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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5/09 15:30:04瀏覽1799|回應1|推薦17 | |
日前媒體報導,CNN新推出的旅遊休閒網站「CNNGO」,依據《聖經》上的七種罪列出七個可讓你犯下七種罪的亞洲城市,而台北也被列為「貪吃」之都。而新任新聞局長擬向國際媒體澄清視聽,台北市政府更計畫向聯合國教科文組織遞件申請為「美食之都」。 我認為,應該輕鬆看待此一問題,因為西諺有云:「凱撒的歸凱撒,上帝的歸上帝」,宗教規誡未必能與凡俗文化混為一談,更重要的是,旅遊網站雖藉宗教名詞宣傳,此一戲謔成分居高。 就宗教角度來看,在宗教中可藉由飲食行為,如禁食/不禁食、禁肉食/不禁肉食,或潔淨/不潔淨,作為釐清「聖」與「俗」的分野,並以飲食行為作為禁忌進而分別聖徒與凡人,簡言之,宗教的飲食文化,與俗世有所不同。就像這個新聞中被用來當成七宗原罪的「貪吃」,其問題的關鍵在於放縱食慾過度而無法節制,將會妨礙宗教修行,因此被定為誡律。 舉例來說,最近舉行的「第七屆台北國際素食暨有機博覽會」,雖與佛教有關,但透過倡導素食,間接推廣佛教的戒殺觀念,對於塵世凡人來說,也等於推廣有機飲食,達到促進健康以及節能減碳的養生與環保功效,換言之,雖然有宗教意味,但符合目前全世界推廣的環保觀念,不論是否為佛教徒皆能為推廣素食飲食習慣而得益匪淺,因此,無須在意台北是否被貼上「貪吃之都」,或者是「美食天堂」。畢竟,天堂或地獄都在一念之間,只要在有節制且利益眾生的飲食習慣下,處處皆是美食天堂,若是縱慾貪食,不論人是否在台北,都是貪吃的地獄。 再說華人一直以來就有藉著飲食促進感情的社會人際關係,這種飲食文化,與宗教定義的方式,大大不同。換言之,華人藉著飲食作為社會人際關係的連結方式,不同於宗教以飲食的禁忌作為聖俗之間的分水嶺,在文化認知與價值取向大大不同。尤其台灣一直以來對國內外的旅遊宣傳往往以美食作為主題,為台北美食天堂貼上七宗罪的標籤也不該看得太過嚴重,反而可以看待台北的多元美食讓老外抗拒不了誘惑。 因此,我以為,對於CNN以宗教之名描述台北的多元化美食,不需將看成是將台北當成《聖經》的罪惡之城「蛾摩拉」而衍生「文明的衝突」,其實應該深思的是在不同的文化價值選擇下,除了表象的認知之外,能否藉著對美食的不同認知作為交流對話的題材,讓台灣再次藉著「貪吃之城」的話題行銷「素博會」,吸引更多外國人來台灣了解飲食不僅只有過度的食慾,還可以吃得健康、環保,不讓飲食產生太多罪惡;反倒是吃了太多台北夜市美食,需要政府發起「甩肉運動」,這才是真的因為「放縱食慾過度」對健康產生負擔的罪惡感,反倒是需要國人反思的所在。 2011/5/11 聯合新聞網首頁,意見評論|城邦論壇 2011/5/11《部落格名嘴》電子報精彩網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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