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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1/21 21:23:56瀏覽2673|回應14|推薦9 | |
敬告台中市張宏年議長,小弟我在2010/11/10 07:33發表一篇文章《張宏年有無貪汙 馬總統、國民黨敢不敢保證?》,內容探討您的貪汙官司問題,文章內容引述資料與敘述,均來自新聞與媒體所公開發表的內容,內含法院或檢察官陳述內容,一切均有所本。 小弟部落格有人以匿名「張宏年競選總部」於2010/11/11 21:46留言於前述文章的回應,詳見下圖: 另外,網路城邦管理者電小二亦於2011/11/17 16:23於訪客簿留言,通知本人前述文章必須下架或刪除,原由經小弟詢問後,電小二亦於同日18:12回覆,相關通知附如下圖: 小弟為此事件於2011/11/17 17:05發表《回應張宏年競選總部公開聲明》一文,該文其內的回應中,小弟於2011/11/17 20:55回覆提到「如果我是清白的,就請地震為我證明吧!」,如今已有天地明鑑之全島地震發生,請問張宏年議長,您認為已下架的前述文章《張宏年有無貪汙 馬總統、國民黨敢不敢保證?》仍有妨害名譽、誹謗之嫌嗎? 堂堂大議長,不慮言論自由與否,不論刑法第311條之規定,意圖以訴訟方式箝制言論、欺凌庶民百姓,此等作為,豈是張議長之風格?小弟在前述文章中,持平而論,對於可受公評之事做適當評論,究竟何罪之有呢? 天地良心,今有地震還我清白、證我預言,尚祈張議長是非分明、大人大量,勿以訴訟或其他手段企圖擾民,謹此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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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雜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