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ey Words:藥師離職、勞工離職、護理人員離職、護士離職、勞工權益、勞基法、資遣、非自願離職證明書、資遣費、年休假、求職假、勞保局、勞工局、勞資爭議協調會、離職公文範本、社會正義
請馬上點選這裡-高雄市勞工局局長服務信箱-向高雄市勞工局申請勞動檢查及檢舉違規 (類別選「違法檢舉」)(←有超連結,可直接按)
http://labor.kcg.gov.tw/ServiceMailC006800.aspx?appname=ServiceMailC006800
高雄市勞工上班必學招式→學會申請勞動檢查(不然你還要當奴隸當多久啊?!)(其他縣市請找自己所屬的勞工局);幫助自己,也幫助大家,馬上進去看一看、認識認識,原來勞工局長信箱在這裡;原來「勞動檢查」是這樣申請的喔!(※詳情請見讀者留言回應的部分)(※天魁先生,幫你推廣一下,謝謝幫忙!)
最近遇到一些藥師及護理人員,被醫生告知離職(說,你明天就不用來了),但醫師不是用「資遣」,而是以「自請離職」的方式處理,可憐的勞工朋友們,還真的自己明天就沒上班了,也只領到離職當天的薪水。
之前我被醫生告知離職時,趕緊寫公文,要求醫生雇主必須依勞基法,來走完「資遣」的程序。
在此提供,關於「資遣費」、「年休假」、「求職假」使用的公文,給勞工朋友們遇到離職問題時,可以作為參考。
看著「抗議蘇清泉 高雄藥師訴求下台」的新聞時,表面上藥師很有「正義感」,但是遇到被人欺負時,還常常只能忍氣吞聲,真是…覺得遺憾;連勞基法規範給勞工的基本權益你都不敢講,談何「正義」跟「勇氣」呢?
當然,記得要求「非自願離職證明書」,短時間找不到工作時,有個基本保障;「非自願離職證明書」記得上網找官方版的,不然你去申請「失業補助」時,勞保局會叫你再重填一次(因為跟雇主關係不太好,很像還要回去求人家,容易覺得不好意思,最好是離職時,一起結案)。
如果雇主堅持「剝削」你的基本權益,那就必須到勞保局(or勞工局)申請「勞資爭議協調會」(至少打個電話去問問看,不要什麼都不做,就事後只會抱怨),爭取給自己及社會大眾的利益及正義。
關於藥師勞工離職之權益保障,延伸閱讀如下:
※拜託高雄的勞工朋友 請幫忙強力要求高雄市長建立「違法雇主查詢系統」這樣才能強化對違法公司的監督及改善
http://classic-blog.udn.com/chrislin1212/73556932
※診所藥師離職糾紛案例-醫師不僅刁難不給離職證明書,還預謀串連醫師同仁協同封殺藥師工作生存權 其道德良知 令人髮指 汗顏
http://classic-blog.udn.com/chrislin1212/4121057
※診所 醫院 藥師離職時,醫師老闆要求沒找到人不給離職證明書,怎麼辦?如果你有寄出離職申請之存證信函,就可以大大方方地以切結書的方式辦理
http://classic-blog.udn.com/chrislin1212/4112066
※診所 醫院 藥師離職申請之存證信函範例-1
http://classic-blog.udn.com/chrislin1212/4104163
※診所 醫院 藥師離職之標準流程,如果你信不過老闆,如果你不想讓自己接受迫害,請寄出離職申請之存證信函
http://classic-blog.udn.com/chrislin1212/4104132
※向勞委會陳情-關於診所藥師離職之預告天數,診所要求30天前預告,卻以新藥師可提前上班而要求藥師勞工提早離職,那豈不是很吃虧嗎?
http://classic-blog.udn.com/chrislin1212/3897463
※向勞工局陳情-診所藥師是否可享有勞基法規定的年休假,或是滿一年之後只能無條件奉送?
http://classic-blog.udn.com/chrislin1212/2984552
※向勞委會陳情-診所藥師申請離職,雇主醫師卻要求找到新藥師之後才可以離職,怎麼辦?
http://classic-blog.udn.com/chrislin1212/2981001
※勞基法規範的「資遣費」公文,內容如下:
※「勞基法」規範的「年休假」&「求職假」之相關公文,內容如下:
※「非自願離職證明書」格式如下,請上網找官方版,於離職時一起給醫生雇主蓋章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