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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如說明
2013/12/10 20:14:32瀏覽37484|回應3|推薦1

復如說明
  擔任○○縣政府公文品質稽核委員期間,發現答復民眾公文時,常在「主旨」內,用「復如說明」,而將該文要旨,寫在「說明」內。有這種情形,本人大都列為缺點,並提示:「復如說明」乃不得已寫法,非所有公文都能適用。
  依《文書處理手冊》第16點規定:「主旨為全文精要,以說明行文目的與期望,應力求具體扼要。」主旨既是全文精要,見到「主旨」,便能了解全文梗概,若不看「說明」及「辦法」,依然知其旨意。所以,有人認為:好的「主旨」,能夠幫助長官掌握重點,無須逐字推敲,免於案牘勞形。
  事實上,寫好「主旨」,可謂利人利己。按「主旨」不僅承辦人自行運用,還提供總收發、單位收發、監印及檔案管理等單位,作為登錄「案由」或「目錄」之用。倘若「主旨」內,使用「復如說明」或「詳如說明」等文字,登錄者又依樣畫胡蘆;爾後查考時,見到案由內有「復如說明」字樣,將無法滿足需要,勢須另找原文,再端詳一番。
  授課時,有人提問:公文3段中那一段最難寫。我說:初習者一定會以為「辦法」最難寫,其實最難寫的是「主旨」。因為要把一件事情,扼要寫在「主旨」內,確實不易!如同聽人講話,要從冗長話語中,掌握重點,也不簡單!答復公文,所以會有「復如說明」的寫法,大概是承辦人無法提綱挈領,只好在「主旨」內,籠統使用「復如說明」,而將一切敘述寫在「說明」內;若要尋找重點,讓對方自行解決。
  「復如說明」,不是不能用,而是複雜公文,若把「行文目的與期望」全部寫在「主旨」內,可能超過兩行或70個字,有違扼要之要求,不得已才使用「復如說明」。不過,複雜公文畢竟有限,會使用到「復如說明」,應該不多;因此,奉勸大家不要事無大小一律使用「復如說明」,尤其答復民眾的公文,更應設法讓人一目瞭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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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chhsia1113&aid=9852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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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老師plus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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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9/28 17:39
回復阿不拉網友:所提問題,簡復如下:

一、「復如說明」與「復請查照」,兩者意思不同,用法有別。「復如說明」係因「主旨」段內無法簡明扼要敘述行文,而以「復如說明」含括,將行文旨意寫在「說明」段內,為不得已的寫法,能免則免。「復請查照」為期望用語之一,僅用在回復公文用,但若用「請查照」亦可;特別是,當「說明」第一項有「復…………函」時,「主旨」最後的期望用語用「請查照」,尚可避免重複。

二、「說明」段第一項,大都要寫行文的依據,即所提的:法規命令或來函;若該公文確須兼復某某申請函,而接續用「兼復000函(申請書)」,並無不可。

三、若屬連續性工作,第一次回復,用「復…………函」;第二次以後之回復,用「續復…………函」,為正確寫法。

以上回復,請參考!

阿不拉
2022/09/28 09:05

夏老師好

1.想請教夏老師有關復如說明及復請查照的差別和用法,兩者是否用法相同?且於說明一應接有"復000函(申請書)"

2.延伸上題,於說明段中的第一段常常為依據法規命令或依據來函辦理,並往往常見於公文書說明一(第一段)之最後面那裡可見兼復000函(申請書)或並復000函(申請書)等用法,倘如主旨為函復之主旨內容為主,把復000函(申請書)或並復000函(申請書)置放於依據法規命令或依據來函之前是否正確或有誤

3.如平行單位之他機關來函委請本機關行政協助性或委任(辦)的協助調查或受理申請案件,該行政協助性工作並非一次性的工作,屬須累積並於一定時間內按月或按件(批)數報送他機關承續辦理,該種性質的業務回文,在主旨(說明段)中應該是要用請查照(依據貴局00號函辦理)或復請查照(復貴局00號函)的方式會比較適合呢?倘如用復請查照(復貴局00號函)方式,那如於第二批次回文時,說明段第一段是否用"續復貴局00號函"?那假如第三批次說明段第一段要用什麼復?或者繼續用"續復"即可

(640718@gmail.com)

007
2018/10/17 17:50
銓敘部某長官還常應各機關單位講授公文製作真是令人不勝唏噓啊(mimic_sun@yahoo.com.tw)
夏老師(chhsia1113) 於 2018-11-03 09:58 回覆:
你所說的那位長官,本人可能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