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肢體暴力可以法辦,政治暴力該怎麼辦?
2010/07/10 18:24:11瀏覽723|回應2|推薦5




引用文章抗議逕付二讀 民進黨團退出臨時會


國民黨最愛用「暴力黨」來污名民進黨,當人民不懂「政治暴力」與「肢體暴力」的差別與輕重時,會讓人流血受傷的肢體暴力,每次都是朝野對立後的話題焦點,任誰都會討論國民黨立委被民進黨立委攻擊了,而民進黨立委被國民黨立委反擊受傷則不是大家關注所在,媒體只會塑造民進黨立委受傷是活該,而國民黨立委受傷就是被暴力攻擊!




如果肢體暴力該被譴責,那政治暴力是否可以討回公道?



馬總統向來溫良恭儉讓,尊重司法、憲法至上,但是為了ECFA該如何審議,不顧憲法規定、昧於大法官解釋,不把國會議長放在眼裡,直接發表「逕付二讀,包裹表決」的審議論,開始還要欺瞞人民,說ECFA是「國」與「國」的「條約」,強調要二讀、要包裹表決,不可以做任何修改,所以不需要逐條審查!等到條約論被戳破了,再用「準條約」來唬弄國人,完全不顧憲法增修條文與大法官解釋文怎麼說,只記的國民黨的黨主席身分,完全不顧總統在憲法中的角色與本份,越權指導立法院要二讀審議、全案包裹表決,強力向反對黨喊話,要嘛贊成、要嘛反對,不可以修正,也不需要逐條審查,難道這不是閹割在野黨職責、不是政治暴力嗎?



請問馬總統,憲法有哪條規定可以賦予總統指揮立法院如何審議ECFA?如果說是以國民黨黨主席身分出此指示,那你的總統身分是否比黨主席不重要?難道以黨領政就是馬英九直接公開指示立法院如何審議ECFA的企圖?



肢體暴力可以法辦,黃偉哲立委縱然再如何道歉,無心之過也無法逃過告訴乃論,畢竟吳育昇立委當初外遇衝動,他的老婆可以不告訴不論罪,黃偉哲立委與吳育昇立委頂多只是同事情誼,哪能與夫妻情感相比?



政治暴力始作俑者就是當今的馬總統,沒有外患、沒有內亂,法律對總統也無可奈何!肢體暴力讓人流血受傷,政治暴力讓民主也是流血傷身,只是前者明顯可見、媒體多所報導,後者暗夜哭泣、傷害後遺症卻是可長可久,有誰會關心政治暴力的受害者呢?



施加政治暴力的馬主席,恐怕今後也不會把憲法上的總統職責擺在首位,這樣的政治劊子手,人民難道還不唾棄、厭惡嗎?




( 時事評論雜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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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chinghunglin&aid=4209214
 引用者清單(2)  
2010/07/10 19:01 【民主進步之友會】 肢體暴力可以法辦,政治暴力該怎麼辦?
2010/07/10 18:55 【全民之音】 肢體暴力可以法辦,政治暴力該怎麼辦?

 回應文章

烈日春風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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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聊
2010/07/12 20:37

無聊---無聊

看看中美大戲----中國吃不住美國,統不了

                            美國吃不住中國,獨不了

不要做被耍的笨蛋----看頭破血流的小戲


阿大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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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法官解釋
2010/07/10 23:37

按民主正軌, 各方對法律見解不同, 應由大法官解釋來解決爭端, 這個案子應該沒有送請大法官解釋吧.

另一方面, 蔡主席可按民進黨的見解提出逐條審查的看法, 若國民黨認為逕付二讀是合法的, 那麼要由誰對外公開發言, 才能讓民進黨人認可(當然, 如果民進黨認為國民黨沒有發言權, 那就另當別論了)

> 秘書長金小刀發言: 大概可讓"大話新聞"罵上一個星期

> 王金平院長: 立法院長可代表黨立場對外發言 ?

> 連戰或吳伯雄等榮譽主席: 應該也可讓"大話新聞"以大老干政罵上個二三天

羅伯特亞當斯(chinghunglin) 於 2010-07-12 06:28 回覆:
 審議行為不違憲,重點是要如何審議並沒有前例可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