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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0/13 15:49:32瀏覽3488|回應1|推薦29 | |
上圖是我們家老大開給我的家事服務價目表,看來似乎是根據使用勞力的程度來訂價,大掃除用的勞力較多,因此訂價較貴,喊價150元,至於曬衣服最便宜兩塊錢就可以打發了。 問題這個價目表不是我訂的,是我小四的大女兒訂給我的,她認為使用勞力應該有代價,於是乎她幫忙做家事不是義務,因此我必須付費。 我常和她講,在她這等年紀的時候,我就必須四處打工幫忙賺錢。小學時代,我做過人造花、絹印等手工活,賺得錢是用「角」來算的,苦一點到魚市場剝蝦剝蟹,寒暑假要回老家幹農活,都是要補貼家用。然這些賺錢的事進了她的腦袋裡,全不是同一馬子事,我當然不會要她到處打工,但她卻把賺零用錢這等事,腦筋動到我這個老爸身上...... 上圖中,還有完全不必付出的零用錢,週薪$50,她認為這是她的權利,卻是我的義務,毋須做家事就必須支付。以前讀小學時,老媽給我早餐5元,我可以少吃很多,花兩元存三元,省下的錢好拿來買書,現在的小孩子,似乎都只講權利,很少主動談義務了。 有一次,她說想和老爸一樣讀經濟系,進老爸的母校。我問她難道不想進臺大嗎?她竟然回我,都在同一所學校,我教她可以不用錢,但她還不知道使用學校和她老爸這等資源,她還是要付費啊(也許我還得付學費和生活費)! 嚴格來說她真的適合和她老爸一樣讀經濟學嗎? 這竟然是我的疑惑了...... 已出版書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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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家庭親子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