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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樹團體正確的愛樹之道?
2024/09/17 18:10:25瀏覽226|回應0|推薦18

〈反對化學實驗室進駐蓮池潭 環團北上清大陳情盼改選址〉、〈愛樹團體嗆清大選址不當 左營里長:進駐舊左中是最好選擇〉這兩則報導指出,蓮池潭守護聯盟抗議國立清華大學高雄校區選址於蓮池潭風景區周邊綠地,而由〈反對化學實驗室進駐蓮池潭 環團北上清大陳情盼改選址〉這則報導可知,森林城市協會、高雄市公民監督公僕行動聯盟、打狗文史再興會社、台灣護樹協會以及建築師許志誠,也表態反對清大高雄校區落腳該處。

但經我查詢,上開團體或個人,並非蓮池潭風景區的土地所有權人或管理者。

因為,蓮池潭目前其實是高雄市政府觀光局維護管理科蓮池潭管理站轄管的風景區,位於《高雄都市計畫》,大部分是公園用地,而舊左中綠地現況實為舊左營國中公園,係屬觀光發展特定專用區,是所有權人為高雄市的公有地,上頭既有的建物設施或要新蓋建物設施,除高雄市政府工務局等相關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外,只要再有高雄市政府觀光局的書面同意即可,其他民眾、民間社團也是都無法再說什麼。

土地上頭的樹木,若非高雄市政府農業局依據《高雄市特定紀念樹木保護自治條例》或《森林以外之樹木普查方法及受保護樹木認定標準》加以列管的樹木,則也是由高雄市政府觀光局全權處置或維護管理,而且除非高雄市政府觀光局同意,否則蓮池潭風景區周邊綠地上頭的樹木,是不能由高雄市政府農業局列管為特定紀念樹木或受保護樹木的,惟以特定紀念樹木來說,倘若蓮池潭風景區有符合《高雄市特定紀念樹木保護自治條例》第3條第1項規定的樹木,則高雄市政府觀光局要主動提報給該府農業局。

一般民眾或民間社團,對於蓮池潭風景區土地的開發利用方式,其實無從置喙,如要置喙,要麼就是取得蓮池潭風景區周邊土地的地上權,又或者說是租用蓮池潭風景區周邊土地使用,最好還是買下蓮池潭風景區的土地,這樣就有權決定該處要弄什麼建物設施,也有權決定樹木要如何處置,只是,臺灣有些民間社團似乎沒這種觀念,很明顯,蓮池潭守護聯盟、森林城市協會、高雄市公民監督公僕行動聯盟、打狗文史再興會社、台灣護樹協會以及建築師許志誠就是如此。

再考量蓮池潭守護聯盟等民間社團反對清大高雄校區落腳舊左營國中公園的理由,也就是水泥建物與濕式化學實驗室,憂心破壞蓮池潭、柴山到半屏山之間的生態廊道等,而依據《開發行為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細目及範圍認定標準》第23條規定,清大高雄校區的半導體學院及其將使用強酸、氣體的濕式實驗室應檢視他們的申請或累積開發面積,如有達到該條所規定的標準,那就該實施環境影響評估,基本上,若是整個舊左營國中公園的土地都要弄,那就要實施了!

所以,蓮池潭守護聯盟、森林城市協會、高雄市公民監督公僕行動聯盟、打狗文史再興會社、台灣護樹協會以及建築師許志誠,現階段如要監督,重點應該擺在環境影響評估這部分。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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