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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SI:抄襲現場UDN
2007/12/29 00:08:37瀏覽1356|回應17|推薦54

這次戒煙三個多月了,也慢慢「戒網」了,哈哈~偶爾還是會偷偷上來逛逛,看幾個朋友的網誌,然後安安靜靜地離開,不驚動大家的興致。

不過,無意間發現曾淯菁(以下稱「曾某」)的抄襲文章事件,看到幾位嚴謹的高手,以近乎做學術論述的精神與蒐集資料的方式進行「CSI:抄襲現場」製作,又激勵我對「人民」重新產生期待。

說實話,在非營利組織「玩弄」人民許久,我幾乎對「直接民意」有某種程度的灰心與不信任,也對「代議制度」的重新正面評價。我們也常說出類似馬英九被質疑的「我把你當人看」等類似的話,在MSN抱怨社區出怪招,在樓梯口吞雲吐霧的吐槽話。

然而,此次Maisy、悠悠媽媽、不飛、Beaver等起始的四人,透過樸素的「人民力量」,以及有為有守的氣度,終於將事件擴散開來,也讓更多有志之士,仗義執言,並引為另一波城邦的風潮。讓我又重新找到「直接民意」的美好與感動。

反觀媒體的態度,這些在各自領域擁有一片天的前輩們,也遇到「媒體霸權」的無奈。他們仍敗給整個文化工業的「守門員」體系,也讓我們看清楚「守門員」的老大心態:

我是媒體,我是編輯,我愛捧誰就捧誰,愛包庇誰就包庇誰,怎樣?

是的,我們無法怎樣,可見我們面對的是多麼惡劣的文化工業!

而面對後來曾某的回應,引起更多人的反感,於是各種情緒性言詞出現。根據以往自己也曾陷入這困境的經驗,也做出類似曾某的激烈反應,經過反省,還是誠懇呼籲雙方冷靜面對問題,釐清問題的層次,不要將細節與大方向混淆亂兜,那是沒有辦法真正解決問題的。

這事件經由四位初始的揭發者共同發文作為據點,本文也想以「現象研究」的角度切入,從以下幾個層面來探討。有關「人」的部分,放在第八項說明。

一、資訊不對稱所衍生的必然現象

所有的「有利」行為,都是起因於「資訊不對稱」,有些人掌握更多資訊與知識,於是他們會一些沒有這些資訊與知識者的行為,比如說,掌握更多資訊者,可能利用這些資訊,建立許多不為大眾所知的商業機制,因此可以先得到商機,可以搶到錢,本案例中,她搶到的是一種虛名、以及被崇拜的虛幻繁華。

也因此,曾某抄襲ELLE法文版的文章,起因也在此,因為有著文字距離,台灣多數人學英文,少數人學日文、法文、德文、西班牙文,因此,她就有操作的空間。

就像我在倫敦時,每天讀免費捷運報,若黑心一點,也可以將報紙內容一字不砍地「介紹」出來,「販賣」給相關的資訊網站。

只是我沒她勤奮愛讀書,通常只看兩三行,就想寫一大篇,所以,無法被認定是「抄襲」。哈哈哈,再說,當時好多讓人頭大的事,哪有時間賺這翻譯費?

上次在倫敦與「稻柏臨」聊了一下午,他說:「老弟,你好像很少看書喔!」以這次案例回應稻兄,懶人還是有懶福的啦,哈哈哈~

回到資訊不對稱

那這部分該如何解決?

以民眾來說,未來看任何人的文章,都要有基本的謹慎與認知,因為每篇文章,背後的邏輯、心態與思考模式,都是有脈絡可循,因此任何讓我們拍手叫好的文章,我們都要小心他們是否是抄襲來的。

這是所有閱聽者應有的冷靜與謹慎,我們才會時時刻刻批判媒體,點出他們的缺失,讓他們如坐針氈,才不會被文化工業資本家玩弄股掌之間。

至於生產端的媒體部分,請你們認清一個現實,不要想獨佔資訊財,因為在這網路無國界的新世界,沒有永遠「獨佔資訊」這回事,「蠱鉤(google)」的威力,可以讓「獨佔資訊」馬上曝光,甚至還有保存期限哩(這些技巧,是網友「不飛」在其文章裡所教導的,特此註釋)。

因此,內容的品質,才是新時代文化工業致勝的關鍵。與其想盡辦法欺騙不會說法文、德文、西班牙文的我們,不如花時間想:該如何精進媒體產出的「內容」?

