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體:小 中 大 | |
|
|
2016/08/20 07:23:02瀏覽8628|回應8|推薦13 | |
前面關於注意力不足(ADHD)學生是否應用藥問題,有熱心的格友(見該文的回響)給我誠懇的建議,內容包括「少花心思在政治」、「以前你怎麼不照顧自己,傷害健康..」等善意勸告,想了想,應該把自己過去急性心肌梗塞沒死成的故事說一說,這段經歷讓我開始寫部落格,也讓我對這個世界充滿感恩,看到不公不義的事情,開始發出自己的聲音,而非像以往漠然的看著它發生。如果對我的瀕死經驗沒興趣的,就不必往下看了。 之後做問卷調查,鄭醫師也覺得我的病症來的很奇怪,因為所有急性心肌梗塞的危險因子,除了父親是因為心血管疾病離世,有遺傳上的因子之外,其他的因子我看起來都沒有,應該不是個會得這種病的人。其實,有些不足為外人道的因子才是重點,就是說除了遺傳外,我發病前受到莫大的壓力,應該是主要病源。在102年初,我岳父過世前,我被花蓮縣的現任議員在沒有任何證據的情況下,只因為我管教比較嚴,被學生的阿姨投訴,這位議員指控我「言行不當,意欲性侵女學生,是為狼師」,接受了無止盡的調查半年,弄到我的人際關係、聲譽一夕崩盤,最後鬧到縣政總質詢、上了地方的更生日報(102年6月26日6版,報紙我還留著),之後憤而提告該議員妨礙名譽議員才停止追殺(有興趣看這裡),這樣的壓力,外人很難體會,用軍隊的術語,就是我這個人「黑掉了」,委屈也只能往肚裡吞,畢盡我只是個從外地來花蓮教書的基層教師,無權無勢,如果不提告,沒有人會幫我申冤。這段故事,日後我必定會詳細、附上證據寫出。附帶一提,當時縣議員的態度是「你就是狼師。如果你不是,請證明」這樣的「有罪推定」,我沒做過的事要怎麼證明?現代法律和古時候的中國法律相比,進步的地方就在「無罪推定」,在提告者沒有證據之下,被告不必證明自己沒有犯罪,具體的說,以前的縣太爺說:有人指控你殺人,所以你殺人。不然,證明你沒殺人──可是沒發生過的事情,要怎麼證明?所以冤獄就這樣形成了。這牽涉到現在的不當黨產處理條例,先設定國名黨名下財產全為有罪取得,要國民黨證明黨產自己證明黨產非不當取得,還是老話一句:沒發生過的事要怎麼證明?不是應該是原告提出證據證明被被告有罪,才是真正的現代法精神嗎?面對這樣的不公義,因為我有切身之痛,所以無法沉默以對。 6.因為我的病,和政治有關,縣議員為了成就名聲,憑著權勢欺壓我這個默默無名的基層教師,之前一直以為「沒有發生的事情,你能拿我怎樣?」但這件事情的歷程讓我學到,即使你沒做,「眾口鑠金」、「曾參殺人」確實是存在的,面對不公不義的抹黑,要勇敢站出來抗爭,因為你不據理力爭,人家還把你當成心虛。面對格友「少花心思在政治」的善意規勸,真心感謝,但是我認為看到不公義的事情,如果我仍是一如往常的冷漠,會對不起留我一條命在人間的老天爺。所以您的規勸心領了,只要有一口氣在,我還是會把該說的話說出來,否則,與死掉了有何差別? |
|
(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