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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10 12:41:53瀏覽1666|回應17|推薦7 | |
我並不是基督教信徒,但是我似乎一直在表達對基督教倫理的高度評價。這是為什麼?其實,我也會自問這樣的問題。是因為中了社會學者韋伯論述的毒嗎?很可能是。不過,我又自認為並不完全是這麼回事。我對基督教倫理作用的期待,似乎已經超過韋伯論述所點到的那些倫理元素與影響層面。容我試著闡明我的相關想法。 我其實接觸了不少對基督教的批評論述,所以,我會提到孔德、費爾巴哈、馬克思、尼采、佛洛伊德,乃至涂爾幹。這些人幾乎都或多或少對基督教倫理有些不以為然的看法。最簡單的歸納,就是說他們都是持以人為中心的人本主義思維。所以,他們強調對人的肯定與關注,乃至崇拜;而對於神本主義思想,他們多少都有些隔閡。其實,就對神本主義思想的態度來說,韋伯也和上述這些人是同屬人本主義一邊的。 我這裡嘗試以孔德、費爾巴哈、馬克思、尼采、佛洛伊德等人為代表,簡單分述一下我對這些人的相關論點的不以為然處,以及我自己的相關想法。(涂爾幹與韋伯的想法,我雖然不是完全服膺,但是,要鮮明指出我不同意他們的地方,我大概還做不到。)當然,我首先必須承認,我的批評很可能是盲人瞎馬式的胡亂評論。不過,我還是覺得話說出來,嘗試交流意見,即使說錯了,也比有異議卻只放在肚子裡好。 簡單說說與我不同行的佛洛伊德的論點。佛洛伊德討論道德議題,認為人的道德意識主要是來自人的“超我”(superego)的作用。但是,佛洛伊德顯然對超我的性質與內涵並不以為然。一方面,他認為超我主要是落在人的潛意識的層次。換言之,這也比較是非理性的存在,比較是未經理性意識檢討過的事物。而超我的內涵主要源於社會群體的規範,經過人心內化,變成人的超我;而既有的社會規範也未盡合理。從而,即使將這些社會規範內化,也並不表示人擁有理想的道德。 我的感覺是,佛洛伊德大概受夠了身為猶太人所長久懷抱著的普遍的罪惡感,認為這是很病態的思維,故而亟欲去之而後快,或者,至少是要大幅解構、解放或修改這種由超我所主導的道德。他似乎更追求一種健康的人格狀態,一種由理性自我主導的人格。 我同意,既有的各種社會規範內涵都有被修改的可能,乃至必要。也就是說,這些道德條目的合理性(以正義為依歸所說的合理性)是可疑的。但是,佛洛伊德似乎終究是太個人心理學式的思考,也許在一定程度上已經陷入某種獨我論(solipsism)式的思維。 從社會學的角度出發,首先關切的會是社會的整體秩序。也可以說,是關切如何避免整體社會陷入混亂悲劇。我作為社會學者之一,也是比較從社會的現實面切入來思考問題的。簡單說,社會生活裡,充斥著因為不道德行為造成的悲劇。譬如,最近的一個案子,大陸徐州一名長像清秀的少女,被人拐賣,又說她是精神病患,割舌、下啞藥、用鐵鍊鏈住,供多人洩慾.…。幾十年就這樣過去。類似這種情形的案件據說還有一定的數量。在這時候,我要問的是,相關人等的道德意識為什麼闕如。據說,除了買賣雙方的犯罪外,還有可能牽連到基層的公職人員明知而縱放。甚至,這也涉及高層官員在政策面上的忽視。這種罪惡,如何才得以被消除?這樣的悲劇,如何才能免除? 當某些人在形成自己的健康人格,甚至像尼采說的“超人”人格時候,社會上可能正在上演這樣的悲劇。少數個人的人格健康,乃至超人境界,能夠免除這種悲劇的發生嗎?如果前者並不保證後者,那麼,何者應該優先考慮? 尼采抨擊基督教倫理,認為那是弱者的倫理。但是,至少基督教所強調的是,那是關心、照顧弱者的倫理。要把這種倫理消除嗎? 當然,個人的道德意識,也可以從另外一種觀察層面檢視。譬如我們知道華盛頓曾經很有機會連任第三任的美國總統,但是,他翩然而去,拒絕再競選連任。當然,我們更在意的是,他也沒有通過修憲(像拿破崙、希特勒那樣),搖身一變,成為終身執政、獨裁者或國家君王。如果他那樣做了,不管是否如願,今天的美國很可能就不會是這樣穩固的民主憲政。 相對於美國的華盛頓,我們知道,中國的袁世凱卻走上了復辟君主制的道路。這又是為什麼呢?除了兩國國情的不同外,顯然兩個人的內在修養或心理狀態也大不同。對袁世凱來說,君主的權位可能具有極大的吸引力,但是,對華盛頓卻不然。這又是為何?要知道,兩個人的這種心理差異可能導致了怎麼樣的集體後果的差距;後續的中國,因此發生了多少生靈塗炭的悲劇。 這裡,我試從兩個不同層面來略做分析。首先,權力的吸引力部分來自其實際效果。如果君主無法憑藉君主的權位而可率性指點江山,那麼,那樣的權位就沒有很大吸引力。在基督教社會裡,因為始終強調一種神國與世俗國度的分別,在神的面前是人人平等的;而神的國度的重要性,至少在思想上甚至是優先於世俗國度的。