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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紹十惡業(18):不與取-6
2015/10/07 22:00:36瀏覽2152|回應0|推薦2
※本文係從《菩提道次第廣論》課程裡,法師所開示的內容中所節錄出來的。本文接續上一篇「介紹十惡業(17):不與取-5」,有興趣的朋友,請參閱。

再來,還要補充一下,就是「於父母所,減撤生業」的這個部分。這個部分為什麼特別要提,就是怕說…同樣也是在43頁這邊,我們在之前有講過「有七種情況之下,取物無犯」,其中有一個叫「親厚想」,各位應該還記得吧。親厚想就是說我們關係非常好,所以就是「我拿了之後,他不但不會不高興,反而會很高興我用了他的東西。」親厚想這個部分,我們也是要作一個辨明。

在過去唐朝的時代,有一個韋先生,他叫做韋慶植,這個韋先生他有一個女兒,這個女兒她非常地嗜吃,很愛吃東西,常常就會偷吃家裡面的食物,所謂偷吃家裡面的食物就是,這個食物是被管理的,可是她就去偷拿來吃,不然有時候會偷拿她父母親的東西。因為這樣的因緣,她蠻年輕也就往生了,往生之後,她投胎作了羊,也是在她家裡作。他們那個家裡可能也蠻富裕的,在她往生兩年之後的某一天,她父親在家裡面要請客,因為他們北方人喜歡吃羊肉,所以這個父親就交代廚師,要殺羊來招待客人。

在請客的前一天晚上,這個韋太太(他的妻子)就夢見有人跟她講話,這個人就跟她說:「我是你的女兒,因為我過去在生的時候,常常偷吃家裡面的食物,所以死後要投生為羊來償還債務。明天在父親要殺的羊群當中,有一隻毛色黑白相間的,然後頸子上面有一個這個(它的這個毛色像一個髮釵,我們古時候的女性不是都要用髮釵),那就是我啦,希望媽媽明天早上起來,關照這個廚師,不要殺這頭羊,這樣子媽媽您對我的恩德就更大了。」這個投生為羊的女兒就託夢給她的母親。第二天早上,韋太太就到羊群裡面去看,因為這個夢非常地明顯、非常地清楚,去看了之後,「欸!果然有一隻羊是長這樣子!」那她就吩咐那個廚師說:「不要殺那隻羊!」吩咐完,她就回房了。

不久她先生(韋先生)他就回來,回來就問廚師說:「這些菜餚都準備好了嗎?」廚師就回答說:「啥都準備好了,就是只有那一隻羊還沒有殺。」這韋先生聽了之後,因為他不知道這個原因嘛,這個廚師也沒有多講,聽了之後就很生氣:「時間都這麼緊迫了,你放這隻羊…」因為殺羊,殺一隻動物都要花一點時間的嘛,他就說:「趕快!」叫他立刻就把牠殺了。廚師聽了之後,當然要照辦,就把那隻羊從羊圈牽出來,掛起來準備要殺,正好這個時候,他們有幾個客人先到了,進來之後剛好看到那隻羊掛在那邊,可是他們看到的、他們這樣看過去:「欸!怎麼不是一隻羊?是一個年輕的女孩子!」然後連這個衣服、穿的裙子…他們也都看到就是白衣服、青色的裙子,然後在喊救命。這個客人一看,這不對勁,就請廚師不要殺那隻,就說:「那個不是羊耶!那是人耶!」可是廚師看到的就是一隻羊,他雖然也聽到這個羊一直在非常哀淒地哀號,心理上面也生起不忍之心,可是不敢違背他主人的命令,就把羊殺了、烹調了。

