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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7/24 09:02:35瀏覽2227|回應5|推薦0 | |
從這幾天軍事檢察署檢察長曹金生少將的發言看來,原本主持偵察辦案的檢察長倒更像是軍方的辯護律師。檢察長以近乎嚴厲的口氣一一反駁所謂的「傳言」,而且將涉案範圍逐漸縮小,令人感覺到軍檢好像是軍方一干人等的辯護律師。 其次,檢察長還是一句老話:「證據到哪裡、就辦到哪裡!」 這也不對!檢察體系辦案,角色屬於「公訴的原告」,原本就該依照線索去「確認證據」,而且還要主動去「挖掘證據」。 在一般司法體系,這個「挖掘證據」的角色功能由調查局去辦,或者,由檢察官本身、以及指揮調查局去辦。然而在本案,我們似乎看不到軍方有什麼犯罪調查機制。(應該是有,但看不出來。據我所知,憲兵隊就有一個調查單位。) 說到這裡,我還是主張總統應該依其職權,主導成立一個「特偵組」來總理本案,努力去「挖掘證據」,而不能等待證據自己出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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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雜論 ) |