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慰問金議題 馬總統應該主動解決
2012/11/11 07:52:07瀏覽1242|回應13|推薦19

依據我國憲法第44條「總統對於院與院間之爭執,除本憲法有規定者外,得召集有關各院院長會商解決之。」等明文規定,面對退休軍公教人員慰問金的爭議,立法院顯然不願意以刪除預算方式得罪退休軍公教人員,而行政院也一廂情願,認為主動宣布限縮受領慰問金對象,業已「照顧弱勢」、「關懷忠良」並且履行「公平正義」之要求。陳冲院長昔日豪爽拍板定案,沒有因為一槌定音而定爭止紛。院與院之間的爭執,馬總統還在等啥?

立法院當然可以獨立行使職權,無須顧慮行政院單方面的限縮行政決定。意思是,為了捍衛民眾利益、彰顯自主決議,有關退休軍公教人員慰問金的既定預算科目與金額,可以照案通過、不刪一毛。如此情況下,行政院必須「自己造業、自己擔」,是否執行限縮發放慰問金的行政決定,任由行政院全權負責。預算沒用完,繳回國庫即可,或在決算時提出說明,總而言之,慰問金此一議題,並非立委諸公諸婆需要花費心思、精神來加以審查。只要行政院繼續踢皮球、不願擔負罵名與「最終責任」,國民黨黨團就應該以過半表決力量,維持原預算案的編列項目與金額、通過慰問金之預算。

兩院間的爭議,顯然沒有憲法上的明文可供適用而加以解決,值此爭執時刻,馬總統應該依上開憲法規定,主動出面解決慰問金議題所引起的爭執。畢竟行政院沒有主動提出預算修正案,立法院當然沒有絕對必要理由,因為行政院單方面的行政決定,而志願充當行政院立法局、把自己做小與做扁,配合演出而部分刪除慰問金現已編列的預算。如果立法院不是行政院的圖章與下屬,就應該自主議決慰問金的編列,無須自我犧牲而擔任行政院的防火牆。

陳冲院長當初大刀一砍、自認果斷,其決策後果贏來馬總統按個讚,也造成「信賴保護原則」完全破壞,政府對於退休軍公教人員的誠實信用完全背信毀諾。這把怒火與相關民怨若要解決,或許可以朝向明年依例發放、後年起法制化發放對象與適用範圍,平息眾怒與公平正義或許可以兼籌並顧。如果陳冲院長依舊認為慰問金限縮發放對象,無須事先與退休軍公教、現任軍公教之人員代表商議、討論,此種野蠻與霸道,不也是不把軍公教當人看的惡劣與暴虐?

「智足以拒諫、言足以飾非」,在「拒諫飾非」的自大心態下,有智有言只是施行暴虐的工具而已。慰問金此一議題的餘波盪漾,終須馬總統出面安撫與折衷協調。剩不到三個月農曆春節即將到來,政府施政與決策若不能取得既得利益者願意共體時艱,一切有智有言,還不是「強姦」民眾利益的「拒諫飾非」?

馬總統別再沉默了!民調數字可以不在意,但是退休軍公教人員既有利益的種種改革,終不能單以「共體時艱」就想堵住嘴、閉上眼。廣大勞工要求政府負起「最終責任」,現職與退休的軍公教人員,更是直接找上馬政府與國民黨,問問「最終責任」是否要繼續片面限縮、故意消失與隱匿。逃避不能解決問題,馬總統終需「踹共」,向軍公教、勞工一次說清楚、講明白。

( 時事評論雜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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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5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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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電雙漲,類比不倫!
2012/11/11 09:47

貴版主還是三思而後回文較好。您說「油電雙漲且油價一次漲足之錯誤,已初見馬總統自省認錯。」想不到連如何才是「認錯」這種ABC,還要拿出來上課,我在「林益世案果然被吃了嗎?」早說過了,您一定沒看(^^)

真正的"認錯",一定要滿足三個條件:

第一,我錯了。我誠心跟國人同胞道歉,我視人不明,給林益世在我頭上拉尿拉屎,擴權用到林益世這個小混混,我真的錯了。

第二,檢討過去。我會把林益世過去當立委,以及後來當到祕書長,甚麼牙醫師公會,還是其他收錢的案 子,全都認真的查一遍,而國營事業,竟然有這麼多民脂民膏可以任由貪官汙吏在其間上下其手,這我也會要求把這些國營事業的幹部或高層,發動廉政署,個個的財產全用真的財產來源不明罪問過,要他們舉證靠薪水真能賺到那些錢,否則就是貪污。

第三,以備將來。未來,我如果沒有確實做到我檢討後,經國際驗證確實有效的肅貪作法,我就是一個真真正正,黑金貪腐政權的強盜頭子,屆時我若沒有勇氣,往這群中華民國大大小小的貪官們,所朝我頭上拉的尿,拉的屎,那坨屎堆一頭撞死,請國人同胞把我送進 土牢,跟我政壇上的大老婆阿扁,以及小老婆,小三林益世睡在一起。

油電雙漲,馬總統認了錯,那麼我一直念茲在茲,油價被他賊開花灌水每公升偷偷多漲了三塊錢,就該退回啊?踩到別人的腳,說我錯了,那腳怎麼還一直踩著咧?

羅伯特亞當斯(chinghunglin) 於 2012-11-11 11:43 回覆:

對於亂屁亂寫的文章,我真的沒時間欣賞,

致於政氣版主的文章,是否屬於上開類別,這有待讀者、網友自行認定。

另有關"認錯"之定義,

政氣版主所供三要件可以提供大家參考,

惟獨是否一體適用、眾所認同,

顯然不是政氣版主說了就算數。

話說政氣版主向老婆大人認錯,誠有符合上開三要件?


jun5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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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了啊?
2012/11/11 09:14

是啊,所以我才說「版主敢情是把馬總統肯定陳冲的說話當成放屁了」不是?馬總統肯定陳冲,版主要馬總統再出來解決陳冲已經被肯定的決議,那是要馬總統再出來肯定一趟嗎?

這個叫脫褲子放屁,多此一舉。

那是要馬總統出來否定陳冲決定以及早先自己的肯定嗎?這個不就是要馬總統把他放的屁自己吞回去?

至於貴版主的嘆息,也是我的狐疑,如果也當成有爭議,那就請網友公決好了(^^)

羅伯特亞當斯(chinghunglin) 於 2012-11-11 09:24 回覆:

知錯能改,善莫大焉。

油電雙漲且油價一次漲足之錯誤,

已初見馬總統自省認錯,

既能展現「亢龍有悔」之寬容謙卑,

何以不能出面解決此一歧異?

"放屁說"是政氣版主自己立的稻草人,

我不與之起舞。


jun5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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慰問金改革馬總統肯定陳沖
2012/11/11 08:42

版主啊,馬總統對慰問金議題已經主動解決過了啦..

慰問金改革馬總統肯定陳沖

版主敢情是把馬總統肯定陳冲的說話當成放屁了,那麼,這一會兒還要他出來再放個新屁麼?呵

羅伯特亞當斯(chinghunglin) 於 2012-11-11 09:02 回覆:

政氣版主,本文第四段有提起此檔事,

您未關注就算了,

顯見我的文章與內容,已被某人當成放屁!

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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