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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8 08:26:24瀏覽448|回應1|推薦21 | |
【台南大南門古蹟7棵百年南洋杉無預警砍除 公民團體怒了】報導,台南市大南門古蹟公園7棵近百年南洋杉遭砍除,今年5月東區「烏桕巷」突然貼出公告要移除樹木,引發嘩然,還有大林社區59棵黑板樹被腰斬,護樹公民痛批台南市是古都卻一再砍樹,質疑市府現有「通報平台」只是單方公布砍樹,呼籲市府重啟「樹木委員會」納入公民審議參與。 在這之後,又有【台南古蹟前老樹遭慘修 公民團體怒了、文化局有話說】報導指出,繼大南門古蹟公園7棵近百年南洋杉遭砍除惹議,知事官邸古蹟前原本樹勢優美的台灣苦楝又被修剪成如光禿樹,引發護樹公民一遍罵聲。 經我查詢,臺南大南門、原臺南知事官邸本體及其公園所在的土地,分屬【臺南市主要計畫】古蹟保存用地、公園用地,分別是臺南市政府文化局管理的國有地、直轄市市有地,古蹟建物本身附屬的樹木,維護管理事項由臺南市政府文化局掌管、而其公園上的樹木則由臺南市政府工務局掌管,至於東區「烏桕巷」、大林社區樹木,可能是因為屬於行道樹,故同樣由臺南市政府工務局處理。 這當中,臺南市政府工務局針對大南門古蹟公園的砍樹行為,可能有依據【臺南市公園綠地管理自治條例】的規定,而針對東區「烏桕巷」、大林社區的樹木,相關報導沒有明確交代案發地點的地段地號或地址,但從砍除的考量,也就是公共安全,推測最可能是臨路的行道樹,這就可能有依據【臺南市政府工務局道路既有非列管樹木處理流程】的規定處理。 如今這兩個機關依照自身業管權責對自己所管之樹木進行維護管理的工作,引來社區大學、在野黨議員、文史工作者的批評,這讓我想到以往農地、林地、養殖池廣設太陽能板,都會出現地主如何使用自己土地,他人不能管之類的言論來攻擊質疑太陽能板的言論。 像是最近新聞工作者謝佑昀在自己臉書粉絲專頁譏諷雲林縣臺西鄉沿海的太陽能光電板風景,就有臉書署名「莊閔皓」的網友表示地主如何使用土地,旁人嘴不得,且主張地主如此使用土地,可能造成的公害由國家法令去管控即可,地主不須負責。 說真的,臺灣還真滿多像「莊閔皓」這樣的人,但這明顯是缺乏公德心的偏差心態,私有地的地主、國有地或直轄市、縣(市)、鄉鎮(市)有地的管理者若毫無章法地使用自己擁有或管理的土地及其任意處置上頭的樹木、建物設施,從過往的經驗看,絕對都是會影響被認為嘴不得的旁人,這些個影響當中,有些是不可或難以復原的破壞,不是國家法令加以裁處就能恢復過來的。 說啥造成公害的疑慮由國家法令管控即可,亂搞的地主自己不用考慮,簡直荒唐可笑! 但換個角度看,看了若干護樹團體成員、社區大學研究員、文史工作者對於樹木移除或強剪的批評,我認為他們一來可能都沒有想過,縣市政府、鄉鎮市公所等公家機關之所以要對一些樹木進行強剪甚至移除,不一定就只是基於專家學者、機關單位內部長官等的考量,如臺南市近日大南門古蹟公園、大林社區、烏桕巷、原臺南知事官邸附屬的樹木,我就在猜想,也有可能是當地里長施壓要求強剪或砍除的。 臺灣地方上的村里長,有些就是會仗著自己的政治勢力(如跟縣市首長熟),強硬要求縣市政府或鄉鎮市公所,應拋掉專家學者樹木維護管理的專業意見,照自己的意思去對樹木強剪、剃頭或移除,理由多為村里居民的公共安全,而毫不考慮樹木的生存權。 所以,反對強剪或砍(移)除樹木的臺南社區大學研究員吳仁邦、臺灣基進黨籍臺南市議員李宗霖、文史工作者李文雄,既然對樹木的生存權如此關懷,我建議,他們應全台各村里走透透,說服村里長們不應為了居民公安,就要求強剪或砍(移)除樹木。 此外,我也建議臺灣的護樹團體、社區大學、文史工作者或其他環保生態、環境景觀、人文教育相關的民間社團人員,要保護樹木,最好、最有力的辦法,就是盡可能籌錢買下自己眼中那些珍貴樹木所坐落的土地、所附著的建物,自行負責這些樹木維護管理的一切事項。 而其中公園、綠地上的樹木,上段所提各類人士亦可依據各縣市公園綠地管理、認養或委託經營管理相關自治法規等納入自己管控的範圍,這部分,譬如臺南市轄內公園、綠地的樹木,護樹團體、社區大學、文史工作者等就可多多依據【臺南市公園綠地管理自治條例】、【臺南市公園綠地委託經營管理辦法】、【臺南市公園綠地認養辦法】納入自己可以照顧的範圍。 當然,一些村里長百分之百基於公共安全所提出的樹木強剪、砍(移)除的強烈要求、所施加的政治壓力,也要由這些愛樹的護樹團體、社區大學研究員、文史工作者去面對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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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