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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憤?民粹?不退稅!
2011/06/07 15:13:54瀏覽2943|回應25|推薦18

http://www.nownews.com/2011/06/06/91-2718270.htm

新聞說:
財政部先前決定退還受波及業者貨品內所含貨物稅與營業稅款,讓吃下塑化劑的民眾感到憤怒。新聞局長楊永明6日也跳出來澄清,表示政府會等到責任釐清後,才會退稅給沒有責任的廠商,至於有責任的廠商,除了不會拿到退稅,還會面對刑責。

這則新聞又讓我看見台灣社會的民粹現象。

黑心業者把黑心原料賣給下游,事件爆發客人退貨,弄成了個銷貨退回。這部分的錢沒賺到,自然用不著繳稅給政府,這不是很公平的嗎?

個人從來沒聽說過買賣毒品的會被課稅,由此可見違法賣買是不能夠納入課稅範圍的。否則,政府豈不等於承認買賣毒品的合法性?

如果塑化劑夠毒成了違法買賣,則,之前課稅課得很依法的財政部,是否也應當依法退稅呢?有了銷貨退回,就得退稅,怎可當起強盜,錢入了袋就再也不掏出來呢?

即便退稅的對象是賊,是大盜,是全民公敵,政府也應依法退稅才對!

業者不法所得也許可以全數充公,那是可以另案,依法討論的一件事。但是之前的繳稅原因已經消失(被退貨,下架),政府當然得依法退稅。這與消費者們高不高興能扯得上干係麼?

因為事件重大,所以全民就可以把稅法放在一旁,起而討之,破壞稅法的公平性嗎?

因為民怨沸騰,所以官兒們立刻就見風轉舵,可以對於"有責任"的廠商,逕行處罰不予退稅?請問是哪一條法律給了財政部官員這麼大的權力?

還是因為人民頭家太不高興了,財政部為免成箭靶,只好"順應民意"?若真順了民意,則咱們國家的法律成了什麼?

黑心塑化劑事件的確夠令人氣惱,誰看這事都要生氣,可是我們能不能動用私刑?能不能繞法而行,強給黑心業者們一些不相干的處罰?

顯然不行!

再垃圾的黑心業者,也可以找到適當的法律來懲治,甚至在相關刑度上找出加重處罰的方式。可課稅制度就是有所得才能夠依法課徵,多退少補,豈能在這一個節骨眼上當做變相的處罰工具呢?

如果人民的怒氣可以造成法律的此一時彼一時也,那麼,法就不能夠服眾,而且也暗中助長了"可以用私刑整你"的觀念。

這年頭,再怎麼火大的事也應當依法辦理,才好意思宣稱咱是個法治國家不是?

可人民一火大,官員就沒了骨頭。

真令人失望。

( 時事評論社會萬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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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blackrain&aid=5298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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廿
想通了的半民粹
2011/06/08 14:40
贊成依法退稅!!

更支持黑心商要究責, 一碼歸一碼!!

磐石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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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公是因,民粹是果
2011/06/08 14:06
如果一個國家的法律體系,讓作惡者不會有什麼懲罰
那麼,民粹又有何不可?
當國家法律不公正時,最大的"民粹"就是革命

黑雨兄批評台灣民粹現象,卻忘了民粹起因是因為不公正不公平的國家律法
如果說台灣"民粹"嚴重,其代表的應該是這個國家的法律不公不義情況嚴重
不公是因,民粹是果
正如江國慶案中的國軍軍官不受到訴究一樣,以及因女童強暴案所生之白玫瑰運動
同樣亦有許多"民粹"的聲音

黑羽兄由"民粹"現象看到的是什麼?
小弟看到的是,"原來國家法律是如此的不正義"


黑雨(blackrain) 於 2011-06-08 16:29 回覆:
民粹常自居正義,所以就可以視法律如無物麼?

如果民粹是這麼樣的威力強大,那就有制止的必要。因為,民粹是危險的,其會在正義口號下夾雜著太多視法律規範如無物的副產品。更何況,這次有許多人不明就裏的就跟著喊:退稅圖利廠商。看看這無腦的說法,根本沒有發言資格,卻能佔據媒體版面。這樣還不可怕嗎?

這種失智的民粹,還是滾一邊去比較好。因為他們沒有論述的能力,連接觸事物本質的能力皆沒有,而且還懶得去找資料弄清楚究竟為何。

要靠這種聲音來替我們實現正義,我還是寧願相信體制內的完善過程。本人絕對嚴拒依靠這種Facebook,PTT,推特民粹式的論事及起哄水準,來左右我們國家社會的走向。

正義的實現可以靠大家的努力,但絕不是靠民粹式的那種人云亦云,情緒發泄。國家律法再不濟,基本上運作還算正常,體制內都可以解決。

台灣民粹式處事這種結果,其實是我們這些年內耗互鬥的產物。大家說話都不用腦子了,電視記者都變八掛白痴了,官員們愈來愈淺盤了,民粹當然盛行,成了一頭怪獸,動不動一點風吹草動就出來逛大街,還儼然一付民意使者模樣,見神殺神,佛來殺佛,這可真是令人作噁了。

lw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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減免?退稅?
2011/06/08 11:49

ggyywk:

民眾是有點情緒化, 但財政部是禍首

2011/06/08 11:07

財政部第一時間發出的公文的確是用 "減免" 而非 "退稅"
先胡扯的是財政部, 因此造成社會大眾誤解, 是它自己白目, 該它想辦法收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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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覺上財政部本來是要「減免」,但是發現闖了禍了才改口說是「退稅」。

黑雨(blackrain) 於 2011-06-08 13:17 回覆:

許多民眾的看法大抵不脫:這樣黑心的廠家還要退錢給他們喔?真夭壽。。。

這就是情緒在搞鬼。退稅本與黑心無關,因為那稅是廠商代政府收的,人家都被退貨了,豈能不把稅退回去?

可我們的小民,只會對黑心廠商恨之入骨,一聽到政府還可以退錢給他們,當然火大。這種火大,不過是情緒反應,是一種必除之而後快,把這批人打下十八層地獄的憤怒觀點。這心態好比:該退的你也不必退了,這種人就是該死。管你政府怎麼揮刀,快把這些人給我斃了就行。

這種東西,若像今天形成一股力量,左右了政府行政,甚至干擾了法規的執行,那就不是種好現象,就變成了民粹治國。

懲戒這些黑心廠商絕對有必要,但要有法律依據,不可以亂用手段,而害了法治根本。如果今天人人曰可殺的重大社會事件皆可隨意處罰,那麼法律便不成法律,明天就是全民一人拿一塊石頭砸死黑心廠商,看來也沒什麼不可以了。

因為只要事件夠大便可以不按照法律程序來,那還有什麼事不可以做呢?


lwt
等級: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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搞不懂為何財政部沒事要捅這個馬蜂窩
2011/06/08 11:34

這件事有點奇怪:各大小企業之間的進貨、退貨不是在塑化劑事件發生後才有的行為,應該是平常就很常見的事情,照理說財政部根本就不需要對這種狀況特別發新聞才對,我實在搞不懂為何財政部沒事要捅這個馬蜂窩。

不知道是不是為了安撫這些所謂的「受害」廠商,免得這些大老闆不爽,選舉時苛扣「政治獻金」?


黑雨(blackrain) 於 2011-06-08 13:23 回覆:
是不是安撫不知道,但是搬磚砸腳倒是很明白的事實。
我也奇怪,該退稅的廠商,他們的會計單位自然會出示銷貨退回憑證以取得退稅,這應當是標準作業流程,司空見慣的事,用得著財政單位跳出來大張旗鼓的"提醒"麼?

還是財政部不甘寂寞,想表示政府各部會都有動起來,這件事與我們也有干係,趕快發個稿表現政府的行政效率?

面面俱到?

方正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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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位發言可以退稅的豬頭該殺了拿去滷
2011/06/08 11:32
新聞出來後我第一個反應也是覺得財政部怎出這種豬頭。
賣出去被退回的商品叫銷貨退回,店家本來就有權把溢繳的營業稅款拿回去,犯不著財政部跳出來當出頭鳥,廠商精的呢,不需要其他人提醒。
財政部這麼一提醒,又好像有什麼特殊優惠,可以讓廠商申報年度營所稅時減免,類似天災的財產損失申報。但塑化劑風波這種狀況似乎也不適用,各廠商沒有任何機具設備或廠房的資產類損失啊!
匪夷所思的發言,只能說財政部養了豬頭公務員,這種時候還來插花湊熱鬧,深怕別人忘了他似的。真該找出做這個發言決策的豬頭,把他宰了下鍋去滷。

黑雨(blackrain) 於 2011-06-08 12:55 回覆:
把一般退稅搞得像什麼特別祭出來,照顧黑心業者的優惠政策,這財政部真的是....
如今挨罵,卻又改口說有責任的廠商不僅拿不到退稅,而且還要負上刑責?!
這不是越搞越離譜了嗎?
財政部憑啥對銷貨退回不給退稅?財政部又用的是哪一條稅法要黑心業者負上刑責?

稅法管得到食品衛生嗎?我們的財政部,有夠匪夷所思。

ggyyw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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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是有點情緒化, 但財政部是禍首
2011/06/08 11:07

財政部第一時間發出的公文的確是用 "減免" 而非 "退稅"
先胡扯的是財政部, 因此造成社會大眾誤解, 是它自己白目, 該它想辦法收拾!

然後財政部怎麼收拾的呢? 當解釋完這其實是退稅, 卻又順應民眾的誤解暫停退稅
大眾一看當然繼續認為自己是對的!

