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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仍無性交易專區的設置條件!
2011/11/08 15:58:50瀏覽2555|回應8|推薦59

兩年前大法官會議第666號解釋,認定【社會秩序維護法】「罰娼不罰嫖」違憲,之後內政部提出由各縣市設置性交易專區的方案,接著到了最近,立法通過【社會秩序維護法】的修正案,正式採取性交易專區內娼嫖不罰,非專區為娼嫖皆罰的作法。

不過,各縣市首長似乎都傾向不願意設置性交易專區,這引起了廣泛的討論。看到很多人都質疑說,台灣明明就已經有各種性交義的活動存在,而政治人物、演藝人員或其它上層階級的圈子內,也總有變相的性交易,就是一些想快速成名致富的女孩子,用姿色來換取政治、經濟、社會地位,也總有性犯罪發生,但對這性專區就假清高。

這個倒令我想起曾在書上看過的類似例子。就是一個人可能說:「核電廠一定要蓋!」可是當聽說那核電廠是要蓋在自家附近的時候,馬上就改變說法,甚至加入反核團體的行列,其他像是基地台、焚化爐、精神病院,或者收容所之類的也都是如此,台灣社會的多數成員或許都認為有存在的必要,但卻絕不允許它們蓋在自家附近。

這個很矛盾嗎?從表面上來看或許如此。不過這其實完全是「社會距離」的問題。就以這陣子每隔一段時間就會熱烈討論的性交專區來說,目前我觀察到的,最多似乎就是允許性交易專區在自己居住的國家設置,往下包括自居的縣市、鄉鎮市區、村里、住家附近等,就都不允許了,有些則是國家層次就不允許,甚至本身的存在都不允許。

從這個角度看,新聞報導常提到的性犯罪、性交易,或者女孩子用姿色交換實質、象徵利益的行為,跟現在性交易專區相較之下,可能的差別就是前面這些都沒有明確的地理空間界線,或者說實際上有民眾公認的空間界線,但法令規章中沒有正式定義的;但是性交易專區的設置,想來應該會是經地方政府白紙黑字正式定義的。

然而,台灣社會對於性行為這件事,整體的態度還是不太接受以性行為來換取實質的或者象徵的利益,但是也就跟對核電廠、焚化爐、基地台、精神病院、收容所等一樣,都是只要沒有正式、具體、明確的訊息告知說是在自己家附近,或者是在自己居住的縣市、鄉鎮市區、村里,就都還有容忍的空間,而不會完全地去反對它。

由是觀之,還是只能說性交易活動、性工作者跟國內一般民眾之間仍有不小的社會距離,而若地方首長拒絕設置專區所宣稱的理由,也就是多數居民會反對是真的,那就表示性交易活動、性工作者目前在實際上,只被允許跟多數民眾同個國家而已,以此,房價會跌、附近的治安會變壞之類的言論發表,都是這種社會距離的具體展現。

而台灣對於性交易活動、性工作者仍可能存在的這種社會距離,我想也可能會是如今性交易專區窒礙難行的原因之一,而常被拿來當作「典範」的荷蘭,其性交易的社會距離可能就比台灣小,不會只被允許在同一個國家,而可能被許多民眾允許在同省,乃至同基層政權的區域內,而這次也被舉出的丹麥,也可能是有同樣的社會現象。

因此,我認為台灣目前可能仍不具備設置性交易專區的社會條件,而按照社會距離的觀點,也只有到多數的國人至少完全包容性工作者的交易活動「在自己的社區」發生時,台灣才有設置性交易專區,讓性交易合法化以便管理、保障性工作者的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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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社會萬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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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應文章

蠻牛太太蔡湘宜 忙中作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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漏字
2011/11/14 16:21

