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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道是爭取來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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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8/14 16:06 |
張宏年這個案子,我也寫過好幾篇文章批評,還好沒有被告,不然一定要就這個判決好好作法律分析,並分析判決法官的所有法律見解,看看與過去的判決見解有無分歧?推論邏輯有無違反經驗法則。並且在法學刊物寫個案判決評論,使所有的刑法學者重視這個案子,在課堂上就這個案子「津津樂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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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伯特亞當斯(chinghunglin) 於 2011-08-14 18:30 回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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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是法律專家、內行人,我想張議員不會吃力不討好做提告的事情~~~ ^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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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伯特亞當斯(chinghunglin) 於 2012-07-03 15:30 回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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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不起訴處分書正本保持原貌,個人資料部分反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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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陣營政客告起人來也不手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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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8/14 12:44 |
只不過在王定宇的部落格留言:『對一個70歲的老人再不滿也無需粗暴的動手動腳!』就被告了,還好法官還本人清白。 嗯!我是不是該寫封信給張先生鼓勵他告到底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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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伯特亞當斯(chinghunglin) 於 2011-08-14 13:03 回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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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陣營"?我是哪個陣營? 張議員現在想告也來不及,那個案已經不起訴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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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油 ! 你的好評論有目共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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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8/11 19:12 |
台灣是民主自由的國家 對於”可受公評”的言論 尤其是公眾議題範疇 自然是高於任何小我的個人名譽 這是基本的民主常識 也植基於法律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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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伯特亞當斯(chinghunglin) 於 2011-08-11 19:38 回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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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您的打氣! 有人老是分不清楚可受公評與私德之事的分別, 讓自己陷入被告的危險還不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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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8/11 13:59 |
簡單一句,[見笑轉生氣,興文字獄]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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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伯特亞當斯(chinghunglin) 於 2011-08-11 19:39 回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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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啊,這個文字獄,剛剛好呼應有人想當皇帝的心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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奈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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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8/11 12:26 |
多少法院的對綠營或反執政者被告的宣判 是引用"道德標準" "歷史源由" 就差沒有"奉上級指示" 槍斃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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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伯特亞當斯(chinghunglin) 於 2011-08-11 19:40 回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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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是誰執政,不應該利用司法來黨同伐異、消滅異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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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被告就需要罵需要牽扯一大堆人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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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8/11 05:24 |
一件單純的妨害名譽刑事案件,可以把所有執政的藍營的政治人物甚至總統都罵進去,不愧受到綠營教育啊 建議羅伯特亞當斯格主可以主動召開記者會,學學你家的陳水扁高舉雙手喊出政治迫害,然後你在喊出司法已死你在怎麼錯都沒有人有資格,沒有人可以告你,好不好?
在法律的實務界中最多的就是犯錯卻不願意認錯的現象,牽拖的越多越顯示自己的心虛,格主呢?讓大家猜猜吧!!
民主國家,都保障人民有訴訟的權力,但依照格主的文章意涵好像不是那麼回事,只要控告格主所有的祖宗八代恐怕都要被格主罵進去了,民進黨的教育真是勝過國民教育啊,實在太讓人欽佩了! 建議格主若是害怕被告乾脆把部落格關閉吧,不要讓知識分子蒙羞吧 所有批評時事者(包含部落格,論壇,討論區等等)都有等著被告的心理準備,一旦被告就坦然面對,甚至備妥證據證明自己是無辜無罪的,而不是像格主這樣謾罵的,真不愧是陳水扁的徒子徒孫啊 一個妨害名譽案件就讓格主激動的露出破綻了更不用說是其他案子了 格主就照我的建議召開記者會吧,保證你會紅喔,說不定綠營會徵召您參選立委喔,和樂而不為呢?
一杯咖啡,一曲老歌,一支曼妙的華爾滋,無比的愜意
到我的部落格聆聽懷念的歌聲吧!! |
羅伯特亞當斯(chinghunglin) 於 2012-11-04 21:55 回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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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水扁是貪瀆有罪確定的受刑人,
以陳水扁的徒子徒孫來指摘我個人,
這相當荒謬與侮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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ㄏ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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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8/11 03:08 |
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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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就要你多念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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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8/11 02:52 |
你不念書又怎能批評別人?
隨便讀點法律就當自己是法政專家,
你這種自大無知的行為,
受此報應也是咎由自取。
怕死就不要發言,
如果你認真讀過大一的法學緒論就該知道自由權不是nature right,
是古人犧牲生命爭取的政治權利。
另外,你的言論並非創作,無關著作權法,
如果你不懂這段話,去看著作權的哲學基礎。
多念點書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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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伯特亞當斯(chinghunglin) 於 2012-11-04 21:56 回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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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訴訟發生,並非就是"報應"。
面對有權有勢的政治人物,
我怎麼有可能"自大無知"?
這豈不是自尋死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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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醒vs.驚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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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8/11 01:47 |
我看版主是被"驚醒"比較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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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的代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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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8/11 01:44 |
「自由的代價,在永恆的警醒。」---美國總統傑佛遜總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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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伯特亞當斯(chinghunglin) 於 2011-08-11 19:46 回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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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隨時都要被驚醒! ^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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