
資料來源:
HiNet IPv6發展演進
台灣網路資訊中心
IPv6-維基百科
計算機概論 / 楊游勳著.修訂一版.台北市:基峰資訊,2004[民93]
計算機概論 II / 陳銘智著.初版.台北市:基峰資訊,2002[民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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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記:
本文為舊文整理後重貼,文中資料時間為 2008 年 11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