所以這個因果,她該還的,實在沒有辦法,就是已經到了那個節骨眼,還是要被殺。之後…烹調好之後,當然就非常豐富的菜餚都上桌了,但是那個羊的那一道菜,這幾個客人沒有人要動手,不敢動,不肯吃。韋先生看,「奇怪了,為什麼就是這一盤菜不吃?」一問,客人就把他們早上、白天見到的這個狀況…就講說:「那會不會是你們家裡的人?」因為以前,其實中國長期以來,都是有所謂輪迴轉生的這種觀念,雖然他不是很清楚這些內涵,可是多多少少也都會有這這些典故在流傳,所以他們就說:「是不是你們家裡面的人來這個…有關係的?」他們不敢吃,因為他們看到的不是羊,感覺就是一個女孩子。

韋先生聽了這個話之後,就去問他太太說:「這到底怎麼回事?」他太太就跟他講這個夢境,因為他太太不知道她先生在外面、廳堂裡面,已經吩咐把那隻羊殺了,所以他太太也來不及阻止。他太太把這個夢告訴他之後,韋先生才知道說,「哎呀,他殺的是自己的女兒。」太過傷心之後,就一病不起。

所以這個是…我們說「於父母所減撤生業」,那她偷自家的東西。我們有的時候,像對孩子的教育,像這種東西一定要非常地要慎於始,因為他有的時候他不知道,我們說犯戒裡面有一個叫做不學無知,這樣子並不能減輕他的罪業。他有時候他的觀念上面,他會覺得說:「這是我們家裡的東西嘛,也算是…一定是給我的財產的一分嘛。」或者是說,她也覺得說父母一定疼愛她,可是父母就是因為不同意,她才要用偷的,是吧?這樣的一個狀況之下,父母這樣一個對境,你偷父母的東西(在我們後面會再講),這樣的一個對境,它的業是很重的,就是對父母、三寶、師長這樣的一個對境,你對他作善、作惡業,那個業都很重,所以她必須要作羊來償還她對父母的、家裡的這個債務。那這個典故也很多,也有變豬的啦,偷了六十文錢,然後變豬,這都有,這個在民國時代,都還有這樣的一個事情。

所以說起來,我們如果說以這樣的一個典故來講,父母絕對不願自己的子女墮惡道,但是這個子女作了這樣的一個事情的時候,我們絕對不能說「那我用親厚想,我父母愛護我…」,那我就去偷,如果說父母同意的話,你何必要偷,一定是不同意,那不同意的狀況之下,那這個業非常的重。所以這個東西,我們觀念上面也是要再提醒一下,比較重要的一些地方。

我們看到46頁這邊,我們上次唸過一下,還沒有再講得清楚。這裡就是說,如果離開偷盜,可以得到十種保信(原文:若離偷盜,即得十種可保信法。),就是保證不會壞失的一個法,其中第九就是「常懷施意」,因為我們常常偷盜,他是因為慳吝、慳貪,如果說我們不偷盜的話,就等於是說我們捨離了這個慳貪之心,那心就能夠常捨,能夠成就布施。我們說財布施得財富,法布施得智慧,無畏施得健康長壽,但是現在的人常常會覺得說,我所賺的錢是血汗錢,我的辛苦、勞力,或者是說我這個智慧財產,我這個腦力…。其實我們如果深入地觀察的話,有的人他不但流血、流汗,但是他一樣辛苦,他也掙不到錢;那有些人就是生長在富豪之家,不費吹灰之力就能夠得到家財萬貫。

所以我們過去常常會有看到一些成功者,尤其是什麼經營之王啊,什麼什麼,哪一個國家的最富有的,就想要研究說:「到底他是怎麼樣來致富的?」多半都是講他童年非常地辛苦,然後年輕、中年怎麼樣拼命奮鬥,所以我們一般的觀念是這樣子,也就是說,這是我奮鬥來的,因為他精勤奮鬥。當然這是一個非常非常主要的一個增上緣,但是最重要的這個因,還是在我們過去有作財布施。所以這個地方,我們多多地觀察,其實應該是可以確立這樣的一種思惟的、這樣的觀念、這樣的知見。

