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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的卡里斯瑪氛圍…
2006/12/17 20:20:57瀏覽457|回應0|推薦3

政治明星的崇拜,只是當中的一個部分~!

前幾天看報紙,一位法律學者寫說,去除政治明星的崇拜,就可以讓台灣完全走向「除魅」的理性道路,雖然我也反對政治明星的崇拜,但「除魅」這個詞的涵義,不是單指政治場域而已。而且,要真正達到「除魅」的目標,也幾乎是不可能的事,因為,人們將必須戒除、停止任何「尋找精神寄託」的習慣與行動。

事實上,韋伯當初創造這個辭彙,最先是用來論述宗教領域,爾後才涉及社會結構和政治制度的支配運作。然而,我發現,最近一些在報紙上面發表文章的人,很喜歡用韋伯論述「支配」或「宗教」的概念,例如這裡所提的「除魅」,或者支配的一個類型─卡里斯瑪。我認為,若要引述這兩個概念,那就必須要把韋伯整個的支配社會學觀點說明清楚,而不能只是使用,他描述支配情境的辭彙。

在我看來,台灣若真的要朝韋伯所謂的「除魅」邁進,那就不光只是政治明星迷思的去除,對於體育、娛樂、商業、新聞等領域的重要人物,也都最好不要有意識型態般的想法。先前在商業周刊上看到這樣的論述:造神運動成功,唱片依然可以大賣。據此,把這兩個論述做對照,很遺憾,對台灣社會而言,「除魅」這個詞實在太陌生了!若是媒體持續吹捧特定幾位「偶像明星」的話。

只是,部分媒體也會去批評,說政治人物搞造神運動,我認為,他們都可能忘記,自己才是造神運動的幕後推手,不只創造政治場域的「神」,廣論之,司法、時尚、體育、電影、歌唱等諸多領域的「神」,也都在媒體的「新聞佈道」當中一一形塑;何況,卡里斯瑪這個詞的意涵,本來就泛指,所有能夠憑藉行事作風來感召眾人的菁英人物,不只是政治,經濟、宗教、軍事等領域,也都有這類人物。

商業周刊的那個主張,更使我覺得,台灣要完全做到「除魅」或者「解除魔咒」,是一件很困難的事,在我看來,政治明星的崇拜,只是台灣「卡里斯瑪氛圍」的一部份而已,而且我斷言:媒體與商人,骨子裡絕不希望台灣的這個氛圍完全去除,而達到除魅的目標。因為這樣一來,他們就不能再靠偶像人物的宣傳、吹捧,來填滿新聞的時段、來獲得節節高升的收視率、來賺取忠誠粉絲的金錢。

而且,「除魅」所針對的「魅」,不是只限定在具體層次的人物,抽象層次的理念、思想、意識型態、信仰等,也都算是一種「魅」的形式。但換個角度看,若行動者焦慮、恐懼、不安等「被壓迫感」的反應越明顯,那麼,對於偶像人物或夢想的「冀望感」或「崇拜感」就會越強烈,進而去期待,這些偶像人物或夢想,能把他們從牢籠當中拯救出來,而到達快樂的、幸福的、無憂無慮的彼岸。

以我個人的觀察,被賦予這個神聖任務的「戰士」,除了幾位政治明星之外,尚有以下三人:王建民、李安和林志玲,不過,由於政治明星現已備受質疑,因此,真正被寄望的,就只剩下後面這三位。尤其是王建民和林志玲,現在幾乎是台灣卡里斯瑪氛圍的核心,不只媒體天天報導他們的「瑣事」,一些重要的國際場合,如比賽、頒獎典禮等,也都可以看到他們的身影,聽到他們的消息。

我想,若撇開商業的金錢利益和媒體的收視考量,卡里斯瑪人物的崇拜,就沒有什麼好壞之分了。儘管我不贊成對這類人物的過度崇拜,但對於這種烏托邦式的崇拜行為,我認為是要加以理解與體諒的,畢竟,它的確起了撫慰人心之效。以此,除魅之路固然是遙遠的,但我卻希望,這條路永遠都不要走到目的地…。

( 時事評論社會萬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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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blues1112a&aid=601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