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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還給老師一個合理合法的工作環境
2011/06/22 01:33:56瀏覽3096|回應5|推薦13

報載「全國家長團體聯盟」接受教育部委託訂定「教師工作守則」,計畫除明訂老師的工作時間是早八晚四,沒課時也不得早退,甚至要求老師放學後直到晚上十點仍必須開手機接受家長聯繫。儘管教育部官員黃子騰、校長協會張榮輝,以及接受委託的聯盟理事長謝國清以為這些建議都沒有改變現狀,只會對於那些少數不願提供手機電話的教師構成困擾,但事實上他們的概念與邏輯卻是非常嚴重的錯誤。

事實上目前公立學校教師的權利義務關係還停留在老舊的「不特定權利義務概念之上」,認為只要任何人一擔任公立學校教師的工作就必須完全接受學校的工指揮安排。於是我們看到各級學校導師可能早上七點前就要到校,學生參加外地甚至國外的考試比賽還要犧牲假日陪同,這些都是教師「不得拒絕指派」的結果。

因此,此次全國家長團體聯盟建議的守則反而點出了教師在雇用關係上的盲點。一旦教師的工作時數是明訂的,那就表示教師其實跟其他職業的雇用關係一樣,有有限的工作時數、範圍,以及權利義務。果真如此,萬一這個守則最後獲得通過,我們必須問,教師有沒有在規定的工時以外拒絕工作的權利?如果有,對於日後學校的行政管理會是非常嚴重的打擊,因為目前太多學校教學以外的「事務」都是用指派的方式「拗」教師來做,一旦教師可以拒絕,學校將面臨叫不到人做事的窘境。

另一方面,在工時規定的下午四點到晚上十點之間又是另一個嚴重問題。請問這段時間對教師到底算「加班」還是「私人時間」?因為如果不算上班時間,那要求老師接電話的目的是什麼?要教師處理還是只是「接電話」?如果只是接電話而沒有處理回答的義務,那教師大可把手機打開按接聽就可以丟下不管,因為他(她)沒有義務要處理,反之如果教師除了接聽還有義務要處理,那顯然就是變相要求教師在家多上四點到十點的班,他們當然有權要求加班費。

除了規定工時所導致的權利義務關係問題,全國家長聯盟跟教育部官員的荒唐建議還會造成後續更複雜的執行問題。試問在放學後,如果家長替子女打電話向教師詢問作業或考試準備問題,教師有沒有義務要回答?如果是家長要求教師協助找尋在街頭遊蕩的子女,教師能不能拒絕?如果老師因為前述的回答導致學生考試失常,或是在尋回遊蕩街頭學生的過程中導致學生受傷,家長或學生能不能因此向老師提出賠償的要求並追究教師的責任?而要回答這些問題,都得回到教師在規定工時之外到底跟政府是什麼樣的雇用關係。如果這些荒唐的教育部官員、全國校長協會,以及全國家長聯盟認為他們的建議並不想改變目前老師的權利義務關係,那他們提出的建議就更毫無價值跟道理,因為「不確定義務關係」其實已經包含了學校可以據此要求老師提供手機以及無課時不得早退的法律依據,根本毫無必要再用什麼工作守則的方式拿出來再強調一次

或許支持者會以醫院醫師都必須提供手機且不得關機來說明可以要求教師比照辦理的原因,但兩者背後的邏輯是完全不一樣的。承前所述,醫師與醫院之間是雇用關係,也就是說手機隨傳隨到是醫院對於醫師雇用的契約要求,醫師如果接受雇用契約就必須履行義務。更有甚者,醫師的開機是執行業務的延伸,因此門號手機都由醫院提供,該門號手機也不得用以聯絡私人事務。然而目前各學校要求教師提供的是教師「私人的手機跟門號」供「聯絡公事」使用,這顯然已經嚴重侵犯了教師個人的隱私權跟私有財產權。我強烈建議先前被「強迫」提供門號跟手機的教師們能夠出來控告學校跟教育部門的違法侵權行為,因為政府(學校)毫無法律依據可以在沒有任何正當法律程序之下徵用私人的財產(教師的私人手機跟門號)。如果政府想避免違法賠償問題,至少請先發給教師公用的門號跟手機,才有資格要求老師提供電話號碼以及隨時開機。

最後教育部說這個工作守則僅供各校參考,各校可自行訂定相關規定,這更是沒有法律常識。依據「中央法規標準法」第三條「各機關發布之命令,得依其性質,稱規程、規則、細則、辦法、綱要、標準或準則」並沒有什麼「守則」這種東西,同法第二條「法律得定名為法、律、條例或通則」,所以「守則」既不是命令也不是法律,也不要求各校完全遵守,「那頒佈這種廢話守則要做什麼?」而且放任各校自行規定的結果就是有的學校規定教師九點,有的十點家長還要根據各校的規定打電話,豈不是製造更多的混亂?

我寫這篇並無非替教師發言,如果目前教師工作有任何不合理的地方,當然需要改善。但是這個改革必須是合理合法且執行上可行的,不能是少數人關起門來閉門造車。如果教育部還是不肯重新思考這個滿是荒唐的守則,我們可以預期一場跟教改同級的災難將馬上降臨。

( 時事評論教育文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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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chaopo&aid=53504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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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暑假
2011/06/29 01:11

寒暑假對老師是可憐的原罪

http://www.tyt.org.tw/Email/showrd.asp?id=1879


jsandjs
哪種學校最好混?
2011/06/28 10:43

以各級學校來說, 國中最不好搞, 國小次之, 再來是大學, 高中最爽. 現在當一個公立高中老師, 沒有一項法律規定要做的之外又非做不可的事情. 比方說, 永遠不作科展也不會少一根毛.

當然, 公立高中又可分三個等級, 在各招生區第一二志願的高中不好混, 起碼來自學生的壓力就不是很小. 最爽的是二三線的高中, PR值60~85的, 學生夠乖不搗蛋, 學生夠聰明上課還能聽得懂也知道好歹, 學生不夠聰明不容易問倒多數具有碩士學位的老師或有經驗的老鳥. 末段班的高中, PR60或50以下的, 跟國中相去不遠, 甚至比不上不分班的國中(班上還可能有幾個像樣的).


574
7474
2011/06/26 15:19

不能因為失業的人多

就對員工作不合理的要求

相對的

也不能因為外面流浪教師多

就在工作中做不合理的要求

每份工作都有辛苦的地方,沒有相關的配套措施,就盲目的要求

這樣的政府,真的很糟糕


EDWARD
樓下的很搞不清楚狀況
2011/06/24 05:14

扯到寒暑假來幹什麼?

如果真的羨慕老師有寒暑假,

只要你符合資格,沒人規定你不能考。


@@
當勞工都在辛勤工作,但老師卻在放寒暑春假的時候,有聽過老師在抱怨嗎??
2011/06/24 03:22

做一行

怨一行

老師本來就是良心的事業

沒什麼好抱怨的

不想做可以辭職回家啊!

外面流浪教師還一堆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