因為我們看,其實我們身邊也很多大老闆、小老闆,他們的辛苦可能也不亞於王永慶先生嘛,他們也很多人從早忙到晚,作一個小職員,天天辛苦,那更不用說有老闆這樣的一個收入,但是他就是很辛苦、賺得很累,但是也沒有掙到這個錢。這個可以去觀察,我們多觀察就一定會發現,不是說你只要拼命打拼就可以賺。我們看中國古代的范蠡,范蠡就是我們在讀書的時候有唸到這個陶朱公,就是他,他幫助句踐復國之後,他就去經商,我們在歷史上,他有很有名的三聚三散。就是他每次作生意賺大錢之後,他就去作社會公益,把他的錢散盡,不是說自己去買房子、車子、什麼金子,沒有,不為自己存取,他就去作社會公益,把它散盡,散盡之後再重新再來。我們說他其實也可以說一個典範吧,作給我們示現的一個典範。他散盡了,再來,從最小本生意開始作起,又非常地順利,又變成一個非常富有,就如是地三次,他每次賺了很多錢之後,就把它全部散光,再從零開始,那這樣子三次。

所以我們說,命中有的,你真的想要丟也丟不掉。如果說我們能夠把這些錢財,這樣的一個福報,能夠跟大眾共享的話,你等於是你普施恩惠給大家,這樣是更增長,我們說更加地增加我們的福報,而不是自己受用掉,不是消磨掉這個福報。所以在中國有人供財神,很多都是供范蠡范先生。就是你如果能夠成就布施的話,就能夠得到財富。我們其實修行人,財物是不用多,只要夠用就可以了,就少欲知足。我們現在常常過年的時候,新年的開始,有些人會特別去參加道場的財神法會,去修財神法,希望來年能夠經濟如意,經濟如意我就可以多多去作善。當然我們有時候也會看到有些人嗤之以鼻說:「你這佛教徒你還貪咧,還要修財神法。」其實如果我們知道財神法的內涵的時候,我們也不會反對修財神法,因為什麼呢?因為你修這個財神法,你要修什麼?慈悲喜捨四無量心,你要慈悲,要有慈悲心,然後…當然慈悲喜捨這四個字的內涵很多,可是簡單來講的話,就是你要能夠捨。然後這個財神咒它的內容是什麼?就是你要知足。

因為其實貪求是一個使令我們貧窮的一個根源,可是我們常常覺得說這個貪心、貪求,甚至有一些所謂的專家學者提出來說,「這個是社會進步的動力」,其實這個跟我們佛法的道理是完全相反。所以如果我們能夠知道財神法它的精神內涵,它其實要教我們:「你要能夠慈悲,要能夠喜捨,你才能夠得到真正的財富,而且你要能夠知足。」「知足?叫我知足?我就是不知足我才要來!」如果我們知道這個內涵的時候,絕對不會去反對過年修財神,你不要過年修,你天天修都沒有關係,因為你就是在修慈悲喜捨、修四無量心、修一個知足心,那個才是從你內在發出的一種寬廣的捨心,你才能夠成就你的財富,而不是說「財神啊,你賜給我什麼什麼什麼」,不是這樣子的。所以這個是我們對財富,我們說這個叫致富的秘訣,在佛法裡面它講得是比較究竟的、比較根本的。

像我們知道新加坡有一位許哲女士,今年應該也一百一十歲了吧,她跟德蕾莎修女有一個很大的相近點,她們都是發願與最貧苦的人在一起,把自己都捨盡,吃的是最簡單的,也不會為自己張羅,然後穿的也都是撿人家不要的,從來也沒有為自己去買過一件,好吃的、好穿的…用的也都是最簡陋的,因為你要為貧苦的人服務的時候,你要跟他們站在一起,就不能夠以高位的姿態。那她們這麼善的這種心,其實也都是來自於家庭教育。像德蕾莎修女,她從小的時候,她七、八歲的時候父親往生,往生之後家庭貧困,可是她的母親就很特別,她就常常在餐桌上,常常就會多了一些不認識的人,她年紀小,就問她媽媽說:「媽媽,他們是什麼人啊?」她媽媽也是很可愛,就說:「你怎麼不認識啊,他是我們的親戚。」