尤其這次案例,部落客們透過草根的力量,幾乎可以證明,「獨佔」資訊已經是不可能的任務,唯有文字生產者不斷充實自己,才是贏得真正「名聲」的方式;唯有不斷淬湅自己的思想,再引用其他前輩、先知的話,才是陳述資訊與提出見解的正道。

期望記者、媒體從業者、文字工作者,有這樣開闊的心,來面對自己所掌握別人所沒有的資訊。

而也奉勸台灣媒體當局,不要再一天到晚翻譯外國訊息,應該「由台灣、華人的角度來解讀、評論外國資訊」。單純接收外國的評論,缺乏「我們的思考」來解讀世界,那不是「國際觀」,那是「被殖民」,更悲慘的是,這樣的「被殖民」狀況,出現在台灣所有媒體上,而且媒體人還自以為「國際」。

二、媒體專業準則的探討

曾某在辯駁時,指出媒體生態現況,認為記者間彼此交流訊息,「抄襲」成常態。我沒有仔細記得她的辯駁,只是馬上想到一件事:

媒體專業準則沒有被公開,大眾不瞭解媒體運作的邏輯與方式。

這又是另一種「資訊不對稱」,因為「我們人民」不知道這些專業準則與運作邏輯。

於是,這似乎要向聯合報系、中時報系提出問題:

請問,你們媒體資訊流通是否真如曾淯菁所言,彼此「抄襲」?

甚至,我們該問:

什麼是「抄襲」?

在媒體工業裡,「抄襲」的定義與坊間、文化圈、學術界等界定的「抄襲」是否不同?

媒體工業與文化工業的相關規範,以及彼此關連,又是什麼?

曾某點出媒體工業鮮為人知的一環,而這卻又是她拿來自我辯駁的保命牌,如同立委的言論免責權一樣。因此,我們似乎該提出上述的「大」問題,甚至以近年來青輔會大力推動的「審議式民主」,也就是來自丹麥的「公民會議」模式(美國是以簡化版的「學習圈(Study Circle)」操作之),來找出、或者釐清媒體運作與「抄襲」的關係。

這已經跟本次事件主角曾淯菁無關了,是更高層次的問題。這部分不釐清,只怕未來會有更多個「曾淯菁」出現,而「曾淯菁們」反而是媒體工作環境薰陶下的受害者了,我們反應同情。

三、「專業」需要與「大眾」對話

在社造圈子裡,有一個叫「專業反省」的詞彙。所謂的「專業反省」,是指這個「專業」與「大眾」距離是否過度遙遠?「專業」是否已經無法被「大眾」所理解?甚至「專業」是否成為吃相難看的「知識霸權」(儘管如此「反省」,社造的專業知識霸權依然存在,只是,大家心照不宣罷了)?

如果有這情況,那麼任何領域的專業工作者,應該思考如何說服大眾、如何讓大眾瞭解自己專業的道德與規範。而過度專業化傾向,容易形成封閉體系,於是出現「專業傲慢」,「大眾」也不瞭解這項「專業」,容易產生諸多誤解。

軍官、建築師、醫師、律師、會計師等,這些高度專業化的領域,都有嚴謹的封閉體系,學長學弟制無所不在,拉攏自己人馬,培植自己的接班人等。因此,軍隊、建築界、工程界、醫界、法界、會計界等,都有某種程度的專業傲慢。

適當的專業傲慢,可以說是「專業自持」或者「專業認同」。過度的話,就真的是傲慢了。

這些高度專業領域的骯髒與污穢,都是起源於大眾不瞭解他們的運作邏輯與模式,而他們也「不屑」民眾的質疑。因此,任何專業領域,都需要藉由不斷反省這些準則,建立更高尚的「專業道德」。於是,任何專業領域的權力者,應該問自己:

我們的專業,是否符合目前的道德?

