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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總統別再露馬腳了
2012/08/09 00:46:21瀏覽894|回應7|推薦27

   

 

海軍艦隊長演習越域受懲風波,國人必須從治國、治軍兩個層面,嚴格檢視馬總統的作為與思維,直言明諫,否則國政不斷的荒腔走板受傷,或是各級軍政首長繼續揣摩上意,出了事情就文過飾非,造成二度傷害。

 

先談治軍,若論張鳳強少將演習越域要記大過並調職,且移請軍檢單位偵辦,基於懲罰標準的一致,國防部迄未明確交代以往有沒有類似演訓越域情事,以往是如何處置?這是最起碼的態度與作為,然而高部長在八日舉行的記者會,除了以「民意代表與媒體並沒有就事論事與理性探討」搪塞人民的質疑,就是大力「闢謠」,強調此事與馬總統提出「東海和平倡議」無關

 

所謂罰自上起,張越域近十二小時若有重罪,面對其報請核備的電文,以及全程的衛星監督作業,高部長已經在記者會中承認,「經事後發展發現」,對海軍相關單位甚至參謀本部,不管是指導、管制、裁判演練的缺失,都要一一檢討出來,匡正紀律。賞罰要公平,本屬老百姓的常識,軍人崇尚武德,賞罰嚴明更是紀律的基礎,竟然要「經事後發展發現」,如果不靠媒體追蹤,不靠民意的「發展」,就不會發現,無法發現?單獨重懲張少將不但不符比例,事發後甚至還以張涉犯「抗命罪」來醜化其行,更是違反指揮道德,哪有什麼「親愛精誠」的黃埔精神可言?對一位將軍尚且如此,士兵的人權將置於何地?三軍是否一家?此事上綱到統帥治軍之責,應不為過。

 

再談治國,馬總統第二任伊始,就歷經油電雙漲、證所稅、林益世案重創,力圖有所作為之心可以想見,藉中日和約生效60週年提出「東海和平倡議」,值得鼓勵。然而就在此舉之前,發生海軍延遲七天後才唐突的重辦艦隊長,加上馬總統予人的定型印象,怎麼不令人聯想這是媚日兼可媚美,企圖換取佳音再向國人討好?即使非馬總統親下指令,下級揣模上意以致突兀失策,又豈少見?巧得就在三年前的八八風災,外交部竟曾婉謝各國援助,凡事不當其然,必有所以然,當時即遭許多國人質疑馬總統討好中共,開始露了馬腳。

 

七月初林益世涉貪案爆發,巧的是同時就冒出台灣保釣人士搭全家福號,而且是在海巡艦艇戒護下赴釣魚台周邊海域宣誓主權,台灣保釣人士手上卻拿五星旗,使得日本質疑兩岸是否在釣魚台主權問題上聯手。這件事媒體不僅報導一次,若屬事實,違失之重大可想而知,為何卻無人追究海巡署?探究前後發生的這兩件大事,不免讓人質疑,若非治國者操弄國格與國軍將領如工具,就是御下無能。

 

孫子兵法有云:「主孰有道、將孰有能、法令孰行、士卒孰練、賞罰孰明」。處世無奇但率真,馬總統應力戒四面討好的心態和選舉的思維,才不會動輒進退失據、剛柔失格而治絲益棼。我國不是也不會是狼虎般的強國,但也絕非綿羊般的羸弱,但如今已至菲律賓、越南也敢挑釁。若有惡勢力不斷的欺壓,相信國人一定會支持政府拿出適度強硬的作為,即使國家一時在經貿上有損,但反而使民心凝聚,終究沒有克服不了的難關。

 

日外相已經明白回應無法接受「東海和平倡議」,雖然又說「推動具體合作很重要,但也是空話一句,即使真有合作方案,屆時一定攙有損我國格與主權的附帶條件。海軍此案之初,回應日本的詢問,若正告以「我軍演訓之戰術作為」,又如何?

 

延伸閱讀:「白目」因為仰體上意?

http://blog.udn.com/coin88/3233389

延伸閱讀:備役上將費鴻波:有權者發火 要整張鳳強

http://news.chinatimes.com/focus/501011698/112012080900144.html

他透露,過去海軍為了驗證水面艦和潛艦的戰力結合,曾一個月內去此水域來回高達二十八次;民國九十二、三年間漢光演習時,還曾在與那國島西方二十三浬的鄰接區火力展示。當時日方也來抗議,但我堅持日無該水域主權,對方也沒再吭聲。因此就算艦隊這次通過與那國島東方十五浬也根本沒問題。.....