天蠍

首段末句是否應為「專區為娼嫖皆罰的作法。」



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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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對性交易合法化的另類看法
2011/11/11 20:33
對於中外古今以來,因為對女性的歧視,乃至物化,導致無數女性有著悲慘的遭遇,身為男性也同感悲痛哀悼,因為我也有親人曾為賣笑者.但是我不認為性交易合法化,就是性平等,就能使女性更有尊嚴,更能保障女性的工作權.
1.雖然現在也有男賣淫者,但是如果未來從事性交易的"作業員",仍然是女偏多於男,這代表什麼?代表這社會的性觀念,仍然是普遍將女性視為洩慾的玩偶,.
2.如果性慾,就只是所有男女當作一般飲食娛樂消費,那不過是人類漸漸沉淪為高科技衣冠畜牲而已.人類之所以為畜牲不能及,並不只是智能而已,而是人類在面臨自己的慾望時,能自我節制及以理智駕馭.
3.有很少部分女性,會有若不賣笑賣淫,即無法生存的狀況,這是國家社會的教育經濟結構偏差,也就是尊嚴與利益平等互補的缺失,應當針對缺失去改善.也就是例如在社會有男(或女)性持家,扶助女(或男)性的角色時,則不論在文化教育經濟政治,甚至軍事各方面,都必須給予持家或扶助的角色者,有必要且足夠的尊崇及利益保障,甚至在其理性的狀況下,不能或不願工作而謀生時,仍可獲得基本的生存保障,這樣才能解決問題.
4.現在賭博色情毒品氾濫,那是人類愈來愈沉淪,不願在精神層面提昇,獲得內心的祥和安樂,一味追求感官的覺受,以求快速滿足喜樂的慾望.不應該因為氾濫,就要合法化,就要除罪化,這不是因勢利導,這是決堤漫流,將會氾濫成災,羅馬帝國就是此例,這會使人類越來越縱慾,越來越物化而至畜牲化.
5.如果沒有重大的天災人禍,人類文明應當能再長久延續到--未來人類繁殖將可不必定以性交為途徑,可以用單性基因變制方式複製人類,屆時社群結構,是否需要男女共組家庭將是一大問號.但是也不可能每個人都是領導者,都是科學家醫師......,這世界的共存共榮,是需要各個不同角色相輔相成的,而關鍵點在於尊嚴與利益的平等互補.

安心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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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對日日春主要成員的建議
2011/11/11 20:31
格主與同伴長期推動性交易合法化,必然也會累積一些資源,例如人脈法規技術等,與其繼續與政府及社會主流意識苦戰,不如用累積的資源另闢戰場,較能快速收效,且能長遠保障女性利益.
1.國內外政府的運作大都是被動的,因為必須達到普遍化,及防止流弊根本要求.所以建議與國內相關各婦女團體合作,形成輿論,促使各黨派候選人,將完整保障女性尊嚴教育就業家庭生活納入政見,保障的範圍,必須考量舊時代文化以來,導致教化女性成為弱勢者,能在各方面積極性的救濟,及扶助女性.也就是法規及制度的建立,必須比性平等法更具侵略性.
2.對於救助範圍,必須超越現行社會福利法,不能侷限於社會福利法認定的中低收戶,例如對象雖然有不動產,但是屬於勉強賴於居住或維生的,有的是掛名的,或共有的,看得到吃不到的,或則有親人但卻非善類,或自私,或自顧不暇者,應該採取人道的事實認定,例如由鄰里村長,及專業公益團體評估認定.
3.趁現在是大選前,積極去串連,並請法規專家研擬草案,遊說各黨派候選人先納入政見,形成選票壓力以後,再從立法推動政府對應機制人力及資源分配.
4.我仍然要建議格主改變方向,去達到普遍保障女性權益的目的.因為性交易合法化其實是兩面刃,將來很有可能使善良女性反受其害,何以故:(1)目前世風日下,人又大多數好逸惡勞,漸漸已有女性,放棄以自己的知識體能進入一般職場,仗著容貌姣好身材動人,從事性交易,未來開放後,除了更加劇此種現象以外,對於女性中的弱勢族群,將會形成反淘汰,使欲從事性交易的女性中弱勢者更艱困,挫折感更重,乃至削價競爭.(2)性交易開放後,在目前社會主流意識下,不論是男或女的工作者,仍然會繼續被大多數人認定為次等國民,雖然大家都知道這是錯誤,但這將是無法以法律解決的,就像種族歧視的問題一樣.

黑色正義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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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的性交易專區產生了一種道德倫理性的鄰避效應!
2011/11/10 23:17

民國百年 辛卯起「議」徵文活動
http://blog.udn.com/specialsector/5825643

天蠍浪子(blues1112a) 於 2011-11-11 09:34 回覆:
是啊...

