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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江宜樺院長按個讚
2013/03/02 12:05:29瀏覽2315|回應18|推薦36

江院長願意以院長大位作為核四停建公投的具體保證,這不是意氣用事,更非無視閣揆大位的重要性,而是以行動具體承諾核能安全與核四完工。民進黨不入流地公開指摘江揆以官位「恐嚇」人民,足以見證民進黨在核四停建公投上缺乏信心,亦害怕公投結果猶如雙面刃而自傷2014、2016年的大選優勢。

以民進黨對核四公投命題的反覆多變與矛盾情結,實在遠遜於桃園地方法院錢建榮法官的公開投書。錢法官於蘋果日報前後投書有關核四議題之意見,筆者皆已拜讀瀏覽,惟錢法官之見解,容有值得再議與商榷處。就以核四公投命題來說,是應以「停建」或「續建」來代表立法院立場,錢法官以「複決則是『已有但要重複確認』」之關鍵論點,反對核四公投以「是否支持停建」來作為公投主文(即公投命題),在此提供拙見以反駁錢法官於《江宜樺詭辯公投命題》一文之觀點。

首先,錢法官提出「複決則是『已有但要重複確認』」之論理觀點,以核四尚未完工、已興建而且曾有短暫停建之歷史現實來說,此一重大政策呈現之動態變化,應該還原於不同政黨執政所致生停建或續建之歧見本質。公眾皆知民進黨執政時,前院長張俊雄曾以行政命令方式「停建」核四,嗣後朝野對立、提案由司法院大法官會議解釋,且由釋字第520號解釋釋明「因施政方針或重要政策變更涉及法定預算之停止執行時,則應本行政院對立法院負責之憲法意旨暨尊重立法院對國家重要事項之參與決策權,依照憲法增修條文第三條及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十七條規定,行政院院長或有關部會首長適時向立法院提出報告並備質詢。...行政院提出前述報告後,其政策變更若獲得多數立法委員之支持,先前停止相關預算之執行,即可貫徹實施。倘立法院作成反對或其他決議,則應視決議之內容,由各有關機關依本解釋意旨,協商解決方案或根據憲法現有機制選擇適當途徑解決僵局。」等語,揆諸前開大法官會議解釋之意旨,立法院通過法定預算案之後,無權要求行政院中止執行預算,亦即核四興建之法定預算案既已經立法院院會通過,立法院無以議案成立之方式來制止核四預算繼續執行,也就是無法以「核四停建案」要求行政院中止核四興建之法定預算。植基此理,立法院若要本於公民投票法第十六條第一項提出公投案,即應以「停建核四」為主文之命題。

其次,錢法官認同「立法院有針對重大政策之創制或複決,提案辦理公投之權,是為了解決當立院『不同意』政院的重大政策,行政、立法兩權相持不下的機制。」之觀點,是以立法院若與行政院皆持續建核四之立場,即無提案公投之必要。惟提案技術上與政黨政治之考量,國民黨立院黨團不適合擔任核四停建公投案之提案人,理由在於避免「假藉公投行實質倒閣」之政治效用,由國民黨立委反映人民有停建核四之輿論,再交由立法院院會表決,如果成案,即可訴諸直接民權來公投複決核四是否應該停建。

綜合上開論點,江院長對於立法院如何通過公投案並無染指之違法惡意,只是表達「停建公投」之命題符合適法性與政治現實,況且核四停建公投如果通過成立,江院長願意辭職下台以負起政治責任,前比民進黨恣意停建而引起違約之鉅額賠償,顯已穩健與務實,應該值得喝采與按讚。至於核能安全、電價結構與機制、核廢料處理、現役核電廠如何提前除役等附加議題,或以不同意核四停建之理由來辯論、說明,或由同意核四停建之反核團體、民進黨來加以論述,皆可在「核四停建公投」此一命題下充分表達意見與訴諸民意支持。

江揆以政治生命作為核四停建公投之「賭注」,為何支持非核家園、重視核能安全、支持人民公投之民進黨,不敢正面應對,對戰於投票率與同意率的過半雙門檻?當江院長以官位背書保證時,民進黨蘇主席敢不敢誓言核四停建公投若不通過成立,將辭去民進黨黨主席作為政治責任之擔保?此間高下已經立判分明,江院長真是好樣!

