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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法相,一切不著也
2016/03/13 17:16:19瀏覽764|回應0|推薦72

聖恩堂文鸞聖訓  歲次丙申年花月初一期
本堂正主席「北極玄天上帝」恩師降
賜詩:
真知無知無所修 真見無見無所求
我見人見眾生見 無我無法無見由


聖示:
金剛經曰:須菩提,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者,於一切法,應如是知、如是見、如是信解,不生法相,須菩提,所言法相者,如來說即非法相,是名法相,其意說明真知、無知無所不知真見、無見無所不見也!佛言:發正覺心的人,對於一切法都應該有如此的認知,如此的見識,如此的信念與理解。世尊說:我見人見眾生見,其目的就在指出不存有我、人、眾生、壽者見的人,仍然與宇宙同體,歸於大化也所謂:法相即諸法顯現於外,各別不同的相也,對一切觀念在意識思想構成一個形態,一切事、一切理、一切物、一切思想觀念,自己牢記,不可打破的一個典型。所謂:不生法相即自己的思想,不要造作一個佛,因每個人的思想的理解是佛,理念之道,理解的清淨境界,因思想理解、深淺程度各不相同,不可構成自我意識觀念佛言:不生法相,一切不著也。」無知無見最後見到空,一切都空,理也空,念也空,空也空,能修學大乘佛法,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想要求大徹大悟的人,在一切法、世間法出世間法,應如是知覺悟者,是解脫一切苦厄、一切束縛,是如是見的見解,就是有知有解也。所謂般若波羅密者即般若的智慧,如能應用在日常生活中,一切法即明瞭透達不執著,在一切事務有方法及程序就是持戒,再修定,從定中修成智慧,即解脫知見也,如能理解其中之道理,則如是信解也。

 【禪瓖學修心誌-自勉自勵】

我見人見眾生見,雖「見」而內心「不住」,無有執著,不存有我、人、眾生、壽者見。若「執於法相」者,會有一個既定且打不破的意識形態,認為一定要做什麼事,說什麼話,才是佛之言行;自己在腦海裡把佛或修行的模型,束縛在某一個形象上。

例如:如果認為儀表神聖,清淨莊嚴,才是佛-那麼濟公活佛不會是佛;如果認為親近眾生,做出不同的示現去感化眾生的才是佛-那麼釋尊不會是佛。然釋尊與濟公皆為佛也。不單祂們是仙佛,觀世音菩薩、八仙、地藏王菩薩、慧能六祖、玄天上帝等等都是仙佛,然他們的言行舉止,並沒有既定的模式。唯一不變者,為慈善與內心的清靜。

一個老和尚,有人看見他拿了一根棍子要打狗,見者無不唾罵和尚不慈悲。後來才知事實上是:壞心人在狗碗裡下了毒藥要殺狗,老和尚知道此事,不忍狗喪其命,遂怒目金剛拿棍趕狗,為救狗命。

孔子的一位學生,打開飯鍋,拿起了幾粒剛煮好的米飯就往嘴裡塞,同修見了,向孔夫子告狀此人貪食。後來方知事實是:剛煮好的米粒上有髒物,此人怕大家吃進去肚子不好,又不捨浪費食物,所以自己吃了。

一戶人家家裡養了狸貓,主人待狸貓如子女。不久,女主人懷胎產下一名嬰兒。一日主人們外出,留下嬰兒與狸貓,狸貓一直守在嬰兒旁邊,寸步不離。後來,不知從哪鑽進來一條大蛇,狸貓怕蛇咬傷小嬰兒,雖然自己也很害怕,仍然鼓勵勇氣,聳立毛髮,飛撲向前,與蛇團鬥。在困鬥中,狸貓雖然自己也受了傷,最後仍將蛇咬死,保護了牠的小主人。牠感到引以為傲,忘了疲憊與受傷的身軀,意氣昂揚的坐在門口恭候牠的主人回來,準備領受主人的讚賞。主人們雙雙回來,見狸貓滿嘴鮮血,一副不可一世的樣子,以為狸貓吃了嬰兒,遂暗自走入倉庫拿出棒子將狸貓活活打死。開門走入屋內,竟發現事實是:狸貓咬死蛇,救了孩子。

以上三則故事,人往往執著於肉眼所見,好以口舌,以訛傳訛;看不清事實的真相,又執著外相,是非之心不斷,輕者毀人德行,造下「口」業;重者傷命,造下「身」業全在「意」業不清靜故。

般若的智慧是本性清靜圓滿的智慧,若於生活間,逢人接物時,每起貪、嗔、癡、愛慾、我慢、自大、忌妒、刑害……等自私之心,本性即如日月星辰被雲遮蓋。如能將清靜心應用在日常生活中,一切法明瞭透達卻不執著,在一切事務有方法及程序就是持戒,再修定,從定中修成智慧不離世間的一切,修持佛法,在生活中、在工作中、在待人接物中

 

( 心情隨筆校園筆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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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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