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攸關虎尾驛安危的問題樹木
2024/08/28 22:17:49瀏覽211|回應0|推薦16

〈陪伴古蹟多年的虎尾驛前老樹 危及老建築安全面臨移除〉報導提到,雲林縣定歷史建築的虎尾驛前一棵老榕樹最近主幹傾斜,危及古建築,縣府會勘後表示,先進行修剪以維護老建築安全,將來若無法改善甚或危及小火車站,將不排除移除。

本案驛站,經查正式名稱為「虎尾糖廠虎尾驛」,業經雲林縣政府依99115日府文資字第0992400077號函依據當時的《文化資產保存法》第15條、《歷史建築登錄廢止審查及輔助辦法》第2條第1234項之基準指定登錄為「歷史建築」,土地坐落在雲林縣虎尾鎮同心段1084地號,目前被劃入「虎尾都市計畫」糖業風貌專用區,故其土地使用也受《都市計畫法》和《都市計畫法臺灣省施行細則》規範,執法機關為虎尾鎮公所。

本案樹木現為長在人行道上的行道樹、驛站所坐落之土地現為臺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的土地,惟本案驛站現為雲林縣政府文化觀光處文化資產科主管之歷史建築,其土地連帶地亦由該單位合法使用,本案樹木在其範圍內,故維護管理亦由該單位負責,虎尾鎮公所要弄該樹亦須經過該單位許可。

從報導所提供的照片看來,本案樹木的棲地環境也不好,面積過小且緊鄰水泥和柏油路面,以及石磚人行道,倘若平常又疏於病蟲害防治、施肥及修剪,則樹木便極有可能往特定方向傾斜,若後續仍想要於當地種樹,我認為雲林縣政府文化觀光處或虎尾鎮公所等相關單位,一來必須施工改善其棲地環境,二來則須隨時注意樹勢、視情況請園藝或景觀工程業者進行修剪。

目前看起來,本案驛站前的樹木非屬雲林縣政府農業處森林及保育科依照《森林法》第38-2條及《森林以外之樹木普查方法及受保護樹木認定標準》認定且建檔列管的受保護樹木,而若屬於該單位依規定及程序建檔列管的受保護樹木,則本案新聞報導所述之樹木往虎尾驛傾斜的問題,就要由該單位負責了!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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