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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1/19 20:27:10瀏覽770|回應4|推薦10 | |
引用文章活著呢,或者去死 圖片出處:http://tw.comics.yahoo.com/021204/97/17rjo.html 拜讀日前網友「123酷媽」所寫的〈活著呢?或者去死〉一文,老實講,裡面有些觀點我並不太贊同。不過,主要是該網友的論述還不夠周延,統計資料倒是還有一定的信度和效度,我認為,該網友忽略掉的問題是:(1)何以社會福利制度會老是沒執行力?(2)為何父母親自殺會帶著年幼子女一起?只有道德問題嗎? 另外,該網友所舉出的自殺因素─精神疾病(憂鬱症),其實只是涂爾幹《自殺論》裡面,所歸納出的四大模式當中的其中一個因子而已。另外,根據涂爾幹該部論著的精髓來看,該網友看的層面還不夠廣,據我歸納,該網友對自殺的論述有兩項特徵:(1)把自殺侷限在個人心理狀態的討論,而未拓展到整個社會;(2)僅把「消極型自殺」歸為自殺現象的全部,是犯了【化約主義】的謬誤。 根據涂爾幹的觀點,自殺共有三種類型:自我型、脫序型、利他型,而那位積欠卡債,而向政府申請「貧戶生等」由三級升到二級未果,而帶著孩子一起燒炭自殺的陳姓男子,依據這三類自殺模式的個別定義,應該是屬於「自我型自殺」;而因為有憂鬱症而想不開自殺的,則是屬於「脫序型自殺」,因為,對一個有精神疾病的人來講,「珍惜生命」這一類的道德規範,其約束力是相當薄弱的。 從該網友的論述看來,「自我型自殺」的行為者,死後似乎都沒有好的社會觀感,因為這種類型的自殺,其行為者最大的特色就是過度堅持自我,該個案中的陳姓男子就是一個好例子,但這並不代表,該類型的自殺完全跟社會無關,這點必須注意。在我看來,這個向社會福利機構威脅著要自殺的陳姓男子,跟電影【執法悍將】中,男主角第二任老婆要脅他回心轉意的手法一樣,只不過後者較有正當性。 我也堅決反對,父母帶著子女一起自殺,不過我認為,還是有必要探討其背後的原因。從結構主義傳統的經濟人類學之觀點來看,對父母而言,其私人財產除了房屋、土地、金錢、糧食、經濟活動器具之外,子女也是有包括在內的,我不知道西方社會的狀況如何,但在東方社會,特別是中國大陸、台灣,這種觀念可說是相當強烈,尤其是未成年的幼小子女,父母將其「財產化」的程度更高。 帶著子女一起自殺的父母,最常傳出的一個原因是:怕孩子留在世上無法活下去。事實上,這就含有把子女視為私有財產的成分,或者認為「孩子沒有父母一定活不下去」或者「孩子非有父母在旁邊不可」,這都是中國儒家孝道傳統所衍生出來的奇異想法,不過對現代人而言,這種想法似乎是已經落伍了,而且就人性的角度來看,這世上並沒有什麼東西是非有不可的,但人們常常忽略這點。 至於台灣的社會福利制度的執行力問題,其原因除了貧窮、低收入戶、殘障、清寒學生之概念的法律定義,以及「坐等社會福利救助」之人(這點尚有可議之處)的問題外,還有一點就是:台灣的經濟制度是以資本主義為圭臬,而非福利國家主義。而內政部將低收入戶資格的門檻調高,我不知道其真正的理由為何,不過,恐怕還是跟這些官員的「官僚習氣」有關,或者是:政府又缺錢了! 最後,我要再重申一次,自殺不只是個人問題,因患有憂鬱症、因得不到社會救助,或為了威脅社福單位而做的、攜帶子女一起做的自殺,都絕對牽涉到社會層面的因素。雖然俗語說「貧而無怨,難」,但在這「貧窮儼然成為一種罪過」的台灣社會,政府、社會吝於給窮人尊重,又怎能苛責他們的脫序行為呢? 註:所謂的「積極型自殺」,是那種為特殊信仰,譬如宗教、國家主義而做出的自殺行為,具代表性的例子有,句踐迎擊闔盧時所派出的陣前自殺敢死隊,或者二次大戰日本的神風特攻隊,不過,由於這種自殺的事件為數不多,因此一般人常常把事件數量較多的「消極型自殺」直接等同於自殺,僅此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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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社會萬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