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些人,那些事》讀後心得 最近,閱讀吳念真著《這些人,那些事》乙書,深有所感,特別撰述心得,以饗網友。 吳念真,大粗坑人,初中的學弟,與我有雷同的童年記憶。只是他不知道我這個人;如有見面機會,必須「話說從前」,才能找到交集。 大粗坑,位於九份40分鐘腳程的南郊,是台灣黃金源頭,曾是一千多人的聚落。隨著黃金沒落,整個聚落湮沒在荒煙蔓草之中,從102線公路往下眺望,只見一棟兩層樓房和小學遺址。凡對這塊土地有感情的人,看到此種淒涼景象,必定悲從中來。據說,吳念真就曾蹲在路旁,痛哭流涕,他的胞弟也就是在這裡自殺。 《這些人,那些事》共有五個單元,前兩個單元描寫吳念真的童年故事,後三個單元敘述成年後的所見所聞。誠如封面所述:「全台灣最會說故事的國民作家」,因此無論是親身經歷或轉述他人,莫不動人心弦,許多藏在字裡行間的情節,讀來彷彿就在身邊。然而,讓我一讀再讀的有兩篇,一是第一個單元的<心意>;一是第四個單元的<美滿>。 <心意>是描述父子的情感,其中提到:他是村子裡二、三十年來首次考上第一志願的學生,里長興奮到用「放送頭」向全村廣播,但父親依舊面無表情,還故意說:「人家孩子畢業後開始賺錢,他卻開始花錢!」只是朋友以「兒子中狀元」為由,要父親到九份喝酒請客時,卻完全沒有拒絕的意思;回程,父親買了一支「俾斯麥鋼筆」送他,冷冷地說:「那個不便宜哦!要是用壞了,你給我試試看!」最後,吳念真寫到:「他和父親從沒溝通,但心意卻又好像彼此都懂。」(註一) <美滿>這一篇,是整本書最長的「短篇小說」,敘述一個名叫「美滿」的婦人,丈夫出征南洋,大戰結束,仍沒下落。經營旅社的美滿,在某年尾牙宴後,與北上謀職而投宿多時的青年人,上了床。小孩有了新爸爸後,丈夫突然回來。經過一番解釋,不僅沒有衝突,兩個丈夫還成為生意的伙伴,並且賺了大錢,於是花天酒地難免,美滿前往「捉姦」,一捉就是兩個。爾後,美滿同意每周一人輪流在家,不輪值的丈夫特別興奮,畢竟「外面比較好玩!」這樣年復一年,美滿分別為兩位丈夫料理後事,並在靈骨塔各置左、右一個,中間塔位準備留給自己。美滿說:「恁祖媽生前沒有玩過3P,死後也要玩看嘜!」(註二) 月初,小學同學嫁女兒,喜宴上與班長連丁貴(註三)同桌,席間提到吳念真。他說:「讀初中時,吳念真是我的小跟班。」並說求學時,從大粗坑半跑半走抵達猴硐車站,約需40分鐘;放學後,回程上坡,得花一個半鐘頭,摸黑回家是常有的事。連班長回憶:業已啟動的司機員,望見一群追趕火車的小孩,經常放慢車速,讓小孩跳上車,因為司機員知道,錯過這班車,上課鐵定遲到;他強調:「這就是台灣人的人情味,無法講道理!」 連班長一直鼓勵我把九份的故事,也寫下來出書。我說:「吳念真很會說故事,我也很會說故事,而且我的題材也不錯,文筆也不比他差;只是知名度不夠,出書也是枉然!」
註一:<心意>這篇情節,與我的遭遇很像。父親經常讚美鄰居賣菜的小孩,渴望自己的小孩,也有一個能考上第一志望,所以父親用盡一切力量,讓小孩補習準備聯考。我沒有吳念真的幸運,父親來不及看到兒子考上第一志願,就因長年矽肺症,走了!只有46歲。(那個賣菜的小孩,就是曾任淡江大學及亞洲大學校長的張紘炬先生) 註二:原文是「三個人從沒睡在一起過,那種滋味……我就不信那兩個死人不想試試看!」經過本人改寫,應該比較像吳念真的「饋口」(台灣話)。 註三:連丁貴先生,大粗坑人,小學住在九份,與我同班,不僅是本班班長,畢業考還是全校第一名。讀初中時,搬回大粗坑,比吳念真大兩歲,所以他說:「吳念真是我的小跟班」,可以相信。目前經營一家工廠,又熱心公益,是一位值得敬佩的企業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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