( 時事評論雜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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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D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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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怖大王民進黨
2013/03/03 03:38
恫嚇民眾已是民進黨一成不變的能事。中山高興建、貓纜、花博、杜邦、美牛、ECFA、陸生來台、兩岸直航、核四、消費券政策等等,哪個沒有民進黨徒興風作浪,造謠惹事的身影?偏偏該黨成員只會搞破壞,提不出對策,只會說No,不知道yes在哪邊。有民進黨存在,是台灣的悲哀。

悠遊七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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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公民素質經過這次公投會提升不少
2013/03/03 00:28
台灣公民素質經過這次公投會提升不少,這些年立法院對於重大爭議,凝聚共識的能力明顯不足!
羅伯特亞當斯(chinghunglin) 於 2013-03-03 09:01 回覆:

由政府相關部門擔任反對停建核四之反方,

如此符合權責,而且可由台電、經濟部提供核安資訊,

藉此讓台灣公民判斷是否可信,

並進而投票決定核四是否停建,

經由此一過程,確實可提升公民素質。


2013
大屯火山群會不會再爆發?有誰敢保證?
2013/03/02 21:26
拿天災來和人禍類比?這位蘇先生的道行只有這樣?不要想對江院長表功,卻越幫越忙。

2013
唉!講放棄投票是外行話!
2013/03/02 18:33
一般正常民主國家投票率7、8成已經是超高,把未投票的兩三成算成是贊成續建,陳大律師和馬江一夥是得了便宜還賣乖,相信聰明如羅先生也心知肚明,不敢公平面對民意,又要假裝尊重民意,這是已故柏楊先生痛斥的中國醬缸文化,而中國黨果然運用自如。
羅伯特亞當斯(chinghunglin) 於 2013-03-03 09:09 回覆:

只要求過半投票率,這過分嗎?

重大政策的公投案,

如果投票率無法過半,

這顯然是台灣公民的自身素養不夠,

政黨再怎麼操弄,公投票同意權還是在人民手上。


蘇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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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屯火山群的再爆發機率和核電廠出事的機率差不多!
2013/03/02 17:31

大屯火山群的再爆發機率和核電廠出事的機率差不多!

大屯火山群會不會再爆發?有誰敢保證?

就和綠營要求行政院長保證核電廠會不會出事一樣,

不過可以為了大屯火山群『有可能』爆發你就不住在大台北?

這就和反核陣營所說的機率一樣的可笑!

 


蘇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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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電廠理論上都撐得過九級地震!
2013/03/02 17:25

核電廠理論上都撐得過九級地震!

台灣的大地震多發生在中或中南部,

北部在有記錄的範圍內尚未有超過七級以上的地震,

如若真的發生八級以上的地震,

照台北這個盆地的特性,應該是満目瘡痍哀鴻遍野,

那時核電廠已經不在考慮的範圍之內,

如果綠團有良心的話倒是要求要徹查所有高樓建物的良好性,

或是要求要公布位在斷層線上的所有建物才是,

(或許這樣會『打死』了他們的金主?)

 


2013
江揆以政治生命作為核四停建公投之「賭注」
2013/03/02 16:30
江院長早評估過,這種命題加上運作不投票,根本不能成案,這樣的賭注誰不敢?任何站在他這個位置的一定只有這樣下注,沒有什麼了不起。除非中國黨不要愚弄人民放棄投票,讓它成案,由續建和停建兩者對決,這時候江院長還這樣下注就令人佩服。
羅伯特亞當斯(chinghunglin) 於 2013-03-02 16:56 回覆:

唉!講放棄投票是外行話!

要拼過半投票率,

陳大律師都已經指出一條生路,

民進黨要加油!

你把停建核四公投當成罷馬公投來投也可以啊,

只要過半投票率,

就有可能停建核四。


jun5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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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3/02 15:14
江院長是拿馬總統給他的院長位子與台灣人的小命相搏,核能不安全,他至多不當院長,但是台灣人通通都得賠上小命。
羅伯特亞當斯(chinghunglin) 於 2013-03-02 15:18 回覆:

政氣先生,

核能若不安全,還有誰可以執政?

你以為核電廠關閉後就沒核安問題啊?

公投是表決核四要不要停建,

核安不是公投主文,

哪有人把性命拿來當成同意、不同意的命題?

別唬弄大家,就事論事,

非核家園才有可能實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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