(新新聞2012.0815)高華柱打張鳳強 為何出手那麼重?

http://mag.udn.com/mag/newsstand/storypage.jsp?f_ART_ID=407207

「打小孩」出手太重 退役將領看不下去

馬外交「自我節制」 高華柱殺一儆百

「置人於死地」 未視海軍如手足、、、、

張鳳強事件:從軍令如山到軍令走山

http://udn.com/NEWS/OPINION/OPI1/7298677.shtml#ixzz23fg0O24E

【聯合報╱社論】        2012.08.16 02:32 am

半個月前,軍方核定海軍少將張鳳強記大過一次,並調離一六八艦隊長職位;半個月後,又決議撤銷其記大過的處分,並稱張鳳強如今仍是一六八艦隊長。

若謂半個月前的懲處令是「軍令如山」,爾今半個月後的撤銷令則是「軍令走山」。這件人事懲處案的出爾反爾,非但顯露軍隊內部的號令反覆,更且暴露了國防基本觀念及戰略思想上的脆弱,不容等閒視之。、、、、

( 時事評論國防軍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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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coin88&aid=6700050

 回應文章

ixpwx
2015/07/03 17:08
讚!

侉子赵兴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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節日快樂!
2012/09/29 16:03

祝佳節快樂!全家美滿!

祝中國早日統一.早拿下釣島.明年在釣魚台列嶼過中秋!



�X�B: 民進黨一天不「使謊弄虛」, 一天不舒服 - 侉子的部落格 - udn部落格 http://blog.udn.com/hsin1947/6898911#ixzz27qKe7l4V

藍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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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馬所難
2012/09/23 02:41
馬不露馬腳 難倒要露人腳?  馬就是馬 改不了!

江山改 : 七月七日夢醒時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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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相隱
2012/08/10 12:05
討論前提是理性與水準,
國防與軍事,專業程度高, 一般人難以置喙,
甚至於所謂專家都不行,
這也是蘭中將看法不重要, 因為非他所長 ,
說清楚些,就是人微言輕, 沒人理他!

關鍵不是聯合報, 也不是電視政論,
而是中時 刊出ㄋ 重量級人士談話, 他一見報,
我就發表國防部必改判斷, 比馬還早!

國防部長不能指揮海軍,
依據是國防部組織法, 國防部參謀本部組織條例, 國防部參謀本部辦事細則,


這是開始就不平凡, 破例由青年日報首刊!
為什麼?
國防部平常對軍事記者禮數不缺,
何以全翻臉?
長虹歌手 也是築夢(coin88) 於 2012-08-18 23:27 回覆:

謝謝江山改的指教

您的觀察深刻入微.


小肉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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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總統乃權宜, 非露馬腳
2012/08/10 11:34

感謝長虹歌手兄此文提到費鴻波, 小肉球成文後不知費老出來轟海軍, 已納入俺文.

* 國防部已明確交代以往沒有類似演訓越域情事.

* 張鳳強越域前報請核備的電文並無核可.  高部長所云「經事後發展發現」乃實情.  至於軍演期間該坐鎮將官俱 "開小差", 乃海軍應檢討處, 凡事一碼歸一碼, 張鳳強未按軍令擅自越界乃不爭事實.

*  國防部未 "單獨重懲張少將", 此言不實.

*  此張鳳強案, 討好中共者非馬總統, 乃排山倒海關說與施壓者, 彼等指控馬政府的國防部媚日, 甚至媚美.

* 小肉球寫過黃錫麟保釣案, 光就此案而論, 海巡署無錯.  海巡署之錯, 錯在事後的說辭.

* 此張鳳強案, 馬政府承受藍 (摻紅) 營排山倒海壓力, 俺仍肯定其第一時間作為, 至於對張鳳強致歉, 乃情不得已, 但小肉球相信馬總統的決斷不變.

* 「東海和平倡議」是一個建議, 重點在 "關係國" (即中華民國台灣) 對某國際議題的表態納入國際紀錄中.  根據國際 Protocol (規範), 軍演應知會相關鄰國, 此度我國年度軍演已知會美/日/中共, 惟張鳳強臨時起意跨越 ADIZ, 甚至到達接近日本領土與那國島水域.  若如您所云, 實兵操演的軍演在與那國島的 15 浬處, 一般領海約 12 浬, 等於在日本門口耀武揚威, 軍演並非無害通過, 俺請問您, 挑衅意味是否極為濃厚.


