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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瘋」失蹤記
2012/09/01 00:24:34瀏覽1154|回應0|推薦111

 

 

對於現代新科技我是屬於非常落伍、趕不上時代的LKK一族。既不參加「非死不可」,也不跟眾人一起「推」。手機更是陽春型,而且僅限於必要時通話、拍照使用而已;若有其他功能,大多備而不用(可能是不會用),事實上形同浪費。

 

不過,對於時事,尤其體育新聞,我卻是興趣濃厚,常常是欲知最新球賽結果而後快。有時,到城裡去參加音樂會。散場後等捷運回家時,常常也有身穿溫哥華白浪隊(White Caps)、卑詩雄獅隊(B.C. Lions)或溫哥華肯奈克司隊(Canucks-- 「加拿大人」之意)球衣的球迷一起候車。顯然他們是剛看完足球、加式足球或冰棍球賽的。我急於知道本地球隊的戰績,若無法從這些人臉上的表情一探究竟,只得開口請教。幾次過後,讓我興起「要是有智慧型手機,可以馬上上網查詢的話,那就方便多多」的念頭。

 

另外還有個讓我想要擁有智慧型手機的藉口:我喜歡跑步和健行;若能邊跑或邊走,而邊聆聽自己下載的音樂,既健身、又怡神,將會是一舉數得的享受。

 

然而,對於這個可有可無的東西,想歸想,卻始終不曾積極計劃,更未付諸行動;事情就這樣一天一天、一個月一個月地拖下去了。

 

去年聖誕節過後,正值各商店大舉推出「Boxing Day Sales」及「Boxing Week Sales」,多樣商品大幅降價促銷之際,某日的溫哥華太陽報(Vancouver Sun)赫然有「研科電訊」(Telus Communications)的大幅廣告,平時一支要幾百塊錢的「愛瘋4」只賣加幣49元,不過,數量有限,售完即止;唯一的條件是必須每個月有至少50元加幣的「消費額」,而且要簽訂三年的合同(最近,其他的電訊公司「羅傑士」 (Rogers)以及Fido、甚至連研科本身,則都先後推出「免費擁有」的服務)

 

我手機的服務公司正是「研科電訊」,促銷的機種雖不是最新的「愛瘋4S」也沒有關係;而且,我目前我簽的合同每個月已經要三十多塊錢,所以要簽新合同也不是問題...。就這樣,我搖身一變,成為跟著大家一起「」的老伙子。

 

      

然而,為我這個對於新科技永遠在幼稚班的「老伙仔」來說,擁有「愛瘋」其實也是一件麻煩事。因此,除了蘋果服務店有半個小時的惡補課程之外,電話公司也送我去上了一個鐘頭的單獨「店教」(在店裡教,因此叫「店教」)課。我從前讀書時,別的本領沒有,做筆記卻很在行。因此,回家之後,根據勤做的筆記內容,一步一步操作;加上洋女婿和兒子也都使用同樣的機種,臨時遇到問題都有人可以請教。就這樣,好不容易愛瘋」的使用終於正式上路,雖然除了手機的一般通話與照相功能之外,我還只是外出時,將它用來看即時新聞、聽音樂、查看與回覆電子郵件、寫備忘錄、看電子書或雜誌等最基本的功能而已

 

有一天,在女兒家,孫女愛珊忙著看她的書,我陪小外孫凱智玩了半天後,有些累了。忽然想起他經常玩他爸爸IPhone或他媽媽 IPad 上的遊戲,而且一玩就是大半天,於是把我的愛瘋」遞給他,希望我可以偷個幾分鐘的清閒。哪知他拿去只撥弄了兩下,便還給我說:「它連半個遊戲都沒有;Papa你要學著到 App Store去下載遊戲,我才能玩呀!」五歲的小蘿蔔頭都比我清楚遊戲是要下載的;我這個Papa有夠丟臉

 

可是,儘管很多朋友都說我沒有「物盡其用」,但是,我卻樂在其中,沒有怨言。這樣,坐在捷運、公園的椅子上或咖啡店裡,我也和一般「低頭族」相同地「」得不亦樂乎

 

不料,有一天正要外出,想與平日一樣把愛瘋」隨身帶出門,卻發現它竟然不見了。我通常都是回到家後,就把手機關了,然後放在主臥房的窗檯邊,以防三更半夜有緊急事故時,得以方便使用。哪知窗檯上沒有,也沒掉到床下,進門的小几上沒有它的影子,餐桌上也不見蹤跡;它哪兒去了

