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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的菠羅蜜、龍眼?
2024/10/02 23:27:40瀏覽366|回應0|推薦19

〈台中市西屯區世貿公園變「開心果園」 波羅蜜樹結實纍纍來採果?〉報導,民眾反映臺中市西屯區世貿公園內驚見波羅蜜樹,龍眼等果樹,實際發現,樹上還真有波羅蜜果實,當地民代表示,果樹繁雜,還疑似有人施肥,潮濕茲生蚊蟲,讓民眾不愛到此運動散步。

經查詢相關資料,臺中市西屯區世貿公園包含臺中市西屯區福安段341830地號等2筆土地,均係《臺中市都市計畫主要計畫》公園用地,土地所有權人均為臺中市,管理者均為臺中市政府建設局,並位於經濟部地質調查及礦業管理中心依據《地質法》、《地質敏感區劃定變更及廢止辦法》劃定的「地下水補注地質敏感區」範圍。

就「公園」這項目的事業本身而言,臺中市西屯區世貿公園目前也涉及110721日最新修正的《臺中市公園及行道樹管理自治條例》規定,該自治條例的主管機關也是臺中市政府建設局。

本文所引用之報導提到的「…建設局表示依規定,公園內不得種植果菜、花木,違者最重可處6000元罰鍰…」,便是指在臺中市轄內的公園私種果菜、花木,臺中市政府建設局養護工程處公園景觀維護科可以行為人涉及違反《臺中市公園及行道樹管理自治條例》第13條第1項第8款規定為事由,依據該自治條例第44條規定,處新臺幣1,2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

但《臺中市公園及行道樹管理自治條例》第13條第2項卻規定:「前項第一款、第四款、第五款、第八款、第十款或第十二款之行為,經建設局或執行機關許可者,不在此限。」這也就意味著,在臺中市政府建設局等臺中市公園主管機關許可的範圍內,在公園種植的果菜、花木便

違規,反之違規的果菜或花木,除了由該局養護工程處公園景觀維護科裁罰外,可能也由該科找包商汰換或移除。

不過,無論是否涉及《臺中市公園及行道樹管理自治條例》規定,其他個人、機關、團體或組織只要使用臺中市政府建設局管理的公有地,就都要經過該局的同意,依據內政部91108日最新修正的《公有土地經營及處理原則》等相關規定辦理,否則便是非法占用。

除了上述人、土地的角度,種植波羅蜜、龍眼等果樹,從樹木的角度看則還要考量適地適種的事情,波羅蜜樹喜溫暖潮濕、忌淹水土壤,在年雨量分布平均或有灌溉水源之處最適宜;龍眼樹喜溫暖氣候,宜在夏季高溫、冬季無霜雪的地區栽植,在海拔600公尺以下的淺坡地種植,可正常開花結果,生長適溫為年平均溫度20-25,開花期則需較高氣溫20-27

種上述兩種樹或者其他種類之樹木前,可先洽詢農業部林業試驗所全國種樹諮詢中心,請該中心提供樹種推薦、植栽或維護管理諮詢等服務。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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