我們的專業準則,是否不會引起大眾的誤解?

如何建立大眾的信任度?

從這些最簡單,最沒有專業性、最樸素的問題開始,對本身的專業進行反省。反之,若一個專業欠缺反省本身規範時,就是這項專業墮落的時候。

十幾年前,軍方不斷出紕漏,由於當時軍方態度強硬,不向社會大眾仔細說明,想「息事寧人」,反而引起更多人反感。同樣的道理,當今天,媒體也拿出這種高傲的態度面對部落客質疑,請問,你們跟十幾年前的軍方有何不同?

一副「我們就是這樣,你們不懂,怎樣?網路小白~」

所以,當我們問完第二個問題,應該請各大主流媒體高層捫心自問:

我敢不敢給我小孩看新聞?

如果小孩質疑我,我該怎麼面對?

有關媒體專業的建構,我們該如何因應當前新時代的需求來重塑新的媒體專業準則?

其實,許多專業工作者都欠缺對自身專業領域的檢討與反省,面對旁人質疑,便端出一副高傲的態度,拒絕溝通。

希望未來所有專業領域的工作者(包括我自己,希望也能戒慎恐懼地實踐),都能時時反省自己專業的規範與準則,並檢視是否與民眾所能理解的脫離太遙遠。若距離太遙遠,想辦法拉近,以免造成雙方的認知落差。

四、有關「首頁」的商業機制

儘管曾某是在部落格裡抒發自我,但是由於她是被聯網曝光在首頁的寫手,而且似乎是有計畫的曝光,已經成為「商業機制」的一環,因此,她的部落格已經失去「自我」的空間。

這種商業炒作沒有不好,只是,當任何人成為被炒作的「明星」,便要有一個認知:「我的部落格不再是可以自由亂寫的部落格了。我也不是一般部落客了。」他們少了隱私、多了名聲,也多了幾分責任!

如同我們看許多明星,成名後,行為舉止都被經紀公司「規範」得非常仔細,因為他們已經是「商品」。UDN計畫性捧紅的寫手們,也是一樣。當成為「商業機制」的一部份,就要認知自己的自由度降低了。

如同我沒有跟UDN有任何商業契約,因此,自由度是相當高的。但若有一天,聯網找我合作某些議題,並在首頁定期刊出,那麼,我書寫的自由度便大大降低。

記得之前我寫一篇樂生的文章,由於裡面有許多鮮為人知的一面,因此當文章被電小二抓到UDN新聞網首頁後,我馬上請他將該篇文章抽離首頁,因為當我成為「被捧」的寫手時,書寫更要小心。

不過,「首頁作家」帶有「實境」節目的特質,引導大家「偷窺」、「觀察」被放在首頁的當事人,也因此,這些首頁的寫手們,其文章或多或少帶有「演藝」性質,因此,曾某文章的篩選,可能也是基於商業的「設定」,來型塑這些首頁作家的「特質」。

他們或許不是真的他們,他們的文章,經過商業機制的磨練,很可能與他們本意大相逕庭。

當然,當初是他們願意簽下合約的,相關責任,自然是他們要處理的。

只是身為閱聽者的我們,對於這種商業炒作的模式,依然需要冷靜觀察、洞澈其中的把戲,才不會讓媒體大老闆們躲在辦公室裡得意的微笑,笑我們的愚昧與無知。因為,不管我們是否發難,基本上,這些大老闆已經賺到了。這是兩難,也是必然。

五、有關硬凹的文化現象

曾某抄文章是事實,但她一直否認「抄襲」,用各種理由說不是「抄襲」,儘管,她不一定是錯的,如同前面所述,假設她完全相信媒體專業準則,也信奉媒體操作規範,她的確「沒有錯」。因為她是媒體所訓練出來的結果。但過程中,剛開始理直氣壯,後來被網友們利用「蠱鉤(google)」抓到一堆證據,她也將文章陸續刪砍,其行為已經證明自己的心虛以及先前行為的不當,更深化先前辯駁的硬凹嫌疑。

