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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星的婚姻噩夢 最爛的連續劇
2009/09/22 17:42:27瀏覽6267|回應10|推薦14

明星的婚姻噩夢   醜陋&悲哀

我的朋友C先生,他的婚姻問題已成公眾議題很久了,三五不時,隔兩三天,不同媒體就有不一樣爆料和發展,他和分居中的明星老婆,被法院判輪流帶小孩,除了換手時匆匆一見,多半時間他們互不聞問。

 

媒體成了他們放話工具及交手平台,你來我往,一下子報紙指男方說她疑似吸麻,一會兒電視上換她在法院與老父擁抱哭成一團喊冤;前陣子兩人的孩子受傷了,夫妻心疼守開刀房,傳出兩人為兒同睡一房,如今,再度吵翻天,在一般大眾看來,這對反反覆覆的怨偶,說真的,呈現出來的已經是浪費社會資源的一齣爛戲,歹戲拖棚已不足以形容。

所有的媒體,為了採訪,耗時費力,身心俱疲,難以承受他們夫妻倆人三天兩頭的公堂對峙,你來我往,虛虛實實,焦點一再模糊,更何況是一般普羅大眾?除了邊看邊罵,同情心已消磨殆盡,多半的民眾已擠不出施捨的眼淚?

我和C先生討論過,「你為什麼不乾脆離了算了,對彼此都好,何必讓大家看笑話?」他萬般無奈說,「是她要離,我不要,我要一個家。」任憑周遭好友怎麼勸,他還是一句話「我,不離!」

而他的明星太太,其實我跟她認識更久,她很有個性,婚姻磨合中不是沒有努力過,但她最後決定放棄,原因是不想再繼續痛苦生活下去。基本上,我贊成她作法,既然現況無力改變,何苦再折磨消耗彼此?若不能好聚好散,至少不要干戈相向,將僅存的一點情分也燃燒殆盡。

只是,她和他,一直難以找到婚姻結束的平衡點、下台階,至今兩人多項官司纏訟無果。嚴格說起來,只能說兩人面對婚姻障礙的智慧都不夠,婚姻風險管理一再失策,留給大眾一個明星婚姻的嚴重錯誤示範。

我曾問C 先生:「娶一個明星老婆,你後悔嗎?」他無言,苦笑,濃情蜜愛時,大方示愛,一切甘之如貽;而今感情撕裂,恩情不復,彼此眼中仇恨高漲,看到只有醜與仇,美好過往已如雲煙飄散。

「如果你娶了一個平常人呢?會不會好一點?至少不用迫使把家醜公開在大眾面前,任人踩踏、批判?」C先生還是苦笑,我想,他的心在滴血,一場狂愛熱戀的選擇,他多年來已毫無隱私,在商界友人中更是一則笑話,他,能說什麼?他,什麼都不好說。

「如果將來還有再一次選擇,你會再娶明星嗎?」C先生說:「一次就夠了。」

 

但同樣的問題,我不曾問過這位女星,她捨眾多追求者而選擇南部來的孩子,郎才女貌,恩愛時須臾不離,守著丈夫守著孩子,逐漸褪去明星光環,但當現實的落差一再浮現時,她,調整、溝通無效,最後被婚姻枷鎖綑綁,掙脫不了,精疲力盡,夫復何言?

娶明星老婆,是幸也是不幸,能成為公眾人物,一夕成名,比一般人奮鬥多年才有名聲,比起來是幸,也自有其方便及得利之處;但也是不幸的開端,一夜之間,失去自由和隱私,尤其為了最後的談判,將神聖的婚姻當成仇恨工具,危險的槓桿操作一再失當,尊嚴盡失,留下聲聲嘆息,徒留笑柄,值得嗎?

( 休閒生活影視戲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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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brighton0413&aid=3340593

 回應文章

Fiona
夫妻鬧劇
2009/09/23 12:02

夫妻相處本來就是一門很難課題
反反覆覆過程可能雙方都在努力修補缺口
最後緣盡也該好聚好散
你的朋友C先生選擇使用玉石俱焚的方式
以不實言論誣衊醜化來傷害女方
不但相當不理智 且幼稚可笑加三級
成為社會 最 最 最 不良示範
真是此風不可長也!!!!!



等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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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許雙方都想炒作吧 ~
2009/09/23 05:05
 愛到深處無怨由~ 他們有ㄇ ? 懷疑 ?!

Reader last call
Privacy, professionalism and decency, please.
2009/09/23 03:41

What makes me sick is not the event; this sort of thing happens day and night, here and there.

But the media is the lowest one; reporters dig and present the trash to our tables everyday.

Privacy, professionalism and decency, please.


oh mine
sad
2009/09/23 02:52

A soap drama which won't go away.  It makes me sick....


Reader Again
Privacy & professionalism, please.
2009/09/23 02:31

"但同樣的問題,我不曾問過這位女星....她知道這條路是走錯了。"

How do you know?

You report the news on the true fact or your guess?

You are the reporter; don't mix your personal feeling with the social event. You should not even release the private Q&A in your blog.

Privacy & professionalism, please.


過客A
真的是無聊!
2009/09/23 00:59
  "作者不要再特別為了你朋友寫一篇浪費社會資源的文章了。"

說的好~!

Agree~!

路人乙
司馬昭之心
2009/09/23 00:50
同意路人甲與 reader 的意見
作者司馬昭之心
可悲


路人甲
C先生?資格說後悔
2009/09/23 00:02

我讚成作者的說法,兩人都不該透過媒體放話,智慧不夠。但C先生没資格說後悔娶女方,當初愛的死去活來時,怎麼不說。在我一個路人甲觀點看來,是C先生一直搞小動作,而且一再編製令人看了想吐血的話誣蔑女方,C先生只不過是一個死要面子的沙文主義者,實在看不出他有想要一個完整的家的誠意。作者不要再特別為了你朋友寫一篇浪費社會資源的文章了。


Reader
Privacy, please.
2009/09/22 23:44

我曾以私人身分問C 先生...

Privacy, please!!!


看雲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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搞不懂
2009/09/22 21:48
當初那麼相愛,怎麼會反目?難道當初的愛是假的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