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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0/02 16:22:12瀏覽1354|回應0|推薦4 | |
這些年來,國內談到像捷運等公共交通建設,國民黨高官(在中央交通部當官時,反對捷運、不設想高鐵入高雄市區,變成在野黨時,又要捷運、又要高鐵的葉匡時是代表之一)及部份交通學者等消極派/反對派,最愛賣弄的二個專業概念,一個是先用公車培養運能,二是自償率不足百分之百(會賠錢)。 前者,我在二年多前「前瞻軌道計畫─麥當勞開店前要先開美而美嗎?」http://blog.udn.com/bkfire/101337651一文中,做了相關討論。簡言之,如同麥當勞不用先開美而美來測試「開麥當勞,市民對大麥克的市場性」,拿先培養公車運能足夠後,再做捷運,也是類似無效舉動。政治上它只是中央部會來抵制地方需求的推拖之詞。本文試圖討論後者。 專家愛講的「自償性」是什麼重武器,以至於扛在肩上就彷若高人一等、無堅不摧?它的庶民語彙就是「賠錢否?」 舉例來說。有為青年小葉被老板升官加薪,年薪突破60萬。他高高興興決定買台100萬休旅車,假日可載全家出遊。假設這台車要用十年,平均每年成本10萬元(稅、修及油錢先略而不計),又大致預計,十年後可用10萬元賣出。 小葉買這台車的自償性是10%,因為投資100萬,最後回收10萬元。如果小葉剛好住在葉匡時副市長旁邊,葉副應該會給他二個建議: l 一是不能買,因為自償性只有10%,慘賠作收,不是有為青年會做的事。 l 二是買,但是晚上或假日要去開uber,每年賺回9萬元,十年後100萬元全數回收,自償性100%。賓果!這是有為中的有為。 依此類推,小葉買其他東西前,像葉副指教一般,自己舉一反三,買房要先隔出出租空間,收租金賺回投資,買衣服最好買大眾尺寸和有地氣的花樣色彩,才容易在二手貨市集出租或轉賣,林林總總,最後過了一個自償率百分百的有為人生。 如此自償人生,小葉做得到,但我相信絕多數人做不到,有點大腦的人則知道根本不用做到,這也是為何社會上那麼多買房自住、買車不開uber的人還是嘴裡透著幸福滿足。 從微視理財角度,只要借用一下大水庫理論,就知道那種執著是不必要。買車要有自償性、買房要有自償性;可是多數人去上班時,不用花一毛錢(不用一天給上千元或幾千元買門票才進得了公司打卡),卻會有每月幾萬元的薪水回收,也就是這裡的自償性是幾百倍幾千倍(分子相較於薪水太小了,不知怎麼算)。固執於自償性正義的人,買車一定要決心開uber,那麼,既然進公司不用花一毛錢,月底公司給幾元萬的薪水,是不是也要為缺乏平衡的超高自償性徹夜不眠,第二天把薪水原封不動還給公司呢? 所以,其實只要在家庭財務大水庫裡依照其時其地的需求,所有收入項目和所有支出項目,去進行整體合理流用、合理分配就可以了。薪水那堀收入夠多,就把買車、買房cover掉了,買車真的不用先決定開uber。 意即,固然自償性可做為有用的協助財務分析工具,並不存在「自償性必需100%」的定理。例如,房貸3萬,如果計算後發現每月支付能力差3千,而公寓車庫剛好可出租3千,對這家庭來說,從0%進升到10%的自償性,可能就是此際最佳方案了,不需追求100%,天天一樣回家吃晚飯而不是開uber。 同理可證,政府的交通建設,也是放在整個政府未來一段時間內,預估年度總收入和總支出的大水庫裡,如果此時迎頭趕上都市大眾運輸系統是國家發展重要事項,在財務可供調度的範圍內,即使每年「賠」10億去養捷運(處理交通問題),如同家庭每年賠10萬去養一台休旅車(也是處理交通問題),都是可理性討論的事,並不存在「賠錢就一定不對」的先驗判斷。 再者,何以缺乏自償性、賠錢的生意(買車不開uber、買房不出租、政府蓋捷運不收夠高的門票?)會有人做? 其實只要把財務領域的自「償」性,擴充想像到人生百態,就會得到答案了。 財務領域的償,是錢。人生百態裡,家人不用下雨天還打傘排隊等公車、假日全家可窩在小空間裡南北游玩、半夜想去哪就去哪等等,也都可以是「償」(回報、價值)。 一個家庭決定一年花10萬買上述有一台休旅車的便利,如同政府決定一年花1000多億支出預算中的5億、10億,減少每天20萬市民通勤時間40分/每人,商圈因為捷運而擴到到2、30公里範圍外(如淡水)等,都可能在實現時,有了它合理的對價。財務帳面上不足100%的自償性,可能從上述質化價值領域獲得足額回補了(用政府的述語,這部分叫經濟效益,有別於財務效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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