當然,以上是我的觀點,不代表她真的是有罪的。只有法官才能認定她有沒有罪。

硬凹似乎成為一種台灣有趣的「文化現象」,每個人都可以出一張嘴,錯都錯別人,功都是在自己。

從那些「政治媒體寵兒」,每天在媒體上散播硬凹的言詞,真的會收上行下效的結果,效法的人民還會有「與有榮焉」的快感哩。

然而,當「硬凹」成為一種社會文化,人們遇到爭議,就會想凹,不會想坐下來好好誠實地面對問題,沒有釐清問題的能力,這樣的氣氛,下一代是否會成為用一張嘴騙天下的凹客?

而硬凹的結果,也再次印證宗教教條:把手放開,可以得到更多,緊握雙拳,什麼也得不到。

而此時,我也該反省,我硬凹了多久?下次遇到別人的質疑與指責,我會不會也來個「硬凹」到底?

而此事件,也再次展現硬凹文化,而此時,包庇她的媒體,你們真的是責無旁貸地應該出來道歉與說明。

說實話,到了這個階段,曾某應該已經不是我們持續關注的重點了,因為她只是一個引子,甚至「不過是一株野草(電影「不可能任務三」裡面的一句台詞)」,我們砍劈她,燒了她,更多體制內的記者還是會做相同的事,也解決不了大環境、媒體工業架構下的不正義狀態。

六、「公民社會」的省思

儘管諸多媒體及社會人士倡議「公民社會」,然而我們還是要小心使用與操作,拿著十九、二十世紀的名詞作為理想,還是要先釐清名詞的意涵與操作方式,否則,很可能徒勞無功。因為當我們的關心社會,若以一種讓人無法接受的方式呈現,只會收到反效果。

如何讓「公民關心社會」永續進行,如何激勵冷漠的群眾加入行列,如何保持社會的一體性而不會分裂社會,都是未來操作社會議題所需關注的面向。

但是很可惜的,每次爭議都會出現對立,而這似乎也是必然與必須的過程,所謂「不打不相識」或許就是這個意思。

在非營利組織服務,不斷反省新階段的非營利生存與操作模式,儘管當前「社會事業」又被當成某種聖牛在膜拜,但諷刺的是,懂得社會關懷操作的人,不懂怎麼賺錢以支撐永續機制,過度仰賴公部門與學術資源,淪為兩者的轎夫與走狗。而懂得賺錢的人,卻只有很膚淺的社會關懷圖像,華而不實的宣傳,一心想要宣傳自我的「恩澤」,反而失去應該用心關懷與陪伴的過程。

如何連結有資源的善心人士,如何啟發從事社會事業的非營利工作者企業管理態度,實在是一項重大實驗工程,這也考驗著「公民社會」的實踐方式與操作機制。

七、關於歐美留學系統

近年來,台灣往歐洲留學者日益增加,除了歐洲國家開始將「學術產業」國際化之外,也是台灣對美國文化長期主宰台灣的一種騷動與潛在的反抗。

尤其,最近火紅的文化創意產業,讓許多年輕學子往非英語系的義大利、西班牙等國家學習設計、藝術、文化等領域,更別提英國,以及法律系大本營德國,與政治、社會系所取向的法國(藝術也有)。

因此,有關資訊部分,能接觸歐洲訊息者,已經越來越多,前面所提到「獨佔」一事,留歐的學長姐學弟妹們,就別以為歐洲的資訊只有「我,少數人」知道吧。

若遇到颱風吹倒招牌砸死留學生,留歐系統的機率應該有五成了吧~

八、肯定揭發者的「有為有守」

本次案例,我們也看到相關核心揭發者聯合聲名,看來網路筆戰已經有「向上提升」的新氣象,以往眾多文字爭鬥常流於意氣之爭,然本案例卻充滿「有為有守」的份際,審時查度,為所應為,不為所不應為。他們也擔心評論擦槍走火演變成「人身攻擊」,也聯名發文呼籲各界冷靜地以「事」為核心。

