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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6/12 14:00:24瀏覽2358|回應1|推薦5 | |
※本文係從《菩提道次第廣論》課程裡,法師所開示的內容中所節錄出來的。本文接續上一篇「介紹十惡業(14):不與取-2」,有興趣的朋友,請參閱。 請翻到課本43頁,我們上一堂講到偷盜的部分,我們看第3行。這邊是補充在《五戒相經》裡面有關偷盜的部分。這裡就講到說,關於偷盜,就會感得這一世貧窮、身心不安樂、惡名昭彰,還有惡的眷屬等等的果報。這一世貧窮就是他可能也是辛苦努力地去賺錢,但是他總是掙不到錢,或者是他這個錢剛剛賺進來,馬上又出去了,就是沒有辦法累積資產,始終處在貧窮的狀況。再來這個身心不安樂就是說,因為我們過去如果有作這個偷盜的因的話,被我們偷盜或者詐騙財物的對象,他可能就是…如果嚴重一點,生活就會陷入困境,心情上很痛苦;所以反照我們自己這一生,可能因為我們過去有這樣的一個因緣,所以我們這一生招感身心不安樂的狀況。像最近有看到新聞,有人被詐騙家產五千萬元,被詐騙之後,結果流落街頭,自己生計都出了問題,就是會有這樣的狀況。 這個惡名當然就是…別人總是會覺得說這個人手不乾淨,要跟他保持距離。那這個惡的眷屬呢,就是吵吵鬧鬧,如果說我們這一世,我們身邊的眷屬,不管是家親眷屬,或者是我們朋友,工作上面碰到的人事環境,始終就是這種…不是惡言相向很不和睦,不然就是相互地逼惱,這個也是我們可能過去生有偷盜的業因。因為對方被盜、被詐騙的人,他可能回去之後,跟他的眷屬就有不和睦的現象,可能家庭就會吵架,就會有一些家庭不和諧,乃至於招感他這一生也會有這種吵吵鬧鬧、不和諧、不和睦、相互逼惱、相互觸惱的眷屬。這是總的來講。 {※以下原文節錄自《佛為首迦長者說業報差別經》: 復有十業能令眾生得少資生報;一者,自行偷盜;二者,勸他偷盜;三者,讚歎偷盜;四者,見盜歡喜;五者,於父母所減撤生業;六者,於賢聖所侵奪資財;七者,見他得利,心不歡喜;八者,障他得利,為作留難;九者,見他行施,無隨喜心;十者,見世飢饉,心不憐愍而生歡喜。以是十業得少資生報。 } 這邊有補充《佛說業報差別經》中提到,有十種業能夠讓眾生得少資生報。為什麼這一生中資財很缺乏,就是因為曾經造了十種惡業的結果,哪十種呢?第一個就是「自行偷盜」,自己去偷。第二是「勸他偷盜」,勸別人去偷盜。第三是「讚歎偷盜」,譬如說我們對有一些義賊劫富濟貧,我們讚歎他,即使這是一個歷史典籍,是一個故事,但是我們讚歎這樣的一個行為,其實也是使令我們這一生會有資財缺乏。第四「見盜歡喜」。譬如說我們看到了社會上有一些為富不仁的人,他平常做人就是蠻不成功的,常常做一些不是很好的事情,受到一些損失,或者他家產被偷竊,損失很大的時候,乃至他生意虧損,旁邊的人就覺得這是惡有惡報,見到他被偷盜感到歡喜,這樣也是盜的惡業。縱使他為富不仁,但是我們對於別人的損失,我們都不應該懷著歡喜之心。以上四者是有關於偷盜,不論是自己偷,或者是勸別人偷,或讚歎偷的行為,或是見到偷而生歡喜心,都能夠招感貧窮的果報。 