她小小的時候就想說:「奇怪,為什麼常常有一些,看過一次就以後不見的親戚?」常常會有一些親戚,突然來跟他們吃飯了,後來長大才知道,所謂的親戚,就是街頭上的流浪漢,她媽媽哪天遇到哪個人,就把他帶回家吃飯,即使說自己在這種貧困的時候,都有這樣的心量,在無形之中對孩子就是一種以身作則的身教了。所以她在這樣的一個家庭、這樣的一個母親調教出來的,她也不用跟你說教,她自然她就願意發願去為窮人服務,你看她穿的用的,都是最少的,就是我們所謂最貧困的人,所穿的用的吃的,可能都是最少。

像許哲女士她也是,她有時候一天就吃這麼一餐,你看她受用的是最少,可是你說她是貧苦之人嗎?她絕對不貧也不苦,她們這種內在是非常富足的,我們在這一世,世間上看她,好像她身邊她的眷屬都是最貧賤的,好像她所受用的都是最少的,可是她來生呢?她這個福報一定是…如果沒有修禪的話,也至少要到欲界天,一定要到天界裡面去享的,或許她們根本就是菩薩來示現的,都是有可能的。所以如果能夠捨離慳貪,他能夠捨、能夠施,這是很不簡單,你看她有時候是真的貧困到連坐車的錢都沒有,那都是一個現象,但她們的內心是富足的。

我們再看佛陀時代,我們說給孤獨長者這個典故,其實這些典故都是讓我們去思惟的。我們說他當初要供養佛給孤獨園的時候,也是把他家裡的黃金全部都拿出去,拿出去鋪那個園子,祇陀太子的那個園子。他非常地有這一種善性,他發這個願,就是要盡他的力去供養僧團、供養僧眾。結果他布施到最後的時候,曾經他家裡已經都沒有錢了,後來他們就是跟鄰居借米煮飯,先把這一頓飯應付了再說,借米回來煮飯之後,須達長者他就出門去辦事了。佛知道他的因緣成熟了,他就派他的弟子去須達長者家化緣,於是就陸陸續續來了舍利弗尊者、目犍連尊者,就來這邊托缽。須達長者他的夫人、他的妻子來看說:「尊者來了,當然要供養。」雖然借來的米煮出來,只夠家裡人少少地吃飽而已,還是要供養…就陸陸續續來了之後,最後只剩下一碗飯,想說:「好吧,那大家一人一口吧,總是要給它吃了!」這時候佛來了,佛來了之後,他太太想說:「大乘的佛都來了,雖然…那就…」要不要供?要,對嘛,大家都覺得要供嘛。

但是我們這樣看,想說「那你不過是一餐沒有吃」,可是你要知道,他家裡從布施,布施到後來沒錢,到了已經山窮水盡,到要去跟人家借米,這整個過程已經不是一天兩天,不是這一頓的事情。所以在這個時候,他一位尊者一位尊者來到,最後一碗飯的時候,居然佛來了,想這不供不行,不可以,佛都已經來到家門口,就把它供養,當然就沒得吃啊。

因為家裡還有其他的人口嘛,就怕他先生會生氣。這時候佛走了之後,長者就回來了,她就想說不知道怎麼跟她先生交代,先生交代她煮飯,結果煮飯到最後就是沒有飯可以吃,她也很善巧問他先生說:「如果目犍連尊者來,你會不會供養他?」「當然會啊,這還用說嗎?」「舍利弗尊者來,你會不會供養他?」「會啊!」然後她就一一問,把今天來托缽化緣的,全部都給它問了,「最後佛…」「那還用說,一定要供養!」她說:「那我也就這樣子把它全部供養完了,咱今天沒飯吃!」這一聽,「那…好吧」,反正他也發了這個願。他太太跟他真的叫做善法眷屬嘛,兩個人想說,「不然這樣好了」,因為也不好意思再去跟鄰居借米了,「不是才給你了嘛,怎麼又來借?」所以不好意思,兩個人就去倉庫,因為他們畢竟是有錢人家,倉庫很大,想說看能不能掏出個什麼東西去變賣,變賣之後去換米來吃。結果沒有想到,他一開倉庫的門,裡面全部都是金銀珠寶。