名偵探柯南名言:真相只有一個!
長虹歌手 也是築夢(coin88) 於 2012-08-18 23:24 回覆:

小肉球您好:

倒不是因為您曾說您是槓子頭,咱們就來槓一下,這事件反映出國家領導人的風格、膽識,影響治軍、治國的國家發展甚鉅,值得繼續深入探討。 退役海軍費上將的說詞應是客觀的「經驗之談」,值得作為判斷懲處是否允當,最重要的依據。他說「過去海軍為了驗證水面艦和潛艦的戰力結合,曾一個月內去此水域來回高達二十八次;民國九十二、三年間漢光演習時,還曾在與那國島西方二十三浬的鄰接區火力展示。當時日方也來抗議,但我堅持日無該水域主權,對方也沒再吭聲。因此就算艦隊這次通過與那國島東方十五浬也根本沒問題。」

您說「國防部已明確交代以往沒有類似演訓越域情事」。難道是費上將說謊?而且荒謬大膽地掰出來「曾一個月內去此水域來回高達二十八次」,「曾在與那國島西方二十三浬的鄰接區火力展示」?據報導高華柱有問過海軍將領,回答是未曾有過越界。所以,那些當官的所言就為真,國防部所言就為真,就值得相信?就像扁朝時的買官疑案,經查無人承認,所以純屬謠言? 我深深以為這種不認錯、強詞奪理的矯飾,是二度傷害國軍、海軍。

海軍司令部13日召開人評會結果10:6決議撤銷原處分 發回艦指部重議,6票仍由軍方代表反對,死咬在「辦違紀有理」,甚至當初國防部還揚言事涉「抗命罪」。然而月是如此,撤銷原處分之決議,越是予以掌摑。以後,或其他的人評會,還會有10:6之比嗎?

上述「高華柱有問過海軍將領」,不論是在媒體揭露之後或是之前,誰會承認,誰敢承認,誰有種承認曾經「越界」?因為技術上如何去翻這種舊帳?我們政府、軍方,甚至說中國人的官場文化,又何嘗能夠有此態度去追根究底?笨蛋才會承認,也就不是升官的料了。 事況顯示,應該是國防部情報部門向高部長報告日本方面提出詢問,高部長得知後召海軍司令赴部示意重辦張鳳強艦隊長。高部長的指示,不論是來自國安單位的授意,或是他對馬總統外交性向的揣摩,臨事之際,考驗著他也考驗著海軍司令的軍人武德「智、信、仁、勇、嚴」。

尤其海軍標榜「忠義軍風」,海軍的軍報叫「忠義報」,當高部長示意重辦時,從海軍司令起,過程中誰敢直言提醒長官,海軍以往越域是常有的事,不教而殺謂之虐,宜請三思,或是建議適度懲處記過一次。這是又一種對國軍、海軍的傷害。問題都出自揣摩上意,竟至不顧事理、義理,連一個將軍都可輕易拿來祭旗,遑論士兵的人權?

『此張鳳強案, 馬政府承受藍 (摻紅) 營排山倒海壓力』,此說不知出自何處?有錯就坦然以對,何必誤導視聽,說是藍營排山倒海壓力,聯合報最早揭露本案及追蹤報導最力,但據此就說是「藍營」的意見,甚至還扯到(摻紅),就不夠民主了。 夠了,人民給國民黨,給馬英九太多機會了,不必因為民進黨更令人厭惡,就容許比爛,甚至還包庇爛黨爛人爛事。

拿出追尋民主的理想和勇氣,俺們為一個新的政黨催生吧!

