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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27 20:19:04瀏覽1191|回應4|推薦12 | |
法務部矯正署花蓮監獄有名陳姓女管理員因為一名簡姓男受刑人猛烈追求,陷入愛河後屢次未經檢查而幫該受刑人夾帶一些物品和食物,並且讓受刑人違規與其通訊,兩人還多次發生親密性行為。 這起事件再次讓我覺得,臺灣現在就連監獄管理也出了問題,先前是多次發生囚犯逃跑甚至殺人的事件,這回則是監所管理員與受刑人談戀愛,並且違規跟受刑人通訊、幫受人夾帶物品和飲食,雖說是一些營養品、佛珠、繡線、內褲、記憶卡、巧克力等,但違規就是違規。 我猜想,那名受刑人很可能早就有預謀,就是看準陳女是個監所管理員,想要利用陳女職務上的方便性,因此就對陳女展開猛烈的追求,想來每天噓寒問暖是少不了,甜言蜜語、花招百出甚或畫大餅也一定有,然後陳女就暈船而違規幫簡男夾帶原本必須檢查的東西,且與其違規通訊。 想想,臺灣的監獄管理如此鬆散,受刑人還可以跟監所管理員交往談戀愛,尤其像是販毒的,主流媒體還會吹捧其身家財產、豪宅名車,加上販毒、詐騙、殺人、性侵等犯罪行為的刑責都輕,法官也愛當好人輕判明明手段就是兇殘的罪犯,或者原本沒有悔意的冷血罪犯,在法官跟前演演戲假裝有悔意,法官就逕自代替被害人家屬原諒兇犯,這樣臺灣的治安怎麼會好? 公務人員不能跟與其有利害關係的民眾發生對價交換關係,這是基本的法律常識,而法務部矯正署花蓮監獄的這名陳姓監所管理員,則顯然連這基本的法律常識都沒有,對自己監所管理員的身分有失尊重,也可能對簡姓受刑人追求她的動機欠缺考慮,雖說是一時意亂情迷、圖利金額不大,但這就是破壞國家法令的行為,若不依法懲治,豈能樹立法令的威信? 所以,我是覺得陳姓監所管理員被依貪汙治罪條例判刑,實乃咎由自取,而簡姓受刑人我也認為必須要再依規定及程序加以重罰,此事也讓我對臺灣的監獄管理,乃至整體治安的維護更沒信心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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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社會萬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