因為他這樣子的捨、捨、捨,其實在整個須達長者在護持僧團、護持佛法的過程裡面,他曾經有幾度…幾次都是…布施到最後他已經都幾乎要破產了,可是他後來又富了,後來又富了,他每一次他從來沒有後悔過,他打從聽聞佛的名號、見到佛之後,他就發願要護持佛法、護持僧團,所以他從來沒有退失過這個心,這一次是他最後一次——破產了。佛就說,須達長者他已經慳吝之心永斷,所以他永遠都不會再貧窮,不止是這一生,他前面幾次曾經就是幾乎破產過幾次,因為他慳吝心永斷,再也不會貧窮。這樣的一個狀況,也是他的一個功德圓滿。

當然我不是鼓勵各位說,把家裡全部就是…全部家清淨,然後供養到完,說:「我們就是要學須達長者。」那不一樣,因為當時候有佛陀的攝受嘛,而且也是一種示現。所以各位不要緊張,不要覺得說:「我這樣子,我是不是回去我就得把我的存款、地產、地契全部都拿出來供了?」不是這樣子的。因為在其他的經典裡面,有講到說我們如何治家,治家就是把你的錢財要分成…一部分要家用,你必須要養你的妻子、孩子、家裡面的人,父母親你要養,就是一部分要做家用;一部分呢,你要做布施,其實這個布施就是你要做多一點,如果分成四份的話,你做布施供養這些善行,你要分兩份。家用分一份,另外還有一份做什麼?儲蓄。

所以大家不用驚慌說,「慘了」,因為須達長者跟佛陀時代在家出家的這些弟子,有時候我們說起來,他們就是合演一場教育片來教導我們:須達長者跟他的妻子,他們能夠在…乃至於最後一口飯都沒有得吃的時候,都願意拿出來供養,在一貧如洗的時候,都不會有一念的非理作意。這樣子…你可以這麼去做,可是如果你今天有一百萬的財產,可是我供養了十萬之後,我太太就已經跟我跳腳,我先生就已經跟我要搞離婚了,這樣還能做嗎?當然就不行,所以我們要看狀況。為什麼要特別提出來?其他經典也有講說,你一部分做儲蓄,你不要…我們儘學,只是學人家的形式,就是有時候會弄錯了。這個是布施的這個部分。

{
《地藏經》節錄
◆若遇竊盜者,說貧窮苦楚報。
◆若遇破用常住者,說億劫輪迴地獄報。
◆若遇非理毀用者,說所求闕絕報。
◆若有眾生,偷竊常住財物穀米、飲食衣服,乃至一物不與取者,當墮無間地獄,千萬億劫,求出無期。
}

另外就是白板上,可能有些人上禮拜已經有抄,我有節錄了《地藏經》裡面,它這邊講有關偷盜、竊盜的,就是…如果竊盜的話,就會受到貧窮苦楚這樣的一個報應。如果破用常住者,就是這個破壞嘛,或者是使用常住物,這個主要是指在僧伽藍裡面,那就「億劫輪迴地獄報」,因為我們剛才講過,這個罪比較重,這是不分在家或出家去用的。「若遇非理毀用者,說所求闕絕報」,這裡面也很多,就是說…從一方面來講,你不合理地使用常住的東西,從另外一方面來講,我們說奢侈浪費,也是屬於非理毀用者。所以為什麼天老和尚他常講「奢侈是貧賤的種子」,就是這邊的意思。你常常不合理地使用,你最後就沒有得用,因為我們的福報,用你這個有限的福報,你又不再去增福的話,不再去培植的話,那你用得過度的時候,你最後就沒有得用。所以如果太過奢侈地使用的時候,他晚年或者是說他這一期生命的尾聲,可能就是比較辛苦,因為他能夠受用的福分已經沒有了。「若有眾生偷竊常住財物、穀米、飲食、衣服,乃至一物不與取者」,就是一個小東西是用偷的,都要墮無間地獄,「千萬億劫求出無期」。這個就是因為偷盜裡面,在三寶物裡面是最重的,三寶物是最重的。