范疇寫的「中國是誰的」這本書建議您細讀。

附貼

張鳳強事件:從軍令如山到軍令走山

【聯合報╱社論】 2012.08.16 02:32 am

半個月前,軍方核定海軍少將張鳳強記大過一次,並調離一六八艦隊長職位;半個月後,又決議撤銷其記大過的處分,並稱張鳳強如今仍是一六八艦隊長。

若謂半個月前的懲處令是「軍令如山」,爾今半個月後的撤銷令則是「軍令走山」。這件人事懲處案的出爾反爾,非但顯露軍隊內部的號令反覆,更且暴露了國防基本觀念及戰略思想上的脆弱,不容等閒視之。

張鳳強在操演中,航出東經一二三度的防空識別區,穿過與那國島以東、八重山列島以西的公海水域。聲援張鳳強的退役將校表示,操演只要求規定時間進入「決戰區」;至於如何避人耳目進入決戰區,正是戰術修為的展現。對此軍方宣稱近年規則已變,本年度操演指導計畫中,明文規定不得超出防空識別區。但又有人爆料指出,其實是「航空器」不得超出防空識別區,艦艇本身並未限制。可見,即使對基本規範的見解,亦是言人人殊。

就算確曾明言「不得超越防空識別區」,軍方執行規則的馬虎,也令人吃驚。根據國防部事後調查,操演前一天會議中,張鳳強就表示,必要時將駛往防空識別區外的預備待命區。按理說這種構想明確犯規,統裁部應該立刻否決,結果卻無人回應。換言之,張鳳強次日出航時,根本不認為需要擔心「越界」問題。

七月廿五日夜間,張鳳強決定駛向與那國島東方水域時,也兩度發電報告航行計畫,但從演習統裁部到海軍艦指部作戰中心,居然都未制止,讓他率艦在外「自由行」達十一小時之久。在在令人質疑,如果不是軍方當初根本未限制航出防空識別區;就是全軍都把「年度總驗收」當成虛應故事,任意敷衍。

不管上述哪一結果都可確定,造成「犯規」的緣由,以及所暴露的問題,都不止張鳳強「個人違紀」那麼簡單。但若非媒體連日大幅抨擊,最後連馬總統都指示調查,否則軍方就要以「拔」一個少將輕易結案。其中顯露的不問是非,以及對真正弊病的視而不見,著實令人駭異。

進一步追究,為何海軍先前會作出如此「簡化案情」又「過度重罰」的處分?而且是在事件後兩天立刻拍板,代表未詳查就搶作結論?此時正逢馬總統宣布《東海和平倡議》,外界頓時陰謀論充斥,認為張鳳強正好在節骨眼上招惹日本,為免影響我方立場一貫性,衝擊對日關係,只好拖出去「祭旗」。

消息一出,不僅總統府嚴辭否認,國防部長高華柱甚至出面以官位擔保,強調先前不知《東海和平倡議》。問題是若高部長所言為真,就暴露更大問題:在周邊水域、經濟資源競逐的敏感議題上,代表國家硬實力的軍方,居然沒參與政策討論,豈不代表《東海和平倡議》根本未經周全的決策過程?

如果當真不是高層為示好日本而下令重懲,恐怕就是官僚體系所衍生的「烏龍」。亦即領導者剛接獲初步資訊,立刻明確表達意見;部屬眼見上級「心證已成」,於是便依據長官指示方向,去安排接下來的行動。如此造成一個封閉式循環,各方都自認「循理順勢」,實際上卻是愈走愈錯而不自知。

總之,近日國防部面對外界種種質疑,每一次所提出的否認與澄清,皆是再一次的暴露了更大的弊端,包括操演馬虎、決策草率、領導方式偏差等,嚴重程度遠超過一名少將艦隊長「越界違紀」。但也正如高華柱部長自己所云,演習目的原本就是發現錯誤,如果一場規模不大的「戰術」操演,就能夠暴露出此等「戰略」甚至「政略」層面的弊病,這究竟是匪夷所思,或反而是因禍得福?

張鳳強事件幾已演成一場政治風暴,身為三軍統帥的馬總統,應該利用這次暴露問題的機會,改善隱藏多年的陳冲舊疾;這場從「軍令如山」到「軍令走山」的驚悚畫面,在國人面前公然上演,誠為國軍上下必須深切記取的慘痛教訓。 【2012/08/16 聯合報】@ http://udn.com/ 全文網址: 張鳳強事件:從軍令如山到軍令走山 | 社論 | 意見評論 | 聯合新聞網 http://udn.com/NEWS/OPINION/OPI1/7298677.shtml#ixzz23fg0O24E Power By udn.com


江山改 : 七月七日夢醒時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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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埔精神不適用國軍 海軍之窩囔在帥
2012/08/09 02:12
黃埔精神(革命精神)是國民革命軍專有,

國民革命軍是中國國民黨在1925年師法當時蘇聯共產黨軍事制度後創設的一支軍隊,並同時效忠黨與國家,
1947年《中華民國憲法》頒布實施後,國民革命軍改名為中華民國國軍,成為完全效忠國家的武裝力量。
此後因戒嚴以黨領軍, 黃埔精神(革命精神)適用, 解嚴以後,軍隊國家化,已不適用.

