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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團體的全銜
2019/09/09 19:54:20瀏覽10246|回應0|推薦35

機關團體的全銜
      公文發文者及受文者,都必須使用該機關團體的全銜,但「全銜」究竟要用那些文字?沒有準則可尋,僅能說:要視其印信而定,印信內所刻的文字,除去印信種類名稱,就是該機關團體的全銜。
      過去,行政院有所謂「八部二會」之說,即:內政、外交、國防、財政、教育、經濟、法務及交通8個部,僑務、蒙藏2個委員會,這些機關都不冠「行政院」。政府播遷來台,增加許多院屬機關,包括:主計處、衛生署、新聞局、農委會、勞委會、公平會…等,其名之上有些加「行政院」,有些不加「行政院」。近年組織改造之後,升格為「部」的機關,依例不冠「行政院」,例如:勞動部、衛生福利部、文化部、科技部;其餘除主計總處及人事行政總處外,均以不冠名為原則,例如:中央選舉委員會、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海洋委員會、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等。
      「部會」稱為中央二級機關,其所屬機關稱為中央三級機關,以交通部為例,所屬機關計有:高速公路局、民用航空局、觀光局、公路總局、中央氣象局…等,均冠上「交通部」之名,再下的所屬機關稱為中央四級機關,即以交通部高速公路局為例,所屬機關計有:北區、中區、南區養護工程分局、第一新建工程處、第二新建工程處,即以第二新建工程處為例,全銜為「交通部高速公路局第二新建工程處」。中央三級、四級機關的首長,率以常任文官擔任為原則,執政黨為擴大政治任命,擬修法將三級機關首長改為政務及常務併用。由於三、四級機關均以專業取向,鮮少與政策有關,本人貼了一篇《三級機關首長不宜政治任命》(註一),表達不同意見。
      二級、三級、四級機關,冠不冠上級機關之名,在稱謂上會有差別。即以金管會為例,過去稱「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行文他機關而提及「行政院」時,仍須視為第一人稱,故稱「本院」;其後,更名為「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由於不冠上級機關之名,行文他機關而提及「行政院」時,則視為第三人稱,故稱「行政院」。再以「交通部高速公路局第二新建工程處」,行文他機關而提及「交通部」或「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則應稱「本部」或「本局」(註二)。
      授課時,常有聽講者提問全銜如何確認?我說:全銜係以印信所刻的文字為準,當無法看到該機關團體印信時,可上網查尋,幾乎所有機關團體的首頁(homepage)都會標示全銜。行文時,受文者若不用全銜或錯用全銜,都有失公文禮節。

註一:參閱【三級機關首長不宜政治任命】乙文。
註二;參閱【三級機關的稱謂】乙文。

這是代表中華民國的印信,稱之為「國璽」,與國旗、國歌同屬國家的象徵。中華民國之璽於民國18年國慶日啟用至今,一脈相承,已歷90個年頭,不曾更換。由這顆國璽可知我們的國家叫「中華民國」,若稱「中華民國在台灣」、「中華民國是台灣」、「中華民國台灣」,都不合適。

中華民國之璽,質地為翠玉,重3.2公斤,璽身4.3公分,璽面13.3公分見方,主要蓋在國書、條約、領事證書…等外交文書。

這兩顆都是總統的印信,左邊這顆因蓋用日久,另換發右邊新的印信。依規定,新、舊印信的印文篆法要明顯區別,以利辨識。

這是法務部的印信,其全銜為「法務部」,不稱「行政院法務部」。

這是台北市教師研習中心的印信,其全銜為「台北市教師研習中心」,不稱「台北市政府教師研習中心」。

這是農田水利會聯合會的印信,其全銜為「農田水利會聯合會」。

這是東方設計大學的印信,其全銜為「東方學校財團法人東方設計大學」,十分特殊。

這是資策會的印信,其全銜為「財團法人資訊工業策進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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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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