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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利政客該收手了!
2014/03/31 23:30:19瀏覽575|回應1|推薦22

「秋菊,國會是可以佔領的啊?合法嗎?」

「你說呢?」

「小學生提出來的問題嗎?哪一個法治國家會合法?呵呵!太可笑了,不守法的人談民主?臺灣話有所謂:『請鬼帖藥單』還真傳神!哈哈!」

「你這個被美帝洗腦的可惡傢伙,這兒是臺灣!」 基於自尊秋菊立刻反嗆回去。

「別!別!秋菊千萬別惱羞成怒;傷了我們多年來的感情。我說的是真平等,違法的基礎上侈談民主是浮沙建塔,與虎謀皮,終究是站不住腳;也不可能善了!」老同學急著申辯。

「那該怎麼辦?」秋菊問。

「違法之後的作為應該不算數,退回去, 退回違法之前,依法重來,這裏說的是政治協商的部份。至於違法人員應該依法究辦,完成法律程序後,要不要特赦;那又是另外一回事!法律豈有假期?碰到政治人物還能轉彎?平頭庶民豈不是豬仔?任由交易,無人保護!」

「你真是吃了燈草灰,放得輕鬆屁;那麼多人,那麼多律師,怎麼辦?」

「秋菊,妳耍渾了不是嗎?妳是說『法不責眾』是嗎?是全部公民違法嗎?是百分之百律師以具體行為支援違法嗎?『公民不服從』可以無限上綱、上線嗎?況且湊熱鬧的還有一些是不具備公民資格的小屁孩。違法的時候就主張數人頭了?人多勢眾?還是彼此壯膽?要法律、制度還有甚麼用?」

「學生耶,人家是學生耶!」秋菊堅不退讓。

「秋菊,老同學、老朋友了!如果我不懂得的地方請您指正。請問法律有具體規範對學生犯法免責嗎?再說『學生』,要怎麼定義?離開校區不就是國民、公民嗎?「學生」太空泛了,我八十多歲的老娘還是社區大學的學生呢!也有學生證喔!我五歲的姪子也是幼稚園的學生!不都是國民嗎?各負各的法律責任,各負各的社會責任,有甚麼好奇怪的。」

「這是政治問題。」秋菊還不服,還想扳回。

「政治沒有遊戲規則嗎?沒有憲法嗎?沒有各級政府、民意機關組織法嗎?沒有選罷法嗎?秋菊,國家是全體國民的國家,不管修不法,都請回到法律規範之內。否則,民主沒有出路。」

「好啦,算你說的有理,學生還是有理想的。」

「那是見仁見智的事情;比較讓人憂慮的是教育界違反教育中立,見縫插針的教師;媒體、媒體人、運動人士一旁煽風點火,妨害公平報導;這種潛在病毒更值得關注!激情過後這些人該出來自清,自省。還學生、家長、社會一個公道。」

「聽起來好像有點道理。」秋菊說。

「秋菊,就事論理:這不是像不像;而是該不該、對不對、是不是的原則!況且老一輩的人不管願不願意,喜不喜歡,時間到了,一定老陳凋謝,毫無懸念;重點是留下甚麼給後來者;至於後來者守不守得住,那是天要不要下雨的問題,自己種的因,果實自己吃,天經地義;不過,現在還是應該遵守法律!」

「學生該收手了?」秋菊這會兒聰明了。

「還『學生』?分明是寧可鎖國、污衊民智的自利政客!」

「自利政客該收手了!」秋菊不禁暗自點頭。

「是啊! 自利政客該收手了!」

( 心情隨筆雜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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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硯坊 (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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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4/01 15:01
既是自利政客
伸手都來不及了
怎可能縮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