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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8/09 00:46:21瀏覽894|回應7|推薦27 | |
海軍艦隊長演習越域受懲風波,國人必須從治國、治軍兩個層面,嚴格檢視馬總統的作為與思維,直言明諫,否則國政不斷的荒腔走板受傷,或是各級軍政首長繼續揣摩上意,出了事情就文過飾非,造成二度傷害。
先談治軍,若論張鳳強少將演習越域要記大過並調職,且移請軍檢單位偵辦,基於懲罰標準的一致,國防部迄未明確交代以往有沒有類似演訓越域情事,以往是如何處置?這是最起碼的態度與作為,然而高部長在八日舉行的記者會,除了以「民意代表與媒體並沒有就事論事與理性探討」搪塞人民的質疑,就是大力「闢謠」,強調此事與馬總統提出「東海和平倡議」無關。
所謂罰自上起,張越域近十二小時若有重罪,面對其報請核備的電文,以及全程的衛星監督作業,高部長已經在記者會中承認,「經事後發展發現」,對海軍相關單位甚至參謀本部,不管是指導、管制、裁判演練的缺失,都要一一檢討出來,匡正紀律。賞罰要公平,本屬老百姓的常識,軍人崇尚武德,賞罰嚴明更是紀律的基礎,竟然要「經事後發展發現」,如果不靠媒體追蹤,不靠民意的「發展」,就不會發現,無法發現?單獨重懲張少將不但不符比例,事發後甚至還以張涉犯「抗命罪」來醜化其行,更是違反指揮道德,哪有什麼「親愛精誠」的黃埔精神可言?對一位將軍尚且如此,士兵的人權將置於何地?三軍是否一家?此事上綱到統帥治軍之責,應不為過。
再談治國,馬總統第二任伊始,就歷經油電雙漲、證所稅、林益世案重創,力圖有所作為之心可以想見,藉中日和約生效60週年提出「東海和平倡議」,值得鼓勵。然而就在此舉之前,發生海軍延遲七天後才唐突的重辦艦隊長,加上馬總統予人的定型印象,怎麼不令人聯想這是媚日兼可媚美,企圖換取佳音再向國人討好?即使非馬總統親下指令,下級揣模上意以致突兀失策,又豈少見?巧得就在三年前的八八風災,外交部竟曾婉謝各國援助,凡事不當其然,必有所以然,當時即遭許多國人質疑馬總統討好中共,開始露了馬腳。
七月初林益世涉貪案爆發,巧的是同時就冒出台灣保釣人士搭全家福號,而且是在海巡艦艇戒護下赴釣魚台周邊海域宣誓主權,台灣保釣人士手上卻拿五星旗,使得日本質疑兩岸是否在釣魚台主權問題上聯手。這件事媒體不僅報導一次,若屬事實,違失之重大可想而知,為何卻無人追究海巡署?探究前後發生的這兩件大事,不免讓人質疑,若非治國者操弄國格與國軍將領如工具,就是御下無能。
孫子兵法有云:「主孰有道、將孰有能、法令孰行、士卒孰練、賞罰孰明」。處世無奇但率真,馬總統應力戒四面討好的心態和選舉的思維,才不會動輒進退失據、剛柔失格而治絲益棼。我國不是也不會是狼虎般的強國,但也絕非綿羊般的羸弱,但如今已至菲律賓、越南也敢挑釁。若有惡勢力不斷的欺壓,相信國人一定會支持政府拿出適度強硬的作為,即使國家一時在經貿上有損,但反而使民心凝聚,終究沒有克服不了的難關。
日外相已經明白回應無法接受「東海和平倡議」,雖然又說「推動具體合作很重要」,但也是空話一句,即使真有合作方案,屆時一定攙有損我國格與主權的附帶條件。海軍此案之初,回應日本的詢問,若正告以「我軍演訓之戰術作為」,又如何?
延伸閱讀:「白目」因為仰體上意? http://blog.udn.com/coin88/3233389 延伸閱讀:備役上將費鴻波:有權者發火 要整張鳳強 http://news.chinatimes.com/focus/501011698/112012080900144.html 他透露,過去海軍為了驗證水面艦和潛艦的戰力結合,曾一個月內去此水域來回高達二十八次;民國九十二、三年間漢光演習時,還曾在與那國島西方二十三浬的鄰接區火力展示。當時日方也來抗議,但我堅持日無該水域主權,對方也沒再吭聲。因此就算艦隊這次通過與那國島東方十五浬也根本沒問題。..... (新新聞2012.0815)高華柱打張鳳強 為何出手那麼重? http://mag.udn.com/mag/newsstand/storypage.jsp?f_ART_ID=407207 「打小孩」出手太重 退役將領看不下去 馬外交「自我節制」 高華柱殺一儆百 「置人於死地」 未視海軍如手足、、、、 張鳳強事件:從軍令如山到軍令走山 http://udn.com/NEWS/OPINION/OPI1/7298677.shtml#ixzz23fg0O24E 【聯合報╱社論】 2012.08.16 02:32 am 半個月前,軍方核定海軍少將張鳳強記大過一次,並調離一六八艦隊長職位;半個月後,又決議撤銷其記大過的處分,並稱張鳳強如今仍是一六八艦隊長。 若謂半個月前的懲處令是「軍令如山」,爾今半個月後的撤銷令則是「軍令走山」。這件人事懲處案的出爾反爾,非但顯露軍隊內部的號令反覆,更且暴露了國防基本觀念及戰略思想上的脆弱,不容等閒視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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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國防軍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