第五是「於父母所,減撤生業」。因為經典裡面講,事奉父母,這樣的一個功德就如同事奉等覺菩薩一樣,父母就是我們這一生…我們說活菩薩、活佛一樣,應該這樣來看待父母、來事奉。「父母所」本來是我們的恩田,應當要常常地念恩、念父母的恩,思惟要去報他的恩,來種植福田;現在不但不孝敬父母,反而減少、撤銷他們生活上所需的物資。那身口意這三方面,身方面就不常去服侍;口呢,不常請安;意呢,不會常常想念父母的安康。 這個減撤生活上的物資,就好比說我們作子女的,要買車、買房子、要做什麼事情、要出去旅遊,這個錢不夠就請父母贊助,不是父母主動出資願意幫助,而是我們作子女的常常想說,反正老頭是我的靠山,家裡有家產,就常常任意地花費,就是向父母索取。也有就是說,生了孩子之後,為了要節省開銷,就請父母帶,平常他也沒有給父母奉養的金錢,請父母帶孩子這個花費也都是由父母這邊來出,也沒有給一點工資,當然不是請父母、給父母工資,但是總不要讓父母有所減損。作子女的也不要想…等於是佔父母的便宜嘛,因為他總是我的父母,總是孩子的爺爺、奶奶、外公、外婆,想就此節省這一筆開銷。那父母呢,不管他們願意不願意,總是多加花費,然後時間又被綁得緊緊的。這個就是減撤父母的生業。 在身方面就是說…其實老人家很多事情做不來,我們可以幫他跑跑腿、作一些服務,而不是常常我們作子女的,口頭上叫他要這樣、不要那樣,可是我們常常沒有考慮到老人家身心的堪能性跟年輕人不一樣,實際上很多事情他做不來,但是我們總覺得說基於健康、基於衛生、基於對他好的理由,就沒有考慮到他實際上有他能力之不足;也不是說我們有錢的話,就是花錢幫他請外勞…我們常常在路上看到外勞推著老人家,老人家那個神情都是很木然的,就是行將就木、沒有生氣的那種氣氛,讓人看了很不忍。我們作子女的不要想說:「那好啊!我就幫他請一個二十四小時看護,有照顧他嘛!」不要想說花錢了事,要真正地關心。你看這些老人家被推出來,他一點點高興的神態都沒有,一點點欣慰的神態都沒有。 在過去我們一些紀錄上面有講到,這個孝心其實對我們是一個非常好的一個保護。過去有一個農村的婦人,她每天早上跟其他的婦人一起出門作事情的時候,她就常常覺得…因為那時候的人都早睡早起,清晨的時候,她在同伴一起走的時候,老覺得後面有一個婦女跟著她,可是跟她同伴提起來,她同伴都沒有看到這個人。結果後來這個跟著她的這個人,漸漸地怎麼跟著她回到家裡了,但是看起來她就是一直跟她保持著距離。這個婦人心裡大概明白,這個跟著她的婦女大概不是人,大概是鬼之類的,她可以感覺到好像是要對她不利這樣子。 經過長久之後,這個婦女越來越有機會接近她,她就主動去問這個跟著她的婦人說:「你是人還是鬼啊?你為什麼一直跟著我?」這個跟著她的婦女就講:「我是鬼,因為過去世我們兩個曾經…」這個鬼曾經被這個婦人害,因為婦女之間的嫉妒,就把這個鬼害死了,她就要尋求報復,但是她找到這個農村的婦女之後,發現她沒有辦法加害於這個農婦,為什麼?因為這個農婦她孝心非常地堅固,她事奉她的公婆、翁姑非常地孝心,孝心太堅固了,所以平常都有善神護法在護佑她,所以這個女鬼沒有辦法加害她。她就一直跟隨在她身邊,想要找機會,時間一久也發現到說,這個農婦的孝心實在太堅固,使她無隙可趁,事實上她也被感動了,所以她就跟她講:「我願意跟你化解冤業,但是我現在處在鬼道,狀態不好,你就幫我念佛,助我能夠往生。」