{
《佛說分別善惡所起經》節錄
佛言:「人於世間不取他人財物,道中不拾遺,心不貪利,從是得五善。何等五?一者,財物日增;二者,不亡遺;三者,無所畏;四者,得生天,天上多珍寶;五者,從天上來下生世間,保守其財產,縣官、盜賊不敢侵犯取其財。今現有保財至老者,皆故世宿命不敢取他人財物所致也。亡無多少,令人憂惱。亡遺不如保在,如是分明,慎莫取他人財物!」
}

那對面這個白板講的,《佛說分別善惡所起經》。「佛言」,佛說,人在世間不取他人的財物,「道中不拾遺」,所以我們知道,絕對要拾金不昧,撿到東西絕對不是可以屬於自己的,「心不貪利」,心沒有貪求利益,這樣子就能夠得到五種善。第一個就是能夠「財物日增」。第二個是「不亡遺」,不會亡失遺漏,你的財物不會輕易地…有些人他很容易掉東西,可能就是過去世這方面的業比較重一點。第三,「無所畏」,就我們之前講的處眾無畏,意思是一樣的。第四是「得生天,天上多珍寶」,就是他不但能夠生到天上,而且他在天上也是富裕的、富足的,因為我們知道,即使你作為天人,天人中也有比較苦的,他生天還是富裕的天人。第五,「從天上來下生世間」,就是他天人完之後,他生為人的時候,「保守其財產」,他的財產是能夠保住的,「縣官、盜賊不敢侵犯取其財」,就是他不用去擔心王法或者是小偷,不用去家裡用保險箱、保險櫃、銀行租一個櫃子。

「今現有保財至老者,皆故世宿命不敢取他人財物所致也」,就是過去都不會輕易、不隨便去拿人家的東西,才能夠到老都能夠保住他的財物。「亡無多少,令人憂惱」,他的東西,不管他是失掉多少,你去偷他一百塊,他都會感到不舒服。「亡遺不如保在」,他丟掉還是不如能夠保守,這是非常分明的事情,所以「慎莫取他人財物」。所以我們在之前所提到的一些典故,很多他都是作什麼?作豬啦,作羊啦,去作畜生來償還。

{
《辯意長者子經》節錄
「復次,長者子!又有五事,作畜生行墮畜生中。何謂為五?一者、犯戒私竊偷盜;二者、負債觝而不償;三者、殺生以身償之;四者、不喜聽受經法;五者、常以因緣艱難齋戒施會以俗為緣;是為五事生畜生中。」
}

在經典裡面很多地方都講說,偷盜它的果報都會墮到畜生。在《辯意長者子經》裡面有講說,有五個因緣、有五件事,使令我們投生作為畜生。第一個就是犯戒,然後就是偷盜,私竊偷盜的,偷或者是盜。或者這個負債,第二個是負債,然後不還,這個也是,這個都是跟盜有關的。所以我們常常…我們就是要償還、酬償這樣的一個宿債,就是以這個畜生之身。那為什麼說…很多他變成豬的?因為我們也知道說,豬牠是非常有用的經濟動物嘛,就是從牠的毛,到牠的肉,到牠骨頭,其實幾乎都是可以用的,所以常常就是有生為豬身來酬償宿債。這個是偷盜。

◎有關十惡業的「不與取(偷盜)」的部分,已經講完了,接下來會講「欲邪行」(也就是邪淫)的部分。(前往下一篇)
( 知識學習隨堂筆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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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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