你別太擔心, 財政部沒那膽違法行事, 該退的還是會退, 可能會等鋒頭過了再說
民眾氣消了冷靜下來後, 還是會明白退稅的正當性

至於財政部第一時間發出的公文用 "減免"二字到底是無心有意或是被人穿小鞋
倒是頗耐人尋味....


flig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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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
2011/06/08 09:23
看法院裁決ㄉ結果, 這對稅法有拘束力巴
黑雨(blackrain) 於 2011-06-08 09:39 回覆:
司法裁決不能造法,違法,只能根據法律做出判決。只有憲法法院判決具有法律效力。

如果法院可以用不存在的法條限制財政部退稅給廠商,那麼法院的權力就太大了。至於向黑心廠商求償的部分,為了怕廠商財產移轉求償無門,應是從向法申請假扣押等方向著手。

當然,這部分的問題得請教法律專家才準。可是,沒有的法條又如何能生造,如何能隨心所欲亂判?法治國家不能這樣辦事。

flig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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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
2011/06/08 08:28
財政部只對有責任ㄉ廠商說待釐清責任後才退稅, 並沒說不退, 這該講清楚巴
黑雨(blackrain) 於 2011-06-08 09:13 回覆:
"至於有責任的廠商,除了不會拿到退稅,還會面對刑責。" 

以上是財政部說的,和您講的不一樣。另外,我的問題是,財政部要怎麼讓有責任的廠商面對刑責?報稅不實?逃稅?繳了稅卻要讓財政部吐出來?

我搞不懂財政部在說啥。廠商有問題的是加黑心塑化劑的問題,這根本不是財政部職掌,他們説有責任的廠商不會拿到退稅還會負刑責,這刑責的起訴依據,用的是哪一條稅法?

稅法根本管不到黑心塑化劑,財政部卻為了平民怨,拿著雞毛當令箭使,講出這種屁話,豈不莫名其妙?

想騙誰?

公投不繳稅
選擇性依法退稅 符合稅法公平嗎 當然不公平 當然民憤啦
2011/06/08 02:26

台灣政府從民國93年至今100年,連年都稅收超徵,請問財政部有依法退稅給國民嗎?有學習國外(新加坡,連香港也有)退稅於民嗎?

如今,廠商一句話:「我不知道他用黑心起雲劑賣我,我也是受害者。」財政部就跳出來要依法退稅,請問選擇性依法退稅,這不是圖利廠商、圖利財團,這會稅法公平嗎?假如依版主意思退稅給廠商,那麼今年5月超徵99年度所得稅,是不是也要財政部依法退稅於民?

但從93年至今財政部長都自認他夠專業,都超徵稅收,也民憤?也民粹?一樣也不退稅阿?人民頭家也不高興阿,財政部都已經成箭靶了,還是「鳥你民意」不退稅,請問是哪一條法律給了財政部官員這麼大的權力?超徵可以不退稅,人民都很火大,官員骨頭還是很硬阿,超徵我就是不退稅阿!真令人失望!

所以版主你贊成的被塑化劑波及貨物所徵收貨物稅和營業稅退還,但是5月剛過超徵所得稅卻不依法退還,這樣會稅法公平嗎?符合社會正義嗎?稅收不被扭曲嗎?

台灣社會民粹是個屁是個鳥,台灣政府連年超徵稅收,卻不依法退稅於民,那裡法治國家,那裡民意大過於專業,根本就是選擇性依法退稅,遇到藍綠金主就會依法退稅(塑化劑上游也就是俗稱台灣石油塑膠二十一王公),遇到平民百姓不依法不退稅(藉口國家負債)。

黑雨(blackrain) 於 2011-06-08 09:26 回覆:
哪裏超徵?多課了你啥稅,老兄不妨舉例說明之。所謂的超徵是指課了你不該被課的稅,還是指財政收入大於預期?如果是超徵,你被多課了稅,政府自然要退稅;如果是財政收入大於預期,這只能代表大家賺的錢夠多,國家稅收超出預估值。而這個部分,政府也可以平均分攤還稅於民,但是若不做,並沒有違法,有什麼絕對理由非得學新加坡?

不學也沒有錯啊!

另外,這次風波若退稅怎麼會是圖利廠商?你賣東西代政府收營業稅貨物稅,今天貨被退了,你把錢還給退貨的消費者,這稅也一併會被退掉(我們的稅是內含,你買東西時就含稅了,這又不是廠商拿到的錢,是給政府的)。換言之,你代政府收的這些稅等於沒收到,又憑啥繳給政府?若政府收了,自然要就這部分做退稅。

而喝下肚的,不能退錢的,政府自然不必退給廠商。(當然,這部分還有許多細節問題。例如喝下肚廠商還是願意退錢,則政府還是得退這部分的稅款)

換言之,這些稅是廠商代收,一個蘿蔔一個坑,當初的徵收名目本來如此,若廠商能提供銷貨退回憑證,政府豈可不退給廠商?

而黑心廠商這次出了事,要被追究的是食品衛生管理的部分,與財政部何干?豈能混為一談,亂了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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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18 不見了
2011/06/07 22:25
泛綠之前不是大聲倡導 司法人權,

那些黑心廠商就沒,司法人權了嗎,
原來泛綠政媒早就,有雙重標準,

更何況,部分下游廠商是受害者,
多年商譽被毀,已經很傷,

還要被民粹再重重踩一次,

退稅歸退稅,
賠償歸賠償,

我們是司法立國,
而不是民粹治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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