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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邀談「從英國經驗看國人養老新選擇」
2009/11/03 22:15:10瀏覽1606|回應3|推薦14

這陣子有很多累積的雜務要處理(),加上對最近的議題並不太了解,所以較少寫時事評論。(畢竟我很少吃牛肉,又很少看棒球)
 
不過還是應「現代保險健康理財雜誌」之邀,針對金管會提出的「以房養老」由法律制度面深入分析,寫了一篇「
從英國經驗看國人養老新選擇」,收在「現代保險健康理財」11月剛出刊的雜誌(第251期)「以房養老」的專題中。

我覺得青年有其房、老年有所養是國家社福應該努力的方向,關心「養老」的讀友可以先參考下列文章(濃縮版),有興趣多了解的話,別忘了順便去買一本「現代保險健康理財」雜誌喔。

慎防誤踩「以房養老」新地雷!以房養老是近來被熱烈討論的新議題,國外卻早已行之有年,究竟這項措施在國內實施的可行性有多高?又有哪些問題需要事先防範?

最近金管會有意研擬「以房養老」政策,在日益高齡化、但又缺少國家型整體老人福利政策的台灣社會,立刻引起熱烈討論。其實,這類以房養老的政策,在歐美國家已經行之有年,台灣將其名為「養老」,很容易讓一般人誤解是純粹的老人福利產物,但就其本質上來說,以房養老更像是現代金融產品的一種。

「以房養老」有助活化資產

本來按照傳統法律的定義,一間房屋一個所有權,不可分割買賣;而一般向銀行借款亦有固定清償期,例如房屋貸款20年後還清。但所謂以房養老,卻是挑戰一般的法律概念,透過法律產權的分化操作、或以未知的死亡時點為清償期限,讓老人可以繼續住在自己的房子裡,但又能釋出房屋的部分價值,進行資產活化,讓死的資產也可以變出活的現金來,做為養老所需。

英國把這類產品統稱為「資產釋出」(equity release),主要分為兩種類型,一種是「終生貸款」(lifetime mortgage),性質類似不定期限的借款契約,即老人以房屋為擔保,向銀行借款,借款期間利息可以分期或於清償期時一次償付,至於清償期何時開始,則以老人死亡或是出售房屋的時間點決定。另一種是「反向房屋貸款」(home reversion),老人出售全部或部分房屋的所有權抵換現金,但仍然保有居住權利,由屋主成為租客。台灣目前希望採行的以房養老,應該比較傾向前者。

從英國經驗看以房養老的優缺點

對老人來說,以房養老有兩項優點。第一,不用搬家,可以繼續住在自己的房子裡面。第二,離世時才有還錢問題,在世時可採取一次性領完貸款或每月都向銀行領錢,就像一次性退休金或月付型年金,能夠增加老人生活的安全感。相對的,除非老人在世時選擇還清債款,借款銀行必須等到老人過世之後,才能拍賣抵押房產。相對來說,對銀行最大的風險,正是難以估算清償期何時確定,以及抵押房屋的未來價值。

而以房養老最大的缺點,則是「無產可繼」和「利息」。首先,終生貸款計畫將房子的價值釋出後,父母得以領取現金養老,但其辛苦打拼的房產最終將歸於銀行,子女無產可繼。其次,以英國而言,一般可貸款年齡是55歲,意即55歲即可和銀行簽訂「終生反向貸款契約」,但愈早向銀行借款,則銀行考量平均壽命尚長、清償期尚遠,願意借貸的金額變小,利息卻隨著時間增加,最後,一棟1,000萬元的房子,扣掉利息和各項費用後,往往銀行只願意貸款500萬元,對當事人來說,等於是打5折,半賣半送,並不划算。

以房養老應與老人福利互補

以英國為例,雖然開放資產釋出,但另有長期照顧與老人退休福利的系統。金管會提出以房養老,雖然是一活化資產的良策,但這僅是社會保險體系的一小部分,筆者也期待,未來台灣的老人照護與福利系統將更為完善。
~精彩全文與圖表請詳見11月號(251期)現代保險健康+理財雜誌;http://www.rmim.com.tw

( 時事評論財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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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christy21&aid=3464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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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雅綺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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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1/04 14:36
  • 給閒雜人等:英美國家的確和亞洲的民情不同,父母較不期待「養兒防老」。人民認為老年福利是國家政策的責任。
  • 給問題:您的說法很正確。但我覺得「以房養老」針對的是子女不盡奉養責任的老人,如果自己本身又沒有賺錢的能力,慢慢的靠「吃房子」到老也是一個選擇,您覺得呢?

問題
在這裡
2009/11/04 09:46

如果只為了***不用搬家,可以繼續住在自己的房子裡面***

而將一棟1,000萬元的房子,扣掉利息和各項費用後,往往銀行只願意貸款500萬元,你願意去作嗎

在台灣是行不通的


閒雜人等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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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狂牛症會出現在英國.不是沒道理的!
2009/11/03 22:40

---子曰:今之孝者,是謂能養.至於犬馬,皆能有養;不敬,何以別乎?

英國人之子女,不奉養尊敬父母耶.斯致有此制耳!不養其父母,何曰乎孝?養犬馬不以道,何云乎仁?國家舉措之愛民過於子女耶?非也,實在取利耳.不孝不仁之邦國,教棄仁孝之道,奪民利以富財團,此法何足效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