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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命藥與賺錢藥(下)
2006/11/14 04:22:41瀏覽1179|回應1|推薦12

        藥廠會極盡所能地延長自家藥品的專利時間,不是把舊藥稍微改變一下,另外申請專利,就是打壓其他類似的藥品(學名藥)。只要擁有獨家專利權,藥就有機會賣得貴貴的。

看到這裡,你對「藥」的觀感有什麼變化?原本是極神聖,用來救命濟世的東西,為何變得那麼市儈?難道人命可以這麼稱斤論兩嗎?說到這裡,不得不提到我看這幾本書時發現的一個有趣的小地方。

這些書都愛找人寫序,而且可分為兩種聲音。一種是什麼XX改革協會,或是什麼消費者XX會之類的機構,對書中大挖醫療界黑暗面讚譽有佳,十分認同書中觀點;另一種聲音可能就屬於醫療體系,對書中的內容多有保留,例如,認為發展藥品需要極高的成本,如果「無利可圖」,不讓藥廠有些「甜頭」,將不會有人有興趣做下去。

我不知道這種論調算不算「似是而非」,只能說不同的角色對「藥」這個東西有不同的詮釋,有人覺得它應該是「救命丸」,有人覺得它應該是「搖錢樹」。

話又說回來,光把價錢抬得高高的,賣不出去也沒用。要賣商品,首先要討好消費者(至少手機是這樣吧);但要賣藥,卻先要討好醫生(如果消費者是病人,我想應該很難有「知的權利」吧?!不是不想知,實在是「知的門檻」太高了)。

醫生要終身學習,一定要時常參加研討會,瞭解最新的醫藥新知。如果研討會在渡假勝地舉行,而且可以帶太太參加該多好;如果在聽完枯燥的研討會簡報後,能在渡假聖地打一場小白球,或是滑滑雪、在湖上泛舟,那就更愜意了;再如果,揮完桿、滑完雪,晚上能有一頓高檔的晚宴,就可以稱得上完美了!

是啊,的確完美,但是錢誰出?不可能要醫生自己掏錢吧、不可能叫醫院買單吧,當然是有求於醫生的藥廠心甘情願地贊助啦!

當然,那些夠格參加知名學術研討會的都是些有點兒地位的醫生;對於那些初出茅廬的住院醫師,難道藥廠就會放過嗎?當然不會!藥廠的業務員會三不五時在午餐時間,帶著披薩、可樂跟這些未來的客戶「搏感情」、「搞麻吉」,交情好了,他以後自然會開你家賣的藥。

 

有位朋友目前在攻讀學士後醫學院,幾個月前我們曾就「醫病關係」做一番冗長的討論,他這個「尚未出茅廬」的傢伙對「良好的醫病關係」還有許多憧憬;我的態度則比較悲觀。

如果把醫生比喻成上古時代的巫師---一手鬼畫符般的字跡,一種掌握你生死吉凶、唯一能與老天爺溝通的媒介;你跟他很難處於一種「平等」的關係,所以古人對巫師總是又敬又畏,就像現代的醫生還是難擺脫「以上對下」的態度面對病人一樣。他知道的你不知道、就算他把他知道的告訴你,你也很難瞭解。醫生跟巫師有什麼不一樣?

巫師給的符水,醫生開的藥,兩者從現代的角度來看,似乎真偽立判:前者純粹迷信,且有可能淪為斂財工具,後者則有治病功效。但「藥」這個東西,真的就不會拿來斂財嗎?

把「斂財」用個比較中性的字眼代替---「賺錢」,「藥」能不能、該不該拿來賺錢?醫神Aesculapius的蛇杖上,除了兩條蛇之外,還要不要掛上兩枚銅板呢?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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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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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oltes
做者怎麼不也譴責一下自己斂財的行為
2006/11/18 11:39
聯合報自己也是賣錢的,登廣告也是要錢的,不要講聯合報小廣告裡面有多少色情賣淫賣假藥的,顯然根據作者的理論聯合報也是斂財的
怎麼作者就忘了要聯合報在頭版也用兩個銅板當社徽??
作者給聯合報寫文章我看也是收錢的,那做者怎麼不也譴責一下自己斂財的行為,自己出門前也在頭上綁兩個銅板提醒路人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