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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1/14 04:25:46瀏覽1794|回應2|推薦14 | |
上個星期美國期中選舉,民主黨大勝,據報載,下任眾議院准議長裴洛西已撂下狠話,要和藥商談判,壓低醫療保險處方藥價格。 上個月底,英國貿易工業部公布全球企業研發支出調查報告,前二十名中(在研發上砸大筆銀子的),就有六家是藥廠。 最近在看幾本有關美國醫療業的書,書名都很「驚悚」,像是:別讓醫院殺了你、人命與金錢的交易、現代醫療產業如何賣掉我們的健康。內容揭露許多美國(也有一些歐洲國家的例子,但我相信在台灣應該也是大同小異)醫療界與藥商間的黑暗面。 先談所謂「藥廠研發新藥」好了。在你的觀念中,什麼是「新藥」?或許很多人的答案跟我原來想的一樣:「新藥是一種從前沒有人發明過的藥,或是比現有藥物具有更好療效的藥。」 錯!在美國核准可以上市的所謂「新藥」,符合上述定義的只有非常小的一部份,絕大多數的藥都跟市面上已經有的藥大同小異(用比較吊書袋的講法是「分子結構雷同」),它們不過是換了名稱,或改變一下形狀而已。這種所謂的「新藥」不一定比原有的藥更好;藥廠只要證明它「有療效」就好,方法是在實驗中證明,「新藥」的效果只要勝過「安慰劑」就可以。你可以把它想成:「新藥」只要比一般的糖果對病人有效,就OK啦! 這聽起來很荒謬對不對?不過,這也解釋了為何縱使藥廠砸大筆銀子「研發」,但我們平時卻不常聽到在藥劑方面,有什麼了不起、劃時代的發明。然而,「新藥」即使不一定比舊藥更好,但藥廠一定會想辦法讓它比舊藥更貴,好,另一個荒謬來了。 我們常說,台灣人去旅遊,都是「上車睡覺,下車買藥」。沒想到不只台灣人,連美國都有人組到鄰國加拿大的「買藥團」。原因不為別的,就是因為美國本土的藥實在太貴了,這一方面是美國醫療保險出了問題,另一方面還是藥商的哄抬。 如果說藥是一種「商品」(至少在藥商眼裡是這樣吧?!),它也是一種很妙的商品。一般的商品,比如像手機好了,消費者至少會有選擇的權力,可以挑三揀四、貨比三家。但藥就不一樣,通常選擇的人不是你,而是你的醫生,但最後消費的人卻是你,怪吧!而且你通常不會「貨比三家」(消費資訊是多麼地不對稱啊!)。連一隻小小的手機你都會精挑細選,為何這種「關乎性命」的「商品」,你卻會「任人宰割」? 回到主題,藥商如何把藥價抬得高高的,並且保證它一定「賣得出去」?話分兩頭,一是靠專利,一是要保持與醫界的關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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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