 

在所有可能放置的地點,找了又找,看了又看,就是芳蹤杳然。我也重新「倒追」前一天回家後的行蹤,仍然不得要領。

 

妻建議說:「不妨用家裡的電話試著撥打手機;一聽到鈴響,不就可以找到了?」還是她聰明細心!聽完心中一喜趕忙照辦

 

哪知才一撥完號碼,馬上進入語音信箱;我才想起我前一天晚上應該是跟平常一樣一回家就關機了的。一關了機,妻的妙方就派不上用場了。

 

         

遍尋不著之後我有些著急了怎辦還有什麼可能呢?也許我前一天就丟在什麼地方;根本沒帶回來也說不定

 

前一天做了什麼?去了哪些地方?我腦中一遍又一遍地把前一天的行蹤反覆幾次之後,自己也無法確定那支愛瘋」有否一路跟著我所有曾去過的地點,包括五金行、圖書館和超市竟然好像都成了它可能遺留的地方。我只好一間間打電話去詢問。答案卻都是「抱歉沒有耶!」

 

也許掉在路上了!」當這個念頭在腦子裡閃過時,我陡然心頭一驚,要是被人撿去的話,那還得了?

 

前一陣子,有一則關於遺失手機的電視新聞說:「根據調查,撿到手機而將之歸還失主的,不到一半;而誠實者之中,在將手機歸還之前,曾經『好奇』地瀏覽手機裡私人資料的,竟佔了七八成!」啊!怪不得有許多見不得光的私人資料外洩而造成滿城風雨的大新聞

 

我的手機裡面沒有什麼不可告人的秘密,因此,我不怕撿到者企圖挖寶」;我擔心的是長途電話被亂打,或者需要付費的網上資料被無限制地下載,那我的荷包豈不是要大大地失血了!?

 

越想越不對勁,只得通知「研科電訊」,請他們將那支愛瘋」先行凍結,讓撿到的人無法濫用。可是一時沒有手機實在不方便;於是,到儲藏室找出一支舊手機充足電後,準備第二天到電話公司「啟用」

 

            

事情雖然暫時解決了,心中卻像是懸吊著一塊石頭,一直無法安穩下來。老手機無法上網,雖然我可以回到以前落伍的「原始生活」,可是已簽了的三年合約,每個月須繳包括上網的服務費,豈非等於白白奉送給電話公司了?另一方面若要再買支智慧型手機,以便「完全繳費利用」的話,又不知要花上個幾百塊加幣呢

 

百思不得其解之際,我只好先不去管它,等過了幾天心情平復之後再說。

 

這麼決定之後,嚐試了一天外出沒帶手機的經驗,發覺在捷運上不上網、沒有來電「干擾」的滋味竟然是那麼輕鬆自在

 

在外忙了一整天,回到家已近平常就寢的時間。正要漱洗時,發現用了幾個月的牙刷該換了;想到前一天去洗牙後,牙醫診所送的新牙刷正好可以利用。打開浴室裡放置乾淨毛巾、肥皂等用物的儲櫃,帶回來的小塑膠袋靜靜地躺在那兒。拿起袋子,覺得它的重量與牙刷有些不成比例;打開一看,讓我急得快瘋掉的愛瘋赫然在目!我這才想起一定是前一天回到家來,關了手機,順手把它放進還拎在手裡的塑膠袋了。真是「踏破鐵鞋無覓處,得來全不費工夫」!

 

把這個經驗告訴了女婿,他說愛瘋」有利用衛星定位系統尋找失蹤手機的功能。他幫我看了看,告訴我這個功能是啟動著的 -- 大概是購買手機時,店裡就幫我設定好了的。哈!這下不怕將來又糊裡糊塗地隨處亂放時,又要四處翻箱倒櫃了。

 

「可是,手機關機時,再精準的衛星定位系統也是無能為力的!」他再補充說明,意思是根據我一回家就關機的習慣,以後再把手機亂丟時,還是得「尋遍天下」了

 

擁有「愛瘋」固然不錯;丟了它竟然如此令人頭疼尤其,已經開始被健忘症跟上、而且腦中沒有什麼智慧的我,也許應該放棄繼續使用智慧型手機、或不自量力地跟著」的念頭,而「復古」地到古董店找找磚形老機種黑金鋼

   

 

( 休閒生活時尚流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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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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