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體:小 中 大 | |
|
|
2009/04/29 17:37:35瀏覽590|回應0|推薦1 | |
本文節錄版刊於2008年9月4日中國時報,算是自己一系列對稅改議題發表文章的總結。7、8月賦改會正討論稅改,9月初,全球金融海嘯即撲面而來,在經濟嚴重衰退的巨浪下,註定了稅改這議題將無疾而終,不管減稅開流是否精神分裂,就像類固醇一樣,先打了再說。 有興趣者可以一起看另外幾篇文章:「租稅改革 富人優先」、「稅改不只是經濟習題」、以及「免證交稅換證所稅 有架困難?」: 在稅改的議題上,政府的態度傾向為企業減稅、聲稱如此可促進其投資意願、進而刺激經濟成長。然而,若看最近「八大利多」振興經濟方案,顯然除減稅外,政府還要擴大支出,以優惠房貸、放寬銀行放款建築業、擴大投資免稅範圍,以支撐景氣。 兩則方案互相對照,反映出台灣社會兩種力量的拉扯。一種力量,是希望政府把自己做「小」,減少租稅干預,讓民間的經濟活力充分發展,所得藏富於民。另一種力量,則希望政府做「大」,以補貼、租稅減免等政策工具介入人民所得分配,藉公家資源挹注民間經濟活水。兩種主張都有其本,但撇開政府究應以何種角色為宜的爭論,若同一族群,在繳稅的時候希望政府少管,在投資的時候又希望政府多幫忙,這豈非自相矛盾? 試看目前的減稅方案,主要針對工商團體,一般人民所得課稅減免不多,不管這樣做是不是真能刺激經濟成長,減稅的受惠程度,工商企業多於一般人民,應無疑義。而八大利多的最大受惠者,則為房地產業,因為建築公司可以從銀行取得更多資金、優惠房貸補貼則增加民眾購買意願。則政府減稅又開流的結果,到底獲利最大的是誰,已經呼之欲出。 如果希望公機關扮演「小政府」,減少公權力干預,讓市場力量充分發揮。那除了調降營所稅、貨物稅與遺產稅……等有利營業投資者的稅制,也應讓行政院一併將提供產業經營者租稅優惠的「促產條例」盡早落日,同時不應再用其他類似的租稅優惠法令、或甚至擴大至其他行業雨露均霑,繼續用公家資源「鼓勵」私人產業經營者。 如果希望公機關扮演「大政府」,積極提供民間援助並促進經濟發展,那在提高放款給建築公司的同時,也應致力以福利政策照顧新貧階級,縮減M型社會的貧富差距。修改稅制介入人民所得的分配,取長補短,達到 但現在讓人憂心的是,倘若一個政府兼飾二角。在稅收議題上扮演「小政府」,支持企業減稅,但又繼續以公家資源補助產業、提供租稅獎勵; 在政府支出上扮演「大政府」,放寬對產業的資金融通條件,但又主張先發展經濟、暫緩課稅公平之討論。一時之間,令人疑惑:為什麼怎麼說,都是對工商企業比較有利? 再怎麼強調經濟發展,政府也別精神分裂、討好企業到這種地步吧。
|
|
( 時事評論|社會萬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