這農婦聽了之後,知道這過去的一段宿緣,就發願念佛一萬聲,迴向給這個跟著她的女鬼,助她往生,跟這女鬼過去這一段冤業就解掉。 所以,我們能夠事奉父母,父母其實是我們很大的一個…這邊講這是恩田嘛,從小對我們最大的恩德。那我這一次跟各位請假,就是去了香港一趟,遇到一個老和尚,收穫也很大。這老和尚非常地慈悲。因為這個寺院裡面的老當家九十歲了,下來一個師父八十八歲,當然老人家講香港話,我們講普通話,雞同鴨講,完全不能溝通,但是你看到老人家清修這麼多年,總是覺得很歡喜。老人家他們吃飯怎麼吃?我現在越來越發現,老人跟小孩實在是很像。我記得過去的時代,我小時候也還是這樣,媽媽愛護孩子,她就是…尤其像吃這種有骨頭的魚,比較難嚼的,媽媽總是會先把食物嚼碎了,嚼碎之後再吐出來,再給小孩子吃,現在的媽媽好像比較沒有這麼做。她們就準備一個小小的很利的剪刀,把食物剪碎。 那我們這一次去這個寺院,這兩個老師父每個人都有一把利剪,九十歲的老師父是連剪的力氣都沒有,旁邊幫他剪。這八十八歲剪剪剪,兩個人坐在一起,每次吃飯就剪剪剪,老和尚坐對面。老和尚說是老和尚,但是六十幾歲,跟這兩個尼師,還算是年輕。一起打佛七嘛,過了七天就跟我們開示說,老人家是讓我們修福的,我們其實對待老人…因為其實我們父母一定是比我們老嘛,等到我們能夠侍奉他們、孝養他們的時候,其實他們都已經垂垂老矣,你待他們要真正用心。 他就講一個…就覺得:「欸!這個…怎麼能夠那麼細心?」我們都覺得這樣已經是對老人家很好,他說不是這樣,你不是丟了一把剪刀給他就是善待他、就是幫助他,其實你要知道,你這個食物沒有煮爛的時候,你給他一把剪刀,他吃下去還是硬的。我就想說:「是啊!我們怎麼從來沒想過這些事情!」你不夠用心的時候,都想不到這裡,就想說人家怎麼做,我們就怎麼做…是沒有錯,他現在牙齒不但沒有力氣了、咬不動了,他腸胃也一樣,他的蠕動的功能也是比較沒有像年輕人這麼好。 所以我們在寺院裡面,我記得我當初在佛光山參加短期出家的時候,常常聽法師在講課,就講到星雲大師教出家的弟子,都要求說每個人都訓練一定要會大寮,大寮就我們平常話講的這個廚房,就是一定要會煮。然後煮有三個標準,另外兩個我忘記了,其中有一個就記得很清楚,就要求說一定要煮爛。因為我們現在年輕人可能會要求健康、可口、美味,有些人他喜歡吃脆的,覺得吃脆口感特別好,不要烹煮得太過,營養才不會流失,可是其實對老人來講,如果他嚼都嚼不動的時候,對他健康其實也沒有太大的幫助。在一個團體裡面,寺院裡面當然是團體,其實我們在家庭裡面照顧老人也是一樣,你寧可煮爛一點,老人家腸胃弱的、腸胃不好的人,他都吃得下去。你如果說煮得爛一點,那只是說口感差一點,其實對其他人不造成妨礙。所以我們在家庭裡面也是這樣子,如果說我們是跟老人家住在一起,如果沒有特別為老人家烹調的話,全部一起煮的話,最好是煮熟爛一點,這樣就是體貼老人家,不只是他的心,還體貼他的身。 這個口、這個請安,就是說我們如果真的沒有辦法跟父母親住在一起、就近照顧的話,因為有一些父母把孩子早早…我們在二十年前的時候,很多都送到美國去、送到西方去啊,然後父母親都交代說,不要回來,千萬不要回來,能夠在那邊,一定要拿到綠卡,儘量要留在那邊。