海軍之窩囔在帥不在兵, 參謀總長林鎮夷, 海軍司令董, 此二人耳,



——中華民國四十八年六月十六日在鳳山
主持中央陸軍軍官學校三十五週年校慶紀念會講——
〔要旨〕
一、黃埔建校的歷史及其意義
二、總理對黃埔軍校的期許
三、黃埔的光榮史蹟
四、革命軍人的中心信念
五、黃埔精神(革命精神)——犧牲的精神——團結的精神——負責的精神
〔本文〕...
大家須知凡是一個革命軍人必須有其中心信仰,否則就不成其為革命軍人了。而且其革命的行動,必須要有一個中心目標,和一個領導革命的中心組織。〔第340頁〕特別是我們身為 總理的革命信徒,更要有一個中心信仰——就是三民主義的信仰;要有一個中心目標——就是國民革命的任務,即當前反共抗俄的目標;而且必須要有一個中心領導的組織——這個組織,就是 總理所創立的中國國民黨。惟有服從這樣一個領導中心的組織,大家方能在這中心組織領導之下,共同努力,實現這個主義,達成這個目標。
所謂「黃埔精神」是什麼?黃埔精神就是「犧牲的精神」、「團結的精神」和「負責的精神」,這三者乃是相互關連,綜合成為整個的革命精神,就是有主義、有思想、有組織、有紀律、有領導中心,而又能百折不回、奮鬥到底的革命精神。

從以上所說黃埔精神的體悟裡,就可以認識我們革命軍人是對革命領導者中國國民黨的 總理負責,對主義負責,對革命負責,也就是要為總理、為主義、為革命,而團結、而犧牲的。由於這黃埔精神的建立,我們才獲得了東征的勝利,北伐的成功,和八年抗戰偉大的光榮勝利!這是大家在今日紀念我們建校的校慶中,對於本校同學先烈所犧牲而建立的黃埔精神,應該特別紀念和特別寶愛珍重的。希望今日在座的同學,必須繼承這個偉大的光榮,更要使這黃埔精神因大家繼續奮鬥犧牲,而發揚光大。

自從民國十三年開辦黃埔軍校起,到民國二十一年以後,就陸續成立了空軍官校、海軍官校,這三個軍事學校校長,後來都是由我兼任的;而其教育,亦都接受了黃埔精神的薰陶。
所以今天的紀念,不〔第342頁〕止是陸軍官校的紀念,而以海軍、空軍學校來說,也是有其同樣重大意義的。

因為大家都是在中國革命正統歷史之中,且都是接受 總理革命精神的感召,共同集合在三民主義的旗幟之下,所培植出來的革命軍人——亦就是國民革命的繼起者。
因為我們陸海空三軍官校所畢業出來的學生,其責任是整個的,而其精神,亦是一致的!

所以我們國民革命軍,不論是陸軍、海軍、空軍,乃是三軍一家,親愛精誠,如手如足,一心一德,都是要為主義、為國家、為革命領袖與革命歷史,負責到底!

務望大家今後更要秉持這黃埔的革命傳統精神,堅持這個中心信仰,認定這個中心目標,擁護這個中心領導的組織,徹始徹終,奮鬥到底,來消滅這萬惡奸匪朱毛,完成我們反共抗俄復國建國的使命。
這樣,才能毋負於總理建立黃埔軍校、創造國民革命軍的期許!亦庶不愧為 總理的革命信徒!

長虹歌手 也是築夢(coin88) 於 2012-08-09 17:13 回覆:

謝謝江山改的指教

若真有黃埔精神.大陸就不會丟了.


江山改 : 七月七日夢醒時分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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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皮馬無腳可露
2012/08/09 01:00
藍皮馬一路走來, 始終如一.

愛馬仕心盲, 怎怪演員?

高華柱才是全案主導人, 目的是將海軍踢出部長候選, 以維勢力,

海軍只是窩儾廢!

治軍, 治國, 是總統責任, 與藍皮馬無關.

長虹歌手 也是築夢(coin88) 於 2012-08-09 01:21 回覆:

謝謝江山改的指教

您是指黃埔精神不包括海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