阿升
等級: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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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市長不要連任,議員還要。
2011/11/09 09:43

要連任就要票,

大家不敢賭的是娼嫖的票多,還是假衛道人士的票多,

但應該是後者多;

要是哪天某個縣市的首長用設立專區的政見高票當選,

很快就春城無處不飛花了。


華碩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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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做到,怕地價跌
2011/11/08 21:00

之前,我看過阿姆斯特丹的紅燈區櫥窗女郎,就在城區的某幾條街巷,和一般的商家沒有不同。街道乾淨,沒有閒雜人亂逛,可能是晚餐時間,大家都去吃飯了。

另一個區在郊外,有鐵皮圍籬,也有警衛。裡面是一間一間的小套房。因為是白天,沒有看見女人。警衛看到我們闖入後,馬上驅離。

「性」應該正面看待,就像以前萬華的公娼,乾淨又價廉。以前軍中還有軍中樂園服務阿兵哥,政府並不是沒有這方面的經驗。

現在最大的問題是土地價格,這就像垃圾場影響土地價格的情況一樣,大家都怕設性專區之後,土地價格暴跌。

之前,各縣市都申請設賭場,難道每個賭場都像拉斯維加斯一樣鮮亮嗎?

檳榔西施的清郎裝扮,每個男人都愛看,還變成觀光景點。一說設性專區,馬上一堆假冒偽善的人就出現了。沒錯,阿扁將公娼趕離台北市,但阿扁和吳淑珍有正常的夫妻生活嗎?性服務業消失了嗎?

天蠍浪子(blues1112a) 於 2011-11-08 22:57 回覆:

怕影響到地價、房價等會是主要的考量因素,顯示一來想靠投資或買賣土地、房屋來獲利的國人是何等地多,二來這背後其實依舊反映出,國人對於這種性工作者的交易活動,就是仍存有刻版印象、偏見乃至歧視,而不想住在這個社會群體確定分布的區域內,如縣市、鄉鎮市區、村里社區等。

所以我是覺得除了做好管理之外,深入社區的溝通、說服,盡可能改變國人對這件事情的成見也是很重要的。


YOYO
政府掩耳盜鈴
2011/11/08 18:40
禁止私人營業,公司經營。賣春公司所在地就是專區,政府管課稅以及性病檢查。不難做,看政府要不要做。
天蠍浪子(blues1112a) 於 2011-11-08 22:39 回覆:
目前看來是基於許多民眾、民間社團會反對而不要做,而不想一邊去多做社區溝通,一邊進行規劃。

路人
地點
2011/11/08 17:40
我認為性交易專區的困難是卡在人而不是地點。
決定是否設置專區的權力掌握在民選政治人物手上,民選政治人物與政黨需要選票,沒有人願意自找麻煩與選民過不去,因此是非放在第二順位,自己前途最重要,試想,會不會有一個縣市首長說:「我就是要設,大不了下次你們不要投我的票」?

台灣人煙稀少的地方多得是,怎會找不到地方?我們總是以為專區必定是車水馬龍之處未免太天真,「我家附近」更是一種極端的設想,用這種極度的設定做評斷,怎麼看都看不出問題的關鍵,我始終認為,地點是最容易解決的問題,找一個荒涼的地方,開一條馬路,想去的人就會去。簡單地說,不要做夢,縱使你想要設在你家附近,門都沒有。

當然,性交易專區有許多需要面對的挑戰,例如管理,只是版主您的重點圍繞在地點打轉,我也不便多言。

其實從某個特殊的角度來看,希望性交易專區不要設得太遠,假如我住台北,專區社在雲林縣的山上,那等於沒有...,版主您有沒有去過當年的華西街?你知不知道有很多男人都聚集在那兒?
天蠍浪子(blues1112a) 於 2011-11-08 18:26 回覆:

這裡要說明的是,「社會距離」之觀念在社會研究中,實際測量、調查的,依舊是人們對一些場所或一些社會群體的包容程度。

而且在有的社區或鄰里之下還有更進一步的,以這裡的性工作者來說,還有是否願意讓性工作者跟自己住同一條街、變成自己的鄰居、成為自己的婚姻相關親屬等,而不是在反應場所設置的恰當地點喔!別誤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