然後老來時候,老人就寂寞,但是孩子都已經在國外定居了,沒有辦法回來沒有關係,那我們就是常常…可能每個禮拜打個電話回來問候請安。其實即使在這個小小的臺灣,也可能說…如果說女眾的話,嫁雞隨雞,家裡住在高雄,結果嫁到臺北來,沒有辦法常常回去的話,也是常常打電話問候。 這個問候也要注意說,不要變成是說教,因為有的時候老人家更需要的是別人能夠傾聽他講話,雖然講他那個三十年、五十年的事情,或者講他過去的豐功偉業,雖然已經聽了一百次,每次還是要拍手說好棒好棒,還是要讚歎。其實老人家平常如果沒有跟子女住,如果常常是一個人,他其實很希望多聊聊,而不是聽我們跟他講:「你這個要…」他其實就是喜歡抽一支菸,我們就是跟他講:「你知道抽菸,肺會變成黑色!」其實他如果抽了五十年,也已經黑色了嘛,所以再講,它有時候會變成一種壓力感。有時候我們要體貼老人家的心,這個問安也是,不要讓關心變成干涉,甚至是說教,或者是控制。 那意的部分…我們就是從身跟口的照顧,要多用心,還有心裡要常常掛念父母是不是安樂、安康。有的時候我們工作,要出差到外地,乃至於到國外去,就要常常打電話回來,跟老人家問安。這個是對於父母的部分。我們儘量不要去想說父母這個家產總是要留給我們的嘛,要買房子就想說,反正我錢不夠,父母會補貼,買車子,從父母這邊拿;反而是我們身口意上面,要常常去照顧到父母親。這個部分很重要,因為有的時候…為什麼我們作生意老是不賺錢?為什麼我們已經非常打拼了,總是不如意?這個就是跟我們…可能孝心、孝行有一些虧損,也是有關係。 第六是「於賢聖所,侵奪資財」。「賢聖所」就同三寶,就是三寶之處,我們說三寶是敬田嘛,父母是恩田,三寶是敬田,應該常行恭敬供養,以種植福田。福田有三:在經典裡面講,一個是父母師長,是屬於恩田;三寶賢聖是屬於敬田,我們應該要行恭敬的;眾生是悲田,應該要悲愍眾生。如今不但不供養,反而侵佔掠奪物資財產。第五跟第六這兩者,同樣都是在福田處減撤或者侵奪資財,所以感得少資財的果報。 在《大集經》裡面有講到一段典故(註1)。佛在靈鷲山說法的時候,娑伽羅龍王就帶領著其他的眷屬(其他的龍)去頂禮問候佛,就請問佛,他們為什麼會墮到龍?龍是畜生道,而且龍那個身體大得…有些龍牠受苦很多,它過去的因緣是什麼?佛就說,這個因緣有很多,大半是由於口業,還有偷盜三寶財物而來的,這樣子的人死後會墮地獄,墮了地獄之後,他的業結束之後,會轉生到餓鬼或者是到龍中受苦。之後佛就用神通力加持來頂禮的這些龍,讓他們知道他們過去宿世的因緣,並且在佛前跟大眾訴說。其中有一個龍邊哭邊講,因為他過去當人的時候,他親族裡面(就是他的親人)有人出家,因為這樣的因緣,他常常到寺院裡面去聽經,聽完經,吃飯時間到了,就跟比丘們、大眾共同吃施主所供養的飲食、水果,就是因為食眾僧物,吃大眾僧的食物,就這樣的因緣生在龍中。這其中一個龍,那還有呢? 還有其他很多的龍也講,過去他們也是在作人的時候,常常到佛寺裡面去聽法,因為有很多信眾供養的花果飲食,寺院裡面的法師、比丘他們吃不完、用不完,就轉施給這些來聽法的信眾,他們得到這些東西就吃了,但是吃了之後、用了之後…這個花拿回去擺著也很漂亮,食物也吃得很高興,就是說供過的、保平安的,但是他們並沒有去修持佛法,並且為這些供養的施主迴向,就因為這樣子食用僧物的這樣因緣,所以他們之後墮落到地獄,受了很大的苦,吃的就是我們說洋銅、鐵丸,喝的就是那個融化的融銅,非常地燒熱,鐵丸也是熱鐵丸。