這在以往「網路群毆」的筆戰經驗裡,還很少看過,期望這模式能改變未來網路的辯論高度。

你們的努力,儘管無法改變聯合城邦什麼,無法撼動媒體工業一絲一毫,但是卻對眾多部落客產生心靈上的啟蒙與道德上的啟發,其影響力遠勝於改變單一事件,因為更多人因受你們感動而走向正當的追求正義的道路。

這也是「賦權(empowerment)」的實踐,也是網路新興力量的具體展現,讓大家未來網路筆戰都能趨向「有為有守」,降低人身攻擊比例(殺紅眼的時候,似乎蠻難避免),專注聚焦在「事件」核心,釐清問題的層次,從各面向與高度進行大開大闔的論證與探討。

( 心情隨筆雜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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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ystalsun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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洋洋灑灑的專業文章
2007/12/29 15:13
你這標題下得好! 剽竊抄襲的人都以為抄得神不知鬼不覺的 ,結果一拆穿就很慘了。我認為寫公開的史實不算抄襲,但是個人的註解與評論就是原作的智慧財產,一定要尊重。

台灣取材自國外報導的編譯文章真的很多,很少有第一手資料,試想:當記者能出國親身訪問名人的話,寫出來的報導一定不同於編譯稿,但記者本身要有高度的專業知識能力與國際級水準,我想這也是努力的方向之一。當然,經費充裕也是重點。

台灣在國際上真的有很多非官方的活動空間,問題只是人才培養足不足夠,各界人才能不能在國際間與各國行業人才並駕齊驅。曾小姐若能以記者身分與所精通外語應用在國外媒體報導台灣政經文化的話,還可以提供法國記者友人台灣的資訊,不是比抄抄寫寫更好?
行一(brideshed) 於 2007-12-29 16:53 回覆:

可惜

若她真如妳的建議去做

挖~

我們可能就要大聲喊:

「ㄏ一ㄡ親啊,機丟洗"愛呆丸"啊~」


稻柏臨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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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免費捷運報
2007/12/29 15:05
真的去抄免費捷運報,那可能可以賺很多喔!

多讀書,也是需要有消化的功力,否則,讀多了,拉出來的可是很“臭“的。

在電視與資訊發達之前,讀書讀太多,其實是被歸納成“病態“的。然而,今天的社會下,讀書是必要的。可惜,寫書的人多,讀書的人少,可悲。

至於抄襲事件,該說得說夠了,我也不表達意見,心寒到極點了。
行一(brideshed) 於 2007-12-29 16:26 回覆:

稻兄

我可能真的會去抄捷運報   不過會引用啦   下次將照片傳上來

不過解析度會變低耶    但還是盡了告知義務啦

哈哈哈


LINGNY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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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淯菁剽竊情節補充
2007/12/29 11:51
曾淯菁第一篇被檢舉的文章,是為商業週刊寫的外稿,並不僅是部落格上的無酬文章。

由於曾淯菁已經翻譯出版過多本書籍,根據我當時看到她被連續抓包後在數篇文章,急忙加上“本文部份題材出於xx"字樣,我懷疑在她刪去的76篇文章裡,仍有更多翻譯外文,甚至有從為出版社翻譯書籍中摘錄成文的可能。

曾淯菁辯稱電視媒體記者也是抄抄抄,這裡我以曾為記者的身分澄清,第一,新聞事件的追蹤報導,不等同於抄他人的創作。不能因為記者報導同一件新聞事件時,必須交代背景發展,可能產生類似的敘述,就拿來和剽竊他人創作混為一談。

第二,有些媒體向其他新聞媒體購買文章(及/或)畫面使用權。擁有使用權以後,可以刊載別家媒體的新聞, 但如是全文/影片刊載,仍然必須注明新聞來源。

的確有少數偷懶的記者通篇,或大部分抄襲其他記者報導發稿的情形,如果這名抄襲記者的公司沒有使用權,被抄襲的記者絕對可以依法告抄襲者侵權;如果抄襲的記者公司已購買新聞使用權,可能會形成法律模糊地帶。但是,一個只會抄襲的記者,只能生存在品質低劣的媒體環境裡。

