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體:小 中 大 | |
|
|
2013/08/23 10:48:29瀏覽1766|回應9|推薦0 | |
最近又有一個流行名詞,叫做「公民不服從」,顧名思義,就是「人民有不服從政府的權利」,而且,看起來這項權利還是至高無上,連憲法都管不著。 這,其實還只是個「想法」,不能誰說了算!否則,政府只好解散! 而且,在主張這種想法的時候,不能伴隨夾帶種種「不法」的行為,例如,對政府官署潑漆,對執行公務人員擲蛋(甚至丟石塊);這些行為,如果也成為「權利」,那就太過離譜。 因此,內政部長說要對不法行為提告,行政院長也呼籲「公民不服從,也要講求文明」。這種態度,我給予積極正面的支持。 聽說,針對內政部長的提告說,「潑漆族」回應說要發動「萬人自首」。這就太過「沒種」而令人瞧不起了。 這,不僅是不文明,而且敢做而不敢當,毫無品德志氣;這種公民,乃是劣等公民,憑什麼來替所有的公民發聲?又憑什麼搞社會革命運動? 總之,「公民不服從」只是一種未成形的思想主張,不能藉此夾帶公共暴力,搞成毛澤東所說的「和尚打傘」--無法無天!否則,整個台灣社會只有陷入暴亂毀滅! |
|
( 時事評論|雜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