地獄的罪業完畢之後,又墮到畜生、餓鬼,受很多的苦,之後才生到龍中,還是常常受到苦惱。他這個龍不是有福報的龍,他這個龍一切時候不管在哪裡,他吃的東西,不管這東西是什麼,只要他吃進去,入到口,口就焦爛了,都是火熱的,因為他業報的關係,然後到了他這咽喉,咽喉也是被燒爛了,到了肚子,肚子就燃燒起來,食物就直接這樣穿破他的身體墮到地上,整個身體都是穿洞,非常非常地痛苦。 所以佛就講,食用眾僧的食物,就跟盜佛的物(偷盜佛物)是等無差別,是一樣的,它的罪業就像五逆重罪的一半,這麼重,因為我們知道五逆重罪是要墮阿鼻地獄、無間地獄的。他們現世的罪報還沒有受盡,也沒有辦法脫離,就教他們要盡形壽,都要儘量地受持三皈依、一心修善,藉著這樣的因緣,在賢劫中最後佛(我們說賢劫有一千尊佛,釋迦佛是第四尊佛),他這個罪才會除滅。當然我們現在聽了,不要說覺得很害怕:「那我也在寺院裡面用過餐…。」因為我們都有…我們常常看到齋堂會有個福田箱,這福田箱就是說,你用齋,那你有投錢。那有些人更害怕,想:「那我也沒有投錢…」,因為我有時候去作義工,作個三五天的,忙得半死,吃飯時間到就去吃了。這也是…因為我們到寺院來服務,總不可能每天帶著飯包嘛,有時候寺院法會也是好幾天,我們也不可能每天都有自己時間去張羅,而且寺院的東西還是常住物,所以如果我們去作義工這樣的一個因緣,或者是說我們本來就是檀越的話(就是說這個東西也是我施的),我們就一起受用;或者是說,我純粹去道場作一個香客,我用一餐,有打齋,或者是我沒有打齋也沒有關係,我就投香油錢。這樣子我們等於就是都有付出,那就不用擔心。 所以有的時候我們帶人去道場,如果說他本身還是慕道,沒有信仰…。因為我以前在寺院裡面有聽過,有的人他們不知道這個道理,就會覺得說:「你們出家人已經不事生產了,讓人吃一個飯、一個素齋,還要錢?」會有這樣的想法。其實我們要想到說,出家人他不是不事生產,他只是不去做生產米糧之事而已,他是以修行、以法來供養大眾,大眾以食供養僧,僧以法來供養大眾,就是我們用心、用力的地方不一樣。為什麼我們去寺院裡面要打齋?這個香油錢?因為我們用的就是僧眾的東西嘛,我們想想它哪裡來呢?就是信眾的供養,那信眾為什麼要供養?有的時候我們自己親族眷屬來跟我們借錢,或者是親族裡面有些家親眷屬他們經濟不好,我們要周濟他,都還要思前想後的,那為什麼平白無故我們要去布施道場、布施僧眾?就是他有這一份對三寶的敬信心,所以他縮衣節食,減撤他自己、妻子、兒子、女兒,吃的、用的、穿的,來供養寺院、供養道場、供養僧眾,這樣的一個發心,我們平常是受用不起,除非你辦道。 我們如果沒有辦道的話,他是要供養僧眾、供養道場的,讓這些修行的人能夠安心辦道,因為這樣的因緣,我們就應該…我們了解這樣的一個道理,所以我們其實如果說帶朋友去,他還沒有這樣的一個觀念沒有關係,我們就幫他多供養一點,等於是幫他作這樣一個供養,而使令他也不會說因為不了解,就覺得說我要出錢不高興,就造一些口業。