然而,創作不是新聞報導,專題寫作也不是單純的新聞報導。曾淯菁事先並沒有購買使用她剽竊的法英美國各雜誌媒體版權,更何況她是把他人文章占為己有連標題抄,使讀者認為那些文章是她的創作。她是否剽竊文章,根據國際公認定義,實在沒有可爭議之處。
以禮相待 , 直言無諱
行一(brideshed) 於 2007-12-29 16:23 回覆:

感謝LINGNY的說明

曾某似乎是沒有被教育好的記者    她所屬的媒體公司應該檢討

而實務上的引用與互用文章    可能讓她們一線記者為了「彼此友誼」而不再計較

因此更混淆一般大眾的是非價值

(挖~妳以前也是記者喔,這是此事件最大的意外新聞哩,哈哈哈)


大老鷹姐姐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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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聯網在地的媒體記者談起
2007/12/29 10:50

我所知道的記者印象是來自網路上互動的張念慈、鄭毅、蘋果妹、Der、黃雅詩、周富美、辛啟松、大報小記者、龍騰谷、曾懿晴,他們的文字都是出自於自己,都有自己的特色。就算是攝影非關文字,記者Lucky、攝手座的文字也是出自於自己。特別是浮光掠影,我上過他的攝影課,老師的攝影教學與文字功力與待人處世、人文關懷,都特別叫人敬重。

聯網上的記者多半嚴格自律,至於曾小姐,的確,真的是資訊不對等,若非有懂法文之人出面指出抄襲處,我想我也是渾然不覺看過便罷。因之想當然曾小姐之可惱。但與其可惱,不如道歉承認錯誤,有錯則改之,沒人是完人,有什麼關係呢?這是我不明白的地方。我也不明白曾小姐把事件定調為她遭到網路小白攻擊,並懸賞五百歐元大洋徵文,這對四位發起人並不是十分公允之事。(她們絕對不是小白,而是在聯網非常讓人受到欽敬的作家)我不是很明白她怎麼思考這件事,鳥人您能幫我們試著分析曾小姐的心理機轉嗎?

行一(brideshed) 於 2007-12-29 16:15 回覆:

別「您」了,嚇死人~

不過這種「心裡轉折」的部分,的確可以拿來思考一下

那我拿之前被妳砍劈的心情來做解析   妳也當「救贖」吧

哈哈哈哈哈


Rosy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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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鳥人寫得真好!
2007/12/29 09:44
原來大家看了《CSI-UDN》這齣還沒落幕的鬧劇女主角,都覺得深有感慨啊。
行一(brideshed) 於 2007-12-29 16:13 回覆:

謝謝ROSY的鼓勵

我將妳的「CSI-UDN」與我的中文合在一起

「CS--抄襲現場UDN」如何?

哈哈哈


Das Reich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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鳥人寫鳥事,一點也不鳥!
2007/12/29 09:28

這種媒體界的敗類,有啥好沾沾自喜?憑什麼去賣弄?

說白了,只不過是附著上文化產業上的寄生蟲,吃過別人的排泄物再排放出來,一堆屎!真是臭氣沖天!

我支持各位的行動,並且表達我個人對於這種惡劣抄襲的不屑與憤慨!


行一(brideshed) 於 2007-12-29 16:12 回覆:

DR

有聽過「尿療法」嗎?

可能這些抄襲者進行「屎療法」去治療他們的「無思考力」吧

哈哈哈~


靈裡的「感統」失調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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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這次回台
2007/12/29 08:35

發現許多知名大學的特殊教育教授,也是靠翻譯抄襲美國的自閉症教育 programs,他們更改書名,用自己名義出書,儼然一付特教宗師的地位,其實是文抄賊,盜取別人的智慧財產,卻亳不心虛.

從大學教授到聯合報佈落格,透明了台灣文學品質的隱憂:從教育界到凡夫文學抄襲剽取的沽名之輩,比比皆是!若成文化,見怪不怪,賊人與文人不相上下,無恥也!


What I am is God's gift to me; what I will become is my gift to God.
行一(brideshed) 於 2007-12-29 16:10 回覆:

這是一個世代的墮落

希望能激發下一個世代的上進

希望他們能好好反省專業倫理與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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