從而,雖然是處身在現實社會裡,人也就比較容易形成一種較平等的人際關係。換言之,權位的作用就沒有那麼大,而權力的吸引力也就沒有那麼大。華盛頓可以快樂地回到田莊去過幸福日子。但是,袁世凱可能會極度不甘於權力受限,更不肯退隱鄉居,卻結果更慘。這裡,情境的差異,其實是由普遍心態的差異所塑造。 另外,我也相信,基督教一般而言對自律習性的養成是有一定效果的。這種自律習性會自動限制權力的運用,從而權力也就顯得比較沒有意義。即使做了總統,也不能每日醇酒美人,或任意指點江山,那這樣的權力就沒有什麼吸引力。而之所以不能,部分卻又是自律的效果,是自己的內心不允許自己這麼做。總之,最後的結果是,華盛頓沒有讓自己變成君主或獨裁者,從而美國的民主憲政也得到更有力的維護。這所產生的對民眾福祉的影響,恐怕是不可數計的。 但是,如果是作為“超人”,面對袁世凱或華盛頓的抉擇處境,又會怎麼選擇呢?又或者是作為健康、理性的人,又會怎麼選擇呢?以現代人本主義者強調的“自我實現”這個目標來說,是更大的權力能夠更多的自我實現,還是放棄權力更能夠有利於自我實現?我以為,高強度的自律、自制,大體是出於絕對義務式的(康德意義下的所謂“義務”)行為模式,是基督教式的自律。(我想,康德講的義務概念,很可能就是從基督教倫理中獲得的認識)而如果純從個人的理性角度考慮(特別是工具理性式的計算),這種自律、自制似乎並沒有必要。但是,如果缺少這種自律,很可能也就沒有那種境界的社會整合秩序。 總之,我的意思是,那種被認為“不(盡)理性”的倫理行為,其實可能是社會整合之所必要。基督教倫理提供了這種倫理,所以西方才得以率先走上較穩固的民主憲政。總之,從社會的整合秩序來看,基督教倫理可能是集體理性(而非個人理性)的一個較佳範例。它作為集體理性,要從不同於個人的、比較是歷史社會性的觀點才能夠看得更清楚。 當然也有人極力強調基督教世界的種種罪惡。這個議題是可以討論。但是,人們其實早就用自己的腳做出了判斷與選擇。對此,我就不多置喙了。 至於有一些社會主義者,如馬克思等人,似乎想要在基督教倫理之外,另外找到更合理的社會秩序模式。這種嘗試值得鼓勵。人確實可能找到比以往任何一種社會秩序模式(包括基督教世界所提供的模式)更佳的新秩序。但是,以馬克思提倡的共產主義體制來說,至今明顯是失敗的。不但是蘇聯與東歐自承失敗,其實,中國大陸的實驗也是明顯失敗的。除非把政權的維繫與否視為秩序模式的成敗的判準。中國大陸此刻的體制,更多是法西斯的模式,而不是什麼社會主義模式。社會主義體制標榜它的貧富不均程度低,故優於資本主義體制。但是,除去一些規模較小而且落後的國家,現今的中國大陸,貧富不均程度可能居各國之冠。而且,其貧富不均恰是權力不均的結果。也就是說,它的權力也極度不均。從而,權力也就更顯得吸引人,更成為人人爭奪的稀罕資源。 我以為,共產主義式社會主義的失敗反映的是集體理性的難明。為政者可能很希望提升集體理性,並以之提升社會整合秩序。但是,集體理性卻是瞻之在前,忽焉在後,讓人難以捉摸。事實上,基督教倫理卻已經就提供了一套範例,也可以說是典範。而且,在一定程度上,共產主義其實已經部分參考了基督教的組織模式,包括運用“意識形態”以輔助組織運作的這一點。如果北歐的幾個國家被認為是社會主義的國家,他們的體制可能被認為是舉世最優越的,那麼,那是什麼樣的社會主義體制呢?除了強調福利制度外,他們還有什麼特色?我相信,強調社會福利就是基督教倫理的特色,而他們人民心中的普遍平等主義傾向,也是使他們成功的重要因素,而這其實也源於基督教倫理。也就是說,北歐國家的成功,很可能是現代化和基督教倫理的更佳結合的結果。 說到底,社會道德還是需要由集體意識來支撐;而神則是促使集體意識昇華的重要助力。人類社會就是需要某種超越性的事物。神就好比阿基米德的立足點。缺少這個立足點,集體理性就無法向上拉抬。 “集體理性”可能很虛無縹緲。有些人嘗試追求、實踐集體理性,結果卻可能實踐為集體非理性。於是,我回頭相信,自由民主憲政就是集體理性的最基本要件,而它背後的基督教倫理則是已經存在的典範。拋棄自由民主憲政這個原則、否定基督教倫理的可參考意義,而講究所謂社會主義式的集體理性,從已經發生的歷史來看,結果是令人遺憾的,即使它在某一段時期裡好像也曾意氣飛揚,成就非凡。 孔德曾經試圖提倡的“人類教”,早已經煙消雲散,不復被注意。費爾巴哈的聲音,也早已經連共產主義者都拋棄了。也許費爾巴哈的某些基本觀點其實是對的,但是,後續怎麼走下去,答案還是要由我們後世的人來尋找。 當代人本主義思潮方興未艾,但是,真正的路還不知道在哪裡。已經嘗試的那些路線,幾乎都已經嚐到苦果。是因為神被人拋諸腦後了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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