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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0/10 10:26:00瀏覽1777|回應9|推薦29 | |
聯合報民意論壇10/10刊出〈台灣最不負責任的 是官員〉一文,作者朱立安在文首指出:「台灣最美的風景是人?沒人想否認;台灣最負責的人是官員?沒人會承認!」
作者的這兩句話,看起來有優美的對稱性,但其實缺少真正的對應意義。重要的是:我們是否能確認「台灣最美的風景是人」?台灣人心是否真的美好?從最近屢屢爆發的食物事件、氣爆事件,甚至一系列犯罪事件(譬如鄭捷捷運殺人事件等)來說,我們並不能得到肯定的答案。我們當然不想給出否定的答案,但這只是我們的主觀希望,而與客觀真實是兩回事。
官員是最不負責任的一群嗎?文中其實沒有做出論證,只是用暗示的手法給出肯定答案。沒錯,由一連串的事件,特別是GMP標章所顯示的問題,我們很難信任官員。但是,這未必表示官員最不負責。真實的情況是:我們最需要官員為我們把關、保護我們,官員卻做不好;我們對官員賦予高度的期許,官員卻讓我們非常失望。但是,話說回來,這並不能證明他們是最不負責的一群,而是顯示期望與實際間有巨大落差。
我以為,問題豬油事件中,責任最重大的應該是直接涉弊、獲利並傷害他人者,也就是那些製造、販賣問題油者,其次是那些(多少)知情卻大量使用問題油的商家。實際上,最近一系列的不幸事件中,涉弊並獲利的主要都不是官員。高雄氣爆事件,直接涉案者是李長榮化工;餿水油或食用豬油的生產者與銷售者當然是商家,譬如冠群、頂新。他們當然也是人民,而不是官員。此外,最先知情的人當然也是民眾。只是涉弊民眾並沒有做出自制,其他知情民眾也沒有做出阻止或通報的努力(只有極少數例外)。
而許多人之所以會將攻擊矛頭對準官員,部分是因為在他們的思考框架中,會暫時將像頂新這樣的企業視為是站在人民對立面的特殊群體:他們是罪惡的,所以他們不屬於人民一方。從而,檢討也就不必針對「人民」。「罪惡」的一群可視同官員,而不視同人民,他們的共同點在於:他們都是罪惡的、傷害人民福祉的。這樣的思維方式其實是有問題的,不過,卻可能很普遍。
官員的確是沒能好好把關。但是,官員的「瀆職」應該還不是最不負責任的問題。而且,官員的「瀆職」,可能有部分是因為官員想要創造利潤、增加就業、提升經濟,而促產、促長與防弊之間,難免有些抵觸。此外,防弊的作為又可能部分受限於人權、民主的原則。
官員要把關的事絕不是只有食用油這一項,而幾乎是無限多的項目。誰知道究竟會在哪裡爆出問題,要把注意力集中在什麼地方。即使官員想要負責,即使他們已經有明確查弊標的,問題也還很多:在遇到阻撓查察行動時要如何?如何及時取得搜索票、監聽票?需知搜索票、監聽票不是隨要隨有,而還牽涉到司法部門的認可。沒有相當證據,就取不到搜索票、監聽票。而證據卻礙於掩蓋、阻撓行動,難於取得。民主、人權原則與查弊效率形成兩難之局。如何突破兩難,是另一層次的制度矛盾性問題。一般人民卻不會去考慮這種制度的兩難,而一味歸責於官員。(即使是官員或其他公教人員,也未必同情其他領域的任公職者,因為人通常都只能感覺到自己的委屈,卻難以體會他人的委屈,即使是同行亦然。)
為什麼現在的官員查弊愈來愈困難?部分是因為人民知道如何躲避罪責,而制度也保障人民盡量免於官員的查察(所以現在需要搜索票、監聽票,而且愈益困難取得)。這種趨勢其實也是與自作自受的原則並行:人民要學著自主,並自行承擔後果。
人民的自律程度愈是普遍低落,官員需要把關的地方就愈多、愈廣,而可能出現的漏洞也就愈多。官員也就愈易顯露把關不足的窘態。然而,人民如果普遍缺少自律,官員難道不也一樣會缺少自律?畢竟,官員也出自人民,也出自相同的文化背景。人民不自律,而片面要求官員負責,最後結果必然是官員像走馬燈一般不斷換人,而公共事務的品質卻只能每下愈況。
我知道,我的意見常與多數人的情緒有距離。大家現在最想做的就是罵人,特別是罵具體的對象:官員、涉弊商家如頂新等。但是,我卻認為這種情緒性反應的意義是非常有限的。罵過以後,問題通常只是暫時止息,不久就又會復發。沒有正本清源,就沒有長期效果。大家對問題的歸因如果不準確,問題就很難有效地被改善。台灣社會的主要問題真是因為:官員最不負責嗎?我以為,人民如果不開始對人民自身進行反省、檢討與批判,社會就永遠難有真正的改善。 罵人可以抒解情緒,罵人也可能真有助於遏止弊端。但是,罵人也可能隱藏著推諉的心態:暗示問題責任只在他人身上,自己是無辜、無責的。然而,我們大家卻常因為各種各樣的原因,隨時都可能在做出姑息、掩蓋的事,甚至自己涉入弊案。我們不會揭發自己或身邊的人,不會平時就積極參與揭弊,以使弊端止於無形。我們卻喜歡跟著群眾一起來打落水狗。落水狗很少能有反擊的能力,而且,打擊他們還可得到群眾的認同,更可以讓自己覺得正義。只是隔絕了我們可能是共犯角色的反省 官員最容易挨罵,不是因為他們最不負責,而是因為他們背負最多的人民期待:人民出了問題,不找官員出氣要找誰?但是,這種態度其實是有些爭議性的,尤其在現代這個講究民主與人權的時代。在極權統治的國度,或當統治者與被統治者的權力完全不對等的時候,被統治者或許可以將任何災難都歸咎於統治者,所謂「萬方有罪,罪在朕躬」。但是,民主時代的極端境界是:人民自作自受。人民做決定,人民也要自己承受決定的結果。人民是自己命運的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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