或者就是像我們剛才講的這個墮到龍,他不知道,所以他就是墮到惡趣,這樣子就是非常地得不償失。 那在中國也有一個典故,就是在唐朝的時候,在五台山的《清涼山志》,我們知道五台山又叫清涼山嘛,它的《山志》裡面有一個人皮鼓的紀錄。就是在北台,那邊有一個黑山寺,裡面有一個出家法師,他法名是法愛。這法愛法師他在寺院裡面作監院,就我們常常說的當家,住持下來這個監院,當家師二十年。因為這個當家師父總是總理這個,等於是說寺院的事情都是他在辦的,那他作監院二十年之中,就以寺院的錢財買了一些田地,留給他的徒弟,徒弟叫明慧。法愛法師他往生之後,因為他等於是佔有僧眾、寺院的寺產,因為這樣的因緣,就生到他們當地一個人家作牛。這頭牛氣力非常地充足,所以牠就耕田,可以獨力耕田,牠的主人就讓牠耕田,三十年之後已經老邁又衰弱了。 以前我們在中國的寺院,很多他們都有一些田產,然後讓一些農人他們去耕田,收這個產租,所以這個牛的主人也是他們寺院裡面一個認識的。這個主人就想說,把這隻老牛跟人家換,交換成…就作交易,就是換油。這個主人這樣想的這個晚上,明慧(就是法愛的徒弟)就夢見他亡故的師父跟他哭說:「我因為盜用僧物的關係,把寺院的財產私自為你購置田產,現在墮落為牛,已經老弱不堪。希望我死後,你能夠把我的皮剝下來作鼓(寺院裡面我們說晨鐘暮鼓那個很大的鼓),然後在鼓上面寫上我的名字,供大眾僧集會、禮懺誦經的時候,作為法器來敲擊。這樣子我才有脫苦的一日,否則即便我為你購置那些田產都變成滄海,我這個盜僧物的罪也還不能了脫。」明慧就夢到他往生的師父這樣跟他哭,說完之後,他師父向前就撲倒了。 明慧他就醒來,醒來看還三更半夜,還沒有到打板的時間,因為這個夢太清楚了,他就趕快敲鐘,因為寺院裡面以前沒有廣播嘛,就敲鐘擊眾,跟大眾僧具體地說明這件事情。第二天,這個牛的主人就傳出來說,他這個老牛自己撞樹自殺、自盡死掉了。這明慧師就依照他夢中老師父跟他講的,把老牛買來,把牠的皮剝了作鼓,然後照他師父所交代的,把他的名字寫上去,讓大眾集會、共修的時候,作法器用,然後把他師父所購置的田產全部賣掉,賣掉之後這些錢就去五台山打齋供僧,全部都拿去供僧,又把他的衣缽、他的資具、財物全部化為錢,為他的師父禮懺,這樣來化解他的惡業。之後這個鼓送到五台山的文殊院,如果各位有去五台山朝聖的話,不過現在已經不是那個鼓了,因為從唐朝到現在不可能用這麼久,這個鼓已經壞掉了,寺主後來就把這個鼓換掉。後來人家…因為這個典故傳傳傳,就說成是人皮鼓,其實還是牛皮,只是人變成牛作成的這個皮,這是五台山人皮鼓的典故。 就是說,我們不能去侵佔寺院,寺院它是屬於常住,它是寺院的常住啊,這個三寶,他們的資產。所以我們現在看到有一些新聞,像偷那個功德箱的錢,被錄影機錄下來,所以現在很多寺院都有電眼,有的家裡大一點也有電眼,那功德箱他就用口香糖黏黏黏,就把鈔票黏起來了。不過不知道這個有沒有反面教育的功能,如果說有些人看了這個新聞之後,他沒有錢的時候,就打主意打到寺院裡面了。 