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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1/13 22:28:52瀏覽2324|回應0|推薦1 | |
咀嚼一下 咀,音「ㄐㄩˇ」;嚼,音「ㄐㄩㄝˊ」。咀嚼,用牙齒磨碎食物;引申為對事物反覆體會,韓愈《進學解》有:「沉浸醲郁,含英咀華」一語,就是「咀嚼書籍的濃郁馨香、精英芳華」之意。 公文不像作文,無須優美辭藻,沒有弦外之音,自然不必反覆咀嚼、體會寓意;惟公文講究精準,不妥的用詞、過多的謬誤,都會造成困擾,損傷機關形象。所以,民國99年1月22日修正《文書處理手冊》,特別在第16點第2項,增加:「敘述事實或引述人名、地名、物名、日期、數字、法規條文及有關解釋等,應詳加核對,避免錯漏。」1款,用意在於擬稿時,對所列項目應特予核對,以免錯誤或遺漏(註一)。 以往打繕公文,規定:文件內之金額、數字、人名、地名、日期或較重要辭句,不得因繕打錯誤而任意添註、塗改及挖補,必須重新打繕。因此,若誤植他人姓名,或將姓名打錯,都必須重繕一遍,例如:一篇200個字的公文,只因姓名錯1個字,等同於懲罰199個字。所以,承辦人員或繕校人員對於人名、地名、日期等項,都會提高警覺,避免因為錯漏而浪費時間及精力。 去(101)年9月,報載台中市社會局發文給內政部,仍把部長寫成已升任副院長的江宜樺。同年12月,行政院新聞稿誤將青輔會主委陳以真,誤植為藝人陳明真,有立委直呼:「行政院的螺絲真的鬆了。」(註二)就人之常情,常看的字、常用的詞會因習慣而疏忽。過去有一校、複校、三校,有時自己的公文要讓別人校對,就是避免積習所致。 生活上也有一種積習,瓦斯爐明明已關,還要返回廚房再試一下;車門已遙控關上,離開一段路覺得不放心,回去再拉車門。倘若在關瓦斯爐、遙控車門的同時,腦筋確認一下,或許可以避免類似積習;同理,公文寫到人名、地名、日期、數字等項,心裡咀嚼一下,就不會讓人批評「螺絲鬆了!」 註一:參見【文書作業問題/《文書處理手冊》修正評析】乙文。 註二:參見:http://news.ftv.com.tw/NewsContent.aspx?ntype=class&sno=2012C20P13M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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