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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6/20 15:20:57瀏覽1251|回應9|推薦16 | |
十幾年前,大弟『拿』了我的書籤,有『尼羅河女兒』、『甜姐兒』、『玉女英豪』做成的書籤,書籤上面還有一些歌詞、語錄,是我很喜歡的收藏品。大弟竟然拿去討好他馬子,他馬子也真敢拿。那是我的血呀!
要大弟去討回,大弟竟然以顧他男性面子『不好意思!』『送人了,怎麼可以去要回來!』『書籤,我又沒有全部拿去送人!還有一些呀!』回我,我真是氣到爆了!『那是我的耶!』『我的收藏品!』不問自拿,還這麼理所當然的。『就算要燒掉,也是要我自己燒,哪輪得到他!』他還是跑去我房間拿,真是罪無可逭。
小妹『拿』了我的幾十本的少女漫畫書,有『學園之星』、『惡魔的新娘』、『惡魔的女兒』,那是我每一期都專程跑去書店買的漫畫書,也是我的珍藏品。她居然也大方的借她同學,最後還是我催著她去要回,她才去要。
她也是好面子族,回我『剛借人,怎麼好意思這麼快去要。』我一聽火大的打她。『我的媽呀!』『他們要做人情,為什麼要拿我的東西去做人情呢?』更氣的是,我一直催一直催,她才告訴我,『漫畫被水浸溼了!要不回來。』我真是無言問蒼天。我說『就算是屍體我也要』,對方卻說丟了,懷疑對方根本是自己藏起來了。那是我的肉呀!小妹居然為了保護她同學,一直唬弄我。在我追問的時候,總是一直拖延。唉,那是我的漫畫書耶!我才有權利,為我的東西判刑吧!
氣死、氣哭,我真是哭沒人知!!小妹對我的氣哭,還莫名其妙的『漫畫書而已呀!』我想她同學一定知道我的氣哭,否則也不會借走呀。聽到我們姐妹爭吵,媽媽還唸我說,『那又不是什麼值錢的東西!』耶,怪怪,又是我被罵!我真是哭笑不得!!誰教我是姐姐!對於弟妹做的蠢事,只有包容了。
他們都是不問自拿,還沒有被譴責,那是小偷的行為。 他們拿走的時候沒有問我,等我知道的時候已經來不及。 要他們賠他們也賠不起,也無法賠起。要拿別種東西來抵換,我也不願意要。 這些收藏品只剩下片段回憶了,難道身為姐姐就該如此活該!
事隔多年,想起來總還是氣不過,再追罵他們。可恨的是,他們記性還真是爛到爆。裝傻說,『有這事嗎?什麼時候的事?』不然就是得到,『那是多小以前的事了。』『妳不是罵也罵過了,打也打過了嗎?』『妳怎麼這麼會記恨呀!!』這樣的答覆。哼!壞就壞在我記性又太好了。我永遠都記得,這兩個偷了我的美好回憶,還不內疚的家賊!
最後那大弟馬子還不是跑了,而我的書籤….,搞不好又被別人拿去做人情了。 而小妹同學,也沒有再聯絡了呀!什麼要好同學,還不是不相往來了。
可憐我的珍藏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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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雜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