還有一種就是,在寺院裡面供的佛菩薩的像,我們常常…尤其是過去在大陸,有人要幫佛像裝金,或者我們如果說有去大陸寺院,常常看到佛菩薩他有一個很大很大很大長披風,紅色的、金色的、黃色的,就是有些人他們許願,希望佛菩薩能夠滿我的願,他願意來供養一件披風、供養一件衣;或者有些像南傳也是,很多地方寺院裡面就是這些瓔珞寶物,有些佛像還特別要有人照顧,像菩薩他都是有莊嚴的、一些裝飾的,他們可能會供養一些很好的、掛在脖子上的那種項鍊,或者是弄那個寶石,甚至就是把它弄金。那有些人就是把它偷走了,甚至把佛像割一個什麼,把它割下來,拿去變賣,這個真的是…不是很好。 現在像我們去聖地也看到,聖地外面很多小孩子在賣花,然後我們到了大殿裡面就供起來了,因為這個花很新鮮,很多人來供,供了之後又有人把這個花撤下來,又給這個孩子再去賣。當然是有利可圖嘛,但是這樣子就是有偷,就等於是一種偷盜,很不好。雖然讓這個孩子他可能家計有一些幫助,但是他長期等於是在盜三寶物,這樣子的過失非常非常地大。 像我們作徒弟的,有的時候我們不管是在家跟出家,都有這個可能會去作法師的侍者。我們有的時候,老法師他的侍者也是在家眾。那老法師、老和尚可能他的供養特別多,我們作侍者的,有的時候他圖個方便,因為師父有些東西他實在是用不上、用不完,「就交給你處理吧!」那他交給我處理,他不是拿去再去供養、再去布施,他就「我看喜歡的,我留下來給我」,這樣子雖然師父有交代,這還不算盜,但是我們有沒有那個福報受用,那要思考一下。有的時候,他久了、習慣了,師父沒講,他看了喜歡,自己就拿下來了,這樣也是在三寶、聖賢所侵奪資財,也是這樣子。 或者是,有些人他想要買個什麼東西,這個在家眾大概比較少,也是有過,我們也看過,那出家眾可能比較有機會。就是…他沒有資財、沒有錢可以買,就想:「師父的供養比較多嘛,那跟師父借個錢好了,借個錢。」始終「師父沒有關係啊!我師父也不會跟我要這筆錢!」…所以十年、二十年就沒有這一件事情了。這樣子就是我們前面講的,你借貸故意不還,根本有些時候就是從開始借的時候,就打算不還,這樣子也是屬於侵奪福田處的資財。這個很多,我們現在很容易會有。有的人看到師父的念珠,想說這個加持力很大,一天看、兩天看、三天看,後來乾脆就帶走了,「師父你這個念珠就給我吧!」先拿了再說,師父沒有說同意就拿了,就占為己有,這樣就很不好。 我們以前就碰過,就是請法師來,因為是國外的法師嘛,是南傳、緬甸來,因為一時找不到翻譯(我們一般即便是翻譯,你必須要是佛教徒才好),就找了一個華僑師兄,國語不是太好,但是勉強湊合著用。但是後來,一兩個月下來要回去了,後來這個師兄因為看這個師父(就是尊者,他們南傳的出家比丘就稱為尊者),看尊者的供養很多,自動就把錢撥到自己身上,沒有把錢給這個師父。這個因為他本身也不能算是一個淨信的三寶弟子,就很容易犯。所以其實在…我們在律典裡面,在盜的部分講很多很多,在三寶之處很容易會有這些事情,我們就是注意到,我們到了寺院裡面,不擅用這些東西,這樣子就好了。 ※※※ 由於篇幅的因素,「能令眾生得少資生報」的十種業,本文介紹了六種,其餘四種留待在下一篇文章介紹。 (前往下一篇) ◎註1:經末學查證,法師所述的這則典